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服务范围:房屋及公共维护人员,负责协助学校总务处管理校园房屋及公共维护、协助完善学校建设项目工程资料整理等,具体工作标准参照甲乙双方于2024年2月1日签订的物业服务采购合同(合同编号:CSCG-202401170008以下简称“主合同”)执行。
2.2人员配置:房屋及公共维护人员1人。物业工作人员原则上男60岁以下,女55岁以下。
2.3金额明细:49771元/年,本合同期限为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后按季支付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2442.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2442.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2442.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2442.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参照主合同执行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及主合同约定执行。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及主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之约定执行。
7.4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及主合同中违约责任之约定执行。
11.1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纪处罚:因物管公司责任造成财产损失、丢失,负责全额赔偿。
11.2对物业管理公司安全防火的要求:严格管理工作人员。确保全年无一例安全防火事件。因物业公司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物业公司承担。
11.3对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流动及必要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保险和人员意外伤害*死亡保险办理及费用的要求:物业公司按规定依法为其所派工作人员购买社保等保险,并进行专业培训与教育,其费用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
11.4乙方必须与其派至甲方的物业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其员工到岗时将劳动合同交甲方留存备案。乙方员工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工伤、意外伤害等事故的,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关责任;若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若甲方先行垫付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1.5对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素质的要求:男60岁以下,女55岁以下,原则上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11.6对物业管理公司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及健康状况的要求:统一着装,经理、电工等岗位需要持证上同,其费用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
11.7物业管理公司无对外收费权。
11.8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其他要求;应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事故发生,所有工作必须有台账记录。
11.9物业管理用房的提供情况,采购人提供宿管人员生活用房。
11.10物业管理饮食安排情况:餐饮由物业管理公司自理。
11.11设备的维护与维修: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供电组明,消防设施、水泵的维护与维修以及损坏灯具灯管的更换(维修材料费用及超范围维修由学校负责)。
11.12物业管理公司做好每周工作简报,并及时上交学校相关负责人,作为结算依据。
本条所称物业管理公司、物业公司均指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