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信阳市平桥区五里店街道办事处郝堂乡村未来社区试点建设总体策划与实施方案编制咨询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42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信平财单一来源采购-2023-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信阳市平桥区五里店街道办事处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17737176077
中标公司世优社(北京)项目管理中心有限公司420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信平财单一来源采购-2023-1 | ||||||||||||||||||||||||||||||
2、采购项目名称:郝堂乡村未来社区试点建设总体策划与实施方案编制咨询项目 | ||||||||||||||||||||||||||||||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9日 | ||||||||||||||||||||||||||||||
5、评审日期:2023年02月14日 | ||||||||||||||||||||||||||||||
二、成交情况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白思中、陈行严、黄琴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规定计取,金额为3万元,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 ||||||||||||||||||||||||||||||
收费金额:30,000.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信阳市平桥区五里店街道办事处 | ||||||||||||||||||||||||||||||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312国道旁五里店街道办事处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0376-388102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16号省汇中心A座25楼2512室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1773717607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17737176077 |
- 郝堂乡村未来社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2023.2.9定稿.pdf郝堂乡村未来社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2023.2.9定稿.pdf
-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郝堂乡村未来社区试点建设总体策划
与实施方案编制咨询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信平财单一来源采购-2023-1
采购人:信阳市平桥区五里店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三年二月
郝堂乡村未来社区试点建设总体策划与实施方案编制咨询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目录
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说明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协商
六、评审
七、授予合同
八、其它
第三章项目需求及说明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
郝堂乡村未来社区试点建设总体策划与实施方案编制咨询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郝堂乡村未来社区试点建设总体策划与实施方案编制咨询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信平财单一来源采购-2023-1
三、项目预算金额:4600000万元
四、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五、项目采购预留金额:4600000元,其中小微企业预留金额:4600000元
六、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1.采购内容:组织编制郝堂乡村未来社区试点建设总体策划与实施方案,全面指
导郝堂村项目试点建设与运营,推动“郝堂村”成为全国首批中国乡村未来社区
试点项目,为信阳全市乡村未来社区试点率先做出成果、做出示范,为乡村振兴
扛旗做出全省引领的样板,讲好中国式现代化乡村发展的信阳故事、平桥模式。
总体策划范围为项目试点规划单元约26平方公里、实施方案范围为项目试点实
施单元(起步区)约100公顷并视情适度拓展。
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3.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通过专家评审。
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服务周期为一年半内,“实施方案”文本的编
制周期控制在3个月内完成。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是否接收联合体:否。
七、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1.供应商名称:世优社(北京)项目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楼5层6A01室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
郝堂乡村未来社区试点建设总体策划与实施方案编制咨询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预留全部份额给小微企业。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九、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2月9日9时00分至2023年2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16号
省汇中心A座25楼2512室)
3.方式:现场领取。
4.售价:0元。
十、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2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16号
省汇中心A座25楼2512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公
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阳市平桥区五里店街道办事处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312国道旁五里店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6-3881020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信阳市平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平西路11号
联系人:信阳市平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6-3562077
3.采购代理机构: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16号省汇中心A座25楼2512室
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
郝堂乡村未来社区试点建设总体策划与实施方案编制咨询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7737176077
4.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17737176077
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
郝堂乡村未来社区试点建设总体策划与实施方案编制咨询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规定 |
1 | 综合说明采购项目名称:郝堂乡村未来社区试点建设总体策划与实施方案编制咨询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通过专家评审。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服务周期为一年半内,“实施方案”文本的编制周期控制在3个月内完成。采购内容:组织编制郝堂乡村未来社区试点建设总体策划与实施方案,全面指导郝堂村项目试点建设与运营,推动“郝堂村”成为全国首批中国乡村未来社区试点项目,为信阳全市乡村未来社区试点率先做出成果、做出示范,为乡村振兴扛旗做出全省引领的样板,讲好中国式现代化乡村发展的信阳故事、平桥模式。总体策划范围为项目试点规划单元约26平方公里、实施方案范围为项目试点实施单元(起步区)约100公顷并视情适度拓展。 |
2 | 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60天 |
3 | 有关采购活动的文电按下述地址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信阳市平桥区五里店街道办事处地址:信阳市平桥区312国道旁五里店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0376-38810202.财政部门信息名称:信阳市平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信阳市平桥区平西路11号联系人:信阳市平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376-3562077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16号省汇中心A座25楼2512室 |
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
郝堂乡村未来社区试点建设总体策划与实施方案编制咨询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17737176077 | |
4 | 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财务报告是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22年7月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票据凭证(新成立企业不足一年的,按照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具有相关承诺(格式自拟);5)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2、中小企业声明: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小型或微型企业。3、信用证明: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专栏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5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
6 | 响应文件签字和盖章要求签字和盖章的要求应符合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
7 |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 |
8 | 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16号省汇中心A座25楼2512室) |
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
郝堂乡村未来社区试点建设总体策划与实施方案编制咨询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9 | 协商时间及地点协商时间:2023年2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协商地点: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16号省汇中心A座25楼2512室) |
10 | 采购预算价:460000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按无效标处理。 |
11 | 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接收。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 |
12 | 协商小组的组建协商小组构成:3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邀请。 |
13 | 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规定计取,金额为3万元,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
