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交易公告]石泉县火车站广场道路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46.2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3/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c23440014(cgq)
预算金额46.2万元
招标公司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522905339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4
公告正文
石泉县火车站广场道路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23440014(CGQ)
项目名称:石泉县火车站广场道路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62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1(石泉县火车站广场道路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462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34441.52 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为420日历天(具体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 (石泉县火车站广场道路改造工程监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且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 〔2019〕27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 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 〔2018〕23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石泉县火车站广场道路改造工程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 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即可);
(4)供应商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为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可查询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必须为本单位的在职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8)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 2023年3月29日,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下午14:30:00 至 17:30:00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4月4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4月4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①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②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投标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携带报名成功回执单以及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石泉县育才北路4号金江花园后门)进行缴费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谈判文件,谈判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③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向采购代理公司缴费并确认的,视为报名失败。
④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招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签到或解密谈判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
备注:请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地址:石泉县江南新区10号楼
联系电话:0915-6326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吉祥路135号
联系方式:15229053396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7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23440014(CGQ)
项目名称:石泉县火车站广场道路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62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1(石泉县火车站广场道路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462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34441.52 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1-1 | 工程监理服务 | 石泉县火车站广场道路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62000.00 | 434441.52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为420日历天(具体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 (石泉县火车站广场道路改造工程监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且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 〔2019〕27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 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 〔2018〕23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石泉县火车站广场道路改造工程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 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即可);
(4)供应商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为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可查询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必须为本单位的在职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8)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 2023年3月29日,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下午14:30:00 至 17:30:00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4月4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4月4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①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②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投标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携带报名成功回执单以及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石泉县育才北路4号金江花园后门)进行缴费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谈判文件,谈判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③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向采购代理公司缴费并确认的,视为报名失败。
④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招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签到或解密谈判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
备注:请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地址:石泉县江南新区10号楼
联系电话:0915-6326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吉祥路135号
联系方式:15229053396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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