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中航研究院航空信息数据集成应用基地一期项目(扬州航空谷科创研发中心A组团)EPC工程总承包
出自于: 发布日期: 2022-12-01 |
工程编号: |
YZSFJSZ2022100007 | 工程名称: |
扬州中航研究院航空信息数据集成应用基地一期项目(扬州航空谷科创研发中心A组团) |
标段编号: |
YZSFJSZ2022100007001 | 标段名称: |
扬州中航研究院航空信息数据集成应用基地一期项目(扬州航空谷科创研发中心A组团)EPC工程总承包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扬州航空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22/11/21 | ||
澄清事项: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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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修改内容: |
扬州中航研究院航空信息数据集成应用基地一期项目(扬州航空谷科创研发中心A组团)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澄清 各投标人: 扬州中航研究院航空信息数据集成应用基地一期项目(扬州航空谷科创研发中心A组团)EPC工程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发出后,有下列事项需澄清。 一、投标人疑问 1、合同专用条款第4条4.1第13)条“承包人须配合发包人办理工程建设中的相关手续并支付相关咨询费用,咨询费用含检测、试验、专家费、设计费、公关费等。”此条中所包含的检测、试验费用是否包含常规材料检测、桩基检测的费用? 回复:不包含。 2、合同专用条款第13条13.3(3)6)7)条“材料价格按苏建价【2008】67号文件调整,人工费按政策性文件调整”中材料、人工调差的材料数量和人工含量是否按照定额核价法核定的清单中人工含量和材料数量来计算? 回复:是。以投标人投标报价为准,但含量不得超过现行定额。 3、本项目建设工程费结算时按定额核价法执行,定额核价法计算依据是否为竣工图纸(即通过图纸审查合格图纸+经甲方确认的变更、签证)? 回复:按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关于印发《扬州市国有投资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造价管理导则(试行)》的通知》扬建价[2019]7号文精神执行。 4、停车位充电桩是否包含在总承包其他费的供电工程费中,并且最终按实结算? 回复:包含在招标文件“表3 总承包其他费”“序321供电工程费”中。 二、地勘报告。本次招标澄清补充上传“1-2021-Y154 扬州中航研究院航空信息数据集成应用基地一期项目(扬州航空谷科创研发中心A组团)-勘察报告”。 三、招标文件“二、招标人指定材料设备品牌”表,家具软装类“科尔特”修改为“科尔卡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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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