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市水务局机关网络系统及防汛决策平台维护需求公示
金额
196.2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0/06/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市水务局机关网络系统及防汛决策平台维护 | 采购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人名称 | 市水务科技信息中心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2803000元 | |||||||||||||||||||||||||||||||||||||||||||||||||||||||||||||||||||||||||||||||||||||||||||||||||||||||||||||||||||||||||||||||||
项目背景 | 为保障深圳市水务局机关局域网等信息系统和信息化设备的正常运行,现需开展水源大厦机房和有线网络、无线集群网络系统、自建光纤网络、防汛视频监视系统维护、防汛应急指挥系统、机关虚拟化服务器及核心数据库以及机关办公电脑及外围设备维护与管理工作,以保障市水务局相关业务日常工作顺利开展。 深圳市水务局机房位于水源大厦楼内,机房面积约100平方米,是水务局机关网络和连接各局属单位网络的核心网络枢纽,内部局域网络的有线和无线网络覆盖全部20个楼层。 2015年底由深圳市水务局组织建设的深圳市“数字水务”一期工程一三防预警应急指挥系统(现已随市水务职能调整,调整为“防汛应急指挥系统”)正式投入运行。该系统的运行维护内容主要由四大部分组成:信息采集监控系统、通信网络系统、数据中心及分中心、软件信息系统。 信息采集监控系统包括:18处视频监控点以及对应的中心站。 通讯网络系统包括:铁岗水库环湖光缆、铁岗水库管理处一塘头泵站水下光缆、铁石支线光纤(塘头泵站到石岩河口北线供水工程光纤口)、沙湖泵站与东江水源工程连接光纤、西丽水库到来水口及西丽水库管理处到中科园林连通段光纤以及由多台各型交换机和已有网络组成的专用网络。 数据中心及分中心包括:位于水源大厦16楼的中心机房和位于北部水源工程管理处的分中心机房及相应的供电、空调、UPS等设备,1套小型机,1套虚拟机平台等。 软件信息系统包括:采购的数据库软件、GIS软件、管理软件和自行开发防汛应急指挥决策系统软件等。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投标人具有无资质要求。资质参考选项: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等行政管理部门规定从事本项目工作须具备的相关资质条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服务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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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一)项目实施相关设备工具配备和后勤保障要求: 1、本项目要求服务实施单位能够提供并自行配备网络链路测试仪、自备测试用笔记本电脑(具体数量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网线制作工具及其他网络测试相关的工具等。 2、采购方为项目实施单位驻场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工作条件,服务保障小组人员食宿(含汛期值班期间)及其费用由服务实施单位承担。 (二)项目实施人员管理要求: 1、在整个项目实施安排过程中专业技术人员可交叉使用,专业项目负责人不能交叉使用,总项目组成员不能少于7人。应含水利行业、计算机、信号与信息处理、网络、软件、ORACLE数据库、测控技术与仪器等相关专业人员,人员必须长驻水源大厦附近且10分钟内能够到达水务局机房。 2、在合同服务期限内,项目人员应相对稳定,实施单位如需更换服务保障小组人员,须提前30个工作日向采购方提供书面申请,并经采购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中标方不得随意更换保障小组组长、副组长以及其他成员,如不经采购方同意擅自更换,则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根据情节对其进行处罚。 (三)项目管理要求: 1、乙方应为本项目明确一名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的总体管理和协调。 2、乙方提供确一个统一的故障报告和咨询电话,电话应保证5*7小时有人接听,该电话在维护期内不得随意变动。统一的故障电话、项目经理手机和对应系统的负责人手机应在7*24小时内至少有一个电话可以接通。 3、乙方所开展的技术服务工作应有明确的书面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巡检、故障排查、操作手册、服务总结等,相关记录应按甲方要求定期整理报送查验。 4、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移交全部相关技术资料。 | |||||||||||||||||||||||||||||||||||||||||||||||||||||||||||||||||||||||||||||||||||||||||||||||||||||||||||||||||||||||||||||||||
商务需求 | 一.服务期限 (一)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 (二)续签要求: ①不可续签。 ②可续签,本项目合同期满后,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及乙方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或续签,但最长不超过3年,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最多续签2次。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终止合同,并不再续签。合同项目提前终止时,按照实际工程量支付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补偿责任。 本项目选用方式②。 二.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一)质量考核验收标准: 本项目需要中期工作报告或相应的工作量确认单,验收需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至少包括会议保障技术服务、巡检情况、人员培训、规程手册修订情况等内容,相关内容可以以附表形式列明。 (二)考核表: 项目名称:填表时间:年月日填表人:
注:采购单位按项目需要自行填写。 (三)验收要求: 乙方提交相应的工作量确认单或总结报告,甲方按照相关规定组织验收。 (四)违约金要求: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操作规程履行相关义务,则每违反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1000元,违反次数超过5次且造成重大影响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日常工作文件/项目提交成果: 总结报告、日常巡检或签到记录、工作阶段确认单。 四.售后要求: (一)售后服务团队: 投标团队中项目成员。 (二)售后服务期限: 无。 (三)故障响应时间: 30分钟。 五.合同计价方式: (一)总价包干合同。 (二)固定单价合同。 本项目选用方式(一)。 六.投标报价要求: (一)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三)除非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 (四)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五)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七.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格式自拟。 八.履约担保 (一)无需履约担保。 (二)需提供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 本项目选用方式(一)。 九.付款方式 (一)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 (二)进度款按实际工作进度支付,累计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①70%(专项资金)。 ②85%(部门预算)。 本项目选用方式②。 (三)尾款: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尾款。 十.其他 □本项目(非主要服务内容)如投标人不具备实施能力,经采购方同意后可委托给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承担。 | |||||||||||||||||||||||||||||||||||||||||||||||||||||||||||||||||||||||||||||||||||||||||||||||||||||||||||||||||||||||||||||||||
评标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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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
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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