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兖矿其能煤业有限公司职工通勤班车租赁运营招标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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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兖矿其能煤业有限公司职工通勤班车租赁运营招标项目,已由新疆兖矿其能煤业 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新疆兖矿其能煤业有限公 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发布二次公告,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疆兖矿其能煤业有限公司职工通勤班车租赁运营招标项目(二次)
2.2 项目编号:SNZB-XJNH-D20232-0283
2.3 项目概况:招标方办公地点位于昌吉州准东五彩湾四号露天矿。招标方人员基本居住于昌吉州五 彩湾新城范围内,执行早送晚接的出勤制度。招标方现租赁通勤车 1 辆,投标方安排备用车辆 1 辆,用于 满足招标方员工上下班通勤及其他活动的通勤运输服务。(详见技术规格书)。
2.4 招标范围:
2.4.1 招标方租赁投标方提供手续合法齐全、55 座、国五排量及以上标准(运营三年内)客车 1 辆,投标方安排备用车辆一辆,以保障日常通勤运营服务。车辆租赁运营过程中产生的驾驶人员工资、劳保、福利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保险、车辆年检费、维修费、保险费、加油费、运管费、过路过桥费、停 车费、交通事故(或违反交通规则引致的车辆、乘坐人员及驾驶员损失)处理费以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均 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2.4.2 驾驶人员由投标方安排,驾驶人员不得出现空岗情况,要求具有驾驶大客车的资质(A1 证),大客车驾龄在 5 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年龄在 25 岁至 55 岁之间。要求身体健康,无慢性病史、重大 疾病、传染病、精神病史,能适应通勤车辆运营工作,提供无犯罪史和不良记录的证明。
2.4.3 投标方安排驾驶人员须向招标方报备后方可上岗,对不符合招标方要求,如:服务态度较差、不服从工作安排,因其他原因招标方认为不能上岗的驾驶人员,招标方在 7 个工作日告知投标方予以调换,投标方应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驾驶员,投标方不予更换或逾期更换的,招标方将 处以相应罚款,情节严重的,招标方将随时无偿终止合作。
2.4.4 投标方提供车辆由投标方组织运行。招标方租赁投标方提供的车辆仅用于招标方员工上下班以 及招标方的其他经营活动使用,投标方不得将招标方租赁车辆用于其他用途,如投标方将招标方租赁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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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其他用途,将赔偿招标方损失且随时无偿终止合作。
2.4.5 投标方必须严格遵守投标人的车辆路线、行车次数、出车时间。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接送员工。正常情况下,周一至周日每天发车 2 趟次,行车线路为:其能煤业四号露天矿一准东五彩湾新城往返(具 体行车线路和时间协商确定)。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投标人合理增调车辆、班次和停送地点,招标 方按照实际发生次数结算费用。
2.4.6 投标方车辆发生的一切责任(包含但不限于经济责任刑事责任、安全责任等)均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4.7 招标方为投标方提供驾驶员值班室 1 间,休息室 1 间位于招标方职工公寓。
2.4.8 投标方负责提供车辆 GPS 定位系统全套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以及服务,设备维修维护安装、调 试、平台服务费、流量费均由投标方负责。
2.4.9 投标方必须按时、足额购买交强险、第三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及承载险等相关保险,其中第三 责任险不少于 200 万元,承载险每座不少于 50 万元,并将相关保险单以及购买手续报招标方备案。
2.4.10 投标方在租赁期内指派在矿区的负责人应定期(至少每季度一次)向招标方汇报通勤车辆的运转 质量状况,针对招标方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制定服务质量整改措施并跟踪落实。
2.4.11 投标方在租赁期内,保持车容整洁、车厢内干净卫生根据季节和天气变化,合理调节空调温度,为招标方员工提供适的乘车环境。
2.4.12 投标方负责分配、按时发放驾驶员工资、加班费等费用。每月底投标方向招标方主管部门提供由 驾驶员签工资发放明细表,未按时提供和弄虚作假的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
2.4.13 租赁车辆要求:保证提供正常运行1 辆,因车辆发生故障(其他原因)保证一辆备用车辆,用 55 座车辆,保障车辆车况良好并购买车辆运行所需的各类保险。产生的燃油、燃气及维修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2.4.14 服务区域:位于昌吉州准东五彩湾新城至新疆兖矿其能煤业有限公司职工上下班往返通勤 服务,单向距离约 30 公里。
2.5 工期
服务期限:租赁时间为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3.1.1 投标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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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权利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资质要求:
3.2.1 投标方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乌鲁木齐、昌吉两地运营资质等相关资质证书。
3.2.2 投标方注册经营 3 年以上。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4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投 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在“信用中国”、中国政 府采购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方不在山东能源集团失信名单范围 内。
