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3-04-13 16:0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CQTCG-2023-125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标包1: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
供应商名称:德州红高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 |
成交金额:单价之和:5219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1:
服务类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主要包括税务题材影视作品,公益广告、动漫、微电影、文学作品、MV、动漫、视频短片、以及税收普法、深化增值税改革、个税政策、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等宣传产品的制作。 服务要求:具有独到的艺术理念和策划意识,能够满足采购人制作要求,具备策划、拍摄、设计、编辑、撰稿、配乐、直播等专业人才,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耿利亭(采购人代表)、吴秀芹、高占岳
标包1:
供应商 | 评委1 | 评委2 | 评委3 |
长城梅地亚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72.00 | 67.00 | 75.00 |
德州红高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76.40 | 73.10 | 82.00 |
山东本来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75.10 | 69.20 | 72.00 |
六、成交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9000元招标代理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监督单位:无
九、未中标供应商的未中标原因:
标包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未中标原因 |
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新媒体宣传服务 | 长城梅地亚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综合得分较低 |
山东本来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综合得分较低 | |
山东乾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实质性要求 |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
地 址:聊城市
联系方式:84333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利民东路26号水利科技推广中心507室(剧院路口东50米路南)
联系方式:18365962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龙军
电 话:18365962122
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