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岐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二期)(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1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WMFD-2023-ZC-037(002)
项目名称:岐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二期)(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岐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二期)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合同包预算金额:2,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商务服务 | 其他商务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200,000.00 | 2,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8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二期)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二期)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需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需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供应商需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需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截图;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9月20日 至 2023年09月2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10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11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潜在供应商须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http://bj.sxggzyjy.cn/)〖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回执单。在发售时间段内2023年09月20日至2023年09月26日上午09:00:00-12:00:00下午14:00:00-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持网上回执单、供应商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送至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5号楼B座1303室)。
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未完成网上报名成功的或未在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责任自负。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参与本次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办理供应商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如有供应商因不熟悉系统操作流程等,应及时联系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人员指导完成相应操作(信息技术科联系方式: 0917-3263756);
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招标项目投标指南》。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岐山县商务局
地址:岐山县凤鸣镇北大街19号
联系方式:0917-8212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省西安市凤城十二路北侧文景路西侧富尔顿国际财富中心C座
联系方式:0917-3315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917-3315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