3.5 不得存在违反招投标法规的行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6 本项目不接受个人或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式为合格制。报名时证件 的核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通过,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意见为准。
对于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依法严肃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8 月 19 日 9:30 起至 2023 年 8 月 23 日 23:59 时止(北京时 间,下同),登录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投标交易平台(snzb.minegoods.com)下载电子文件。
4.2 会员注册
未注册中国矿用物资网的用户,请登录中国矿用物资网(www.minegoods.com),点击“纵横招标”进入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snzb.minegoods.com),点击“注册”填写用户注册信 息,注册成功后使用生成的账号或注册手机号、邮箱地址登录中国矿用物资网完成企业认证,并提交 审核。如账号无法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或“投标管家”,请及时登录中国矿用物资网点击右上角“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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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用户”-“资质管理”-“我的申请”查看审核状态(若驳回根据驳回原因,修改后重新提交),未 完成企业认证请继续完善企业基本信息,提交审核(一个投标主体只能认证一次)。
4.3 报名及文件获取
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右上角“工具下载”-下载、安装、登录“投标管家”-查找、选定要 报名的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完善信息-“提交”,点击“我的项目”-“我参与的项目”-“进入项 目”-“虚拟账号信息”-“设置开票信息”生成标书费虚拟账户、保证金虚拟账户,投标人线下通过 网银向标书费虚拟账户(户名: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缴纳标书费完成报名,完成报名后方可登录 投标管家-点击“招标文件”-“导出/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报名阶段,投标人缴纳标书费暂时不需要办理 CA 数字证书。
4.4 CA 数字证书办理
CA 数字证书必须在上传投标文件前办理,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签章加密后,方能上传投标文 件。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扫描网页右下角二维码-下载、安装、注册、登录干将 APP -绑定 EC-维护 信息-证书缴费-申请干将 CA 数字证书(企业证书、个人证书)-上传签章,审核成功后,登录电子招 投标平台,点击“投标供应商”-点击“绑定 CA”完成绑定 CA。
4.5 电子招投标平台会员注册、干将 APP、CA 数字证书办理等流程详见电子招投标平台 “服务中 心”、“操作手册/教学视频”栏目。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中国矿用物资网(www.minegoods.com)右 侧在线咨询。
4.6 招标文件标包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标书费发票形式为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将发送至投标 人报名时登记的邮箱,投标人自行下载,发件人为 “51 发票”。报名时投标人确保所登记的开票信 息准确无误,否则由此造成的发票错误,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需要办理 CA 证书才能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 9 月 7 日 13:30(北京时间)。投标人 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山东能源集团投标管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视频 教学详见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帮助中心”)。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前请仔细阅读投标知情书,上传完成后生成的投标回执将作为投标文件成功上传的唯一证明。
5.3 投标人线下通过公司账户向保证金虚拟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完成后方可上传投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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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投标人登录“投标管家”查看保证金虚拟账号。上传投标文件的流程详见电子招投标平台“服务 中心”栏目。
5.4 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集中解密,投标人无需操作。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北京时间)登录“投 标管家”查看开标结果。无需到开标现场,开标现场不再收取纸质版投标文件。评标期间,请各投标 人授权代表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澄清答疑,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中国矿用物资网(www.minegoods.com)上发布。
7.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办公室,监督电话:15699398326、16609997711。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新疆兖矿其能煤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3899634383
8.2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经理 邢经理
联系电话:0531-62355757 16699363456
邮 箱:
地 址:济南市经十路 10777 号
8.3 平台注册及 CA 证书办理
中国矿用物资网()右侧“咨询客服”,或电话咨询:40062107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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