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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JCR2024-114(鹤山2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21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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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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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江门市JCR2024-114(鹤山2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以及《江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受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将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编号为JCR2024-114(鹤山2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

(一)基本情况:江门市JCR2024-114(鹤山20)号地位于鹤山市址山镇迎宾西路侧,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建设用地面积:3307.57平方米,具体红线范围见出让用地示意图。土地使用年限:50年,自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计。

(二)规划条件:严格按《440784008007GB03287宗地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执行,建筑密度:40%≤D≤70%;容积率:1.2≤FAR≤4.0;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3969≤S≤13230平方米;绿地率:=20%;建筑限高:不限制。

(三)其他要求:1.该地块上的建设项目产业类型须以其他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行业代码:3869);阀门和旋塞制造(行业代码:3443)为主。2.建设项目投资强度≥363万元/亩,用地创税率≥36.29万元/亩/年。3.在该地块上进行生产、经营必须符合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污染物排放控制、节能降耗减排政策、安全生产规范等要求。4.宗地红线内场地未平整,竞得单位需在宗地红线内自行平整土地。

二、报价/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设有挂牌底价。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99 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0 万元,最低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 万元/次,竞买保证金可抵作成交款。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企业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自然人申购或联合申购该地块。

申请竞买人在进入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申请竞买人(含联合申请的)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交易系统报名时,勾选“成立新公司”,明确填写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新成立的公司必须为竞得人出资的全资公司。

五、竞买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实施。竞买人参加网上报价/竞价活动务必遵循以下流程:1.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注册账户;2.进入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激活交易系统账户;3.通过网上申办方式或到数字证书江门办理点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交易系统账户;4.提交竞买申请;5.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6.须使用CA数字证书验证后进入交易系统报价/竞价。

六、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4年8月 21日至2024年 9月 9日;

(二)竞买申请时间:2024年 9月10 日至2024年9 月18 日17时;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2024年 9月 10日至2024年9 月 19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4年 9月10日至2024年9月20 日9时30分;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4年 9月20 日9时30分起。

七、成交确认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以先网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买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网上报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具体流程详见本次《交易须知》。

八、合同签订要求

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竞得人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址山镇人民政府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出让合同条款详见挂牌文件。

九、出让价款支付时间与方式

竞得人必须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按款项实际到账日为准)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已缴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后可抵作成交价款,统一划入鹤山市自然资源局指定账户。

十、土地开发程度与土地移交

(一)土地现状:宗地红线外三通,红线内场地未平整,由竞得人平场。

(二)土地移交期限:地块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5日内由址山镇人民政府移交给竞得人使用。

十一、建设进度要求

地块自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三年内竣工验收。

十二、土地登记

土地竞得人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凭缴款凭证及交地确认书办理不动产登记。

十三、资料获取及联系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相关挂牌文件,有意竞买人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下载并请认真阅读。

CA数字证书咨询:0750-3412454;

网上交易系统咨询:0750-3509004;

交易业务咨询:0750-8202696,8202699;

交易业务邮箱:jmtdjy@jiangmen.gov.cn;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咨询:0750-8812933;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2号。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

2024年8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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