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cqtcg-2023-125
预算金额5.21万元
招标联系人-843337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龙军18365962122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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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3-04-13 16:0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CQTCG-2023-125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标包1: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德州红高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

成交金额:单价之和5219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1:

服务类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主要包括税务题材影视作品,公益广告、动漫、微电影、文学作品、MV、动漫、视频短片、以及税收普法、深化增值税改革、个税政策、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等宣传产品的制作。

服务要求:具有独到的艺术理念和策划意识,能够满足采购人制作要求,具备策划、拍摄、设计、编辑、撰稿、配乐、直播等专业人才,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耿利亭(采购人代表)、吴秀芹、高占岳

标包1:

供应商

评委1

评委2

评委3

长城梅地亚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72.00

67.00

75.00

德州红高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76.40

73.10

82.00

山东本来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75.10

69.20

72.00

六、成交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9000元招标代理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监督单位:无

九、未中标供应商的未中标原因:

标包名称

供应商名称

未中标原因

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新媒体宣传服务

长城梅地亚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较低

山东本来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较低

山东乾亨文化传媒有限公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实质性要求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

    址:聊城市

联系方式:84333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利民东路26号水利科技推广中心507室(剧院路口东50米路南)

联系方式:18365962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龙军

    话:18365962122

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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