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03]fjyd[gk]2021003
预算金额93.36万元
中标联系人陈登注13599979708
公告正文

1 采购公告
2 更正公告
3 中标(成交)公告
4 合同公告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鳌峰街道办事处2021年聘用保安人员服务类采购项目 2021-08-17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鳌峰街道办事处
乙方:福建省国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3]FJYD[GK]2021003的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鳌峰街道办事处2021年聘用保安人员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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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0908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台江区鳌峰街道辖区 接受城管中队统一领导,做好鳌峰街道辖区市容劝导、重点保障海峡金融街、三桥周边、亚兴路、鳌峰路、万达广场周 边、台三小分校周边、辣椒市场等重点路段区域的点上值守,在城管执法队员带领下,配合城管中队做好辖区面上的市容整治和执法工作;接受日常督查,重点以工作纪律、群众满意及文明创建、创卫检查等测评成绩来衡量保安人员日常工作等 1 保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规范着装,遵守作息时间规定,佩带必要的装备,统一服从带队同志的指挥;禁止在工作 时间内饮酒或酒后驾驶巡逻车辆,酒后驾车发生事故,使用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等 9336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叁万叁仟陆佰元整(¥9336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立即实施服务;
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按招标文件执行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招标要求,进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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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按月支付,支付时间为次月15日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服务期限:壹年,2021年8月10日-2022年8月09日。。
10、违约责任
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另行支付按照中标金额的20% 支付赔偿金。 2、在签定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使用部门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另行按照中标金额的20%支付赔偿金。 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4、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提供保安人员:共20人。 二、服务费用:933600元。 三、服务年限:从中标时间起一年。 四、工作目标: 通过招标引进保安力量协助城管中队开展市容整治和巡查工作,有效缓解辖区面积大、市容管理任务重和城管执法力量不足的矛盾,以海峡金融街等区域为重点,以点带面,努力营造鳌峰街道辖区有序的市容环境目标;同时,协助综治办开展治安巡防工作,助力打造平安鳌峰。 五、主要工作任务:   1、保安人员每人每天上班时间为8小时,每月休息4天,具体上班时间由街道城管科调配。   2、接受城管中队统一领导,做好鳌峰街道辖区市容劝导、重点保障海峡金融街、三桥周边、亚兴路、鳌峰路、万达广场周边、台三小分校周边、辣椒市场等重点路段区域的点上值守,在城管执法队员带领下,配合城管中队做好辖区面上的市容整治和执法工作;接受日常督查,重点以工作纪律、群众满意及文明创建、创卫检查等测评成绩来衡量保安人员日常工作。   3、协助鳌峰街道及派出所开展日常巡逻等工作,助力打造平安鳌峰。   4、如遇紧急情况,服从鳌峰街道统一调度。 六:考核方式   1、考核单位:鳌峰街道办事处   2、考核内容:   ①严格遵守每班8小时上班制度,具体上班时间由鳌峰街道城管科调配。迟到或早退10分钟一人次扣罚中标公司保安费100元整,当天到岗保安人员每少于一人扣罚中标公司保安费200元整。   ②鳌峰市容工作受区级以上创卫或创建黄牌警告一次扣罚中标公司保安费2000元整;红牌警告一次扣罚中标公司保安费3000元整;被市级以上创卫或创建黄牌警告扣罚中标公司保安费3000元整;被市级以上创卫或创建红牌警告扣罚中标公司保安费4000元整。   ③对日常工作作风涣散,巡查及协助市容工作不力的情况,鳌峰街道予以警告或约谈中标公司,并可扣罚中标公司保安费3000元整。对约谈后仍不改进工作的,鳌峰街道有权和中标保安公司解除合同。   ④保安人员有脱岗、在岗睡觉、饮酒、玩手机、怠于履行职务等行为的,每人次扣罚中标公司保安费100元整。   ⑤对不称职保安人员,发包方可要求中标保安公司予以调换,中标保安公司应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完成调换。 七、协助工作范围:台江区鳌峰街道辖区。 八、人员要求:年龄18-40周岁,身高170㎝以上,男性,学历为初中及初中以上,政审清白,无犯罪前科、无劣迹、身体健康、符合服务质量标准。 九、服装及装备要求: 1、中标单位配备1部工具车(由中标公司负责上述车辆各项支出)。 2、中标单位保安必需统一着装;需配套统一夏冬装、训练服各2套、作战靴各1双、作战帽各1顶、软肩章各1套、大布腰带1条。 3、中标单位需配备防爆头盔30顶,防爆盾牌30面、防刺背心30件、钢叉30根、长棍30根、丁字棍30根,辣椒水30瓶,手电筒30把,10部执法记录仪,以应工作需要。 十、科技巡防与督查装备要求: 中标单位应为巡防队伍自行配2套智能单兵装备,以便于鳌峰街道开展应急指挥。该装备可与街道综治中心实现视频回传、对讲、定位、人员轨迹回放等功能。 十一、保安日常巡逻工作要求:   1、保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规范着装,遵守作息时间规定,佩带必要的装备,统一服从带队同志的指挥;禁止在工作时间内饮酒或酒后驾驶巡逻车辆,酒后驾车发生事故,使用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2、注重形象,做好服务。外出执行巡逻和协同城管中队任务应当穿戴制服,维护街道形象和利益。与街道保持紧密联系,遇重大情况做好汇报工作,对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要及时做好移送移交工作。 3、巡逻车辆使用人对驾驶的巡逻车辆应当勤检查、勤维护,按时进行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遵章守纪,文明行车。 十二、服务费用支付时间:   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次月15日,中标公司应当与保安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承担保安人员的工资、加班费以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商业意外保险等福利待遇,如遇意外、工伤等事故,由中标公司承担,发包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保安人员未尽责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中标公司要负责赔偿。 十三、其他投标人应诚信、守法、专业,设立有党组织。(须提供成立党组织的批复证明文件复印件)。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叁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鳌峰街道办事处 乙方: 福建省国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台江区鳌光路130号鳌港苑8号楼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洋头口河口市场综合楼7层办公室(1)
单位负责人: 郑祥 单位负责人: 李淑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陈登注
联系方法: 15259165571
联系方法: 1359997970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上江城支行
账号: 账号: 35050187770700001652

签订地点: 福州
  签订日期:2021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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