14 | 是否授权协商小组确定成交人:是 |
15 |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16 | 响应保证金: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
17 | 现场勘察不组织,供应商在协商开始前可自行到项目现场所在地进行现场勘察。 |
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
郝堂乡村未来社区试点建设总体策划与实施方案编制咨询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仅适用于郝堂乡村未来社区试点建设总体策划与实施方
案编制咨询项目。本次采购适用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信阳市平桥区五里店街道办事处。
2.2“供应商”系指按采购文件规定取得采购文件并参加响应活动的法人、其他
组织或者自然人。
2.3“供应商代表”系指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2.4“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买方”系指信阳市平桥区五里店街道办事处,“卖方”系指成交人。
2.6“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规定买卖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的
附件、附录和采购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7“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本项目总体策划与实施方案编制咨
询服务以及其他伴随义务。
3.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4项。
4.合格的服务
4.1成交人对合同义务全面负责;对采购范围内服务的内容、质量等全面负责。
4.2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完成采购内容且达
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5.响应费用
供应商承担其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和
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6.保证
供应商应保证在响应文件中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
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
郝堂乡村未来社区试点建设总体策划与实施方案编制咨询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7.质量要求和服务期限
7.1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项。
7.2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项。
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说明
8.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项目需求及说明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供应商知前附表“第5项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对采购文件所作
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9.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
9.1供应商收到采购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
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如果供应商
因未按上述提出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而造成不良后果的,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9.2采购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2日前将澄清内
容予以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响应截止时间不足2
日,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相应延长响应截止时间。
10.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修改
10.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修改,如有修改,应将修改内容予以
发布。如果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且发出的时间距响应截止时间不足2
日,相应延长响应截止时间。
10.2当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
发出的文件为准。
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
郝堂乡村未来社区试点建设总体策划与实施方案编制咨询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一、响应函及报价一览表
(一)响应函
致:信阳市平桥区五里店街道办事处
我们收到了采购项目编号:信平财单一来源采购-2023-1的采购文件,经详细
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郝堂乡村未来社区试点建设总体策划与实施方案编制咨询项目
的采购活动,我们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和要求,首次报价为(大写):,(小
写):,质量要求:,服务期限:。
(2)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3)我们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期后60天。如果成交,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止。
(4)我们愿提供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
(5)我们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如有),我们
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6)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7)如果我方成交,我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8)与本响应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2023年月日
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3
郝堂乡村未来社区试点建设总体策划与实施方案编制咨询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二)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名称 | |
响应报价(首次报价) | |
响应有效期 | |
质量要求 | |
服务期限 |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2023年月日
注:如有分项报价表,可附后。
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4
郝堂乡村未来社区试点建设总体策划与实施方案编制咨询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2023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5
郝堂乡村未来社区试点建设总体策划与实施方案编制咨询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全称)的法
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的(姓名)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即委托代理
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郝堂乡村未来社区试点建设总体策划与实施方案编制咨
询项目的采购活动,授权代表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
以承认。
授权委托人无权委托,特此委托。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2023年月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6
郝堂乡村未来社区试点建设总体策划与实施方案编制咨询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营业期限 | |||
营业执照号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单位介绍 | ||||
备注 |
注:后附资格性审查要求的所有资料
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7
郝堂乡村未来社区试点建设总体策划与实施方案编制咨询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信阳市平桥区五里店街道办事处的郝堂乡村未来社区
试点建设总体策划与实施方案编制咨询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总体策划与实施方案编制咨询,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结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
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8
郝堂乡村未来社区试点建设总体策划与实施方案编制咨询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五、其他资料或供应商自认为有必要附入的其它资料
(1)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郝堂乡村未来社区试点建设总体策划与实施方案编制咨询项目(采购项目
编号:信平财单一来源采购-2023-1)采购活动中,我方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
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
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方及参与谈判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
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2023年月日
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9
郝堂乡村未来社区试点建设总体策划与实施方案编制咨询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致:信阳市平桥区五里店街道办事处
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郝堂乡村未来社区试点建设总体策划与
实施方案编制咨询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信平财单一来源采购-2023-1)采
购活动中若获成交,我们保证在成交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按采购文件的
规定,以支票、银行转账、汇票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
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2023年月日
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
郝堂乡村未来社区试点建设总体策划与实施方案编制咨询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3)最终报价表
最终报价表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 | |
商定最终报价 | 大写:小写: |
质量要求 | |
服务期限 | |
备注 |
注:(1)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所规定的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
(2)报价的内容可以根据响应人实际情况增加但报价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
(3)质量要求、服务期限应满足采购文件中前附表的相关要求。
(4)本表为协商现场第二轮报价用,无需附入响应文件中。协商会议携带加盖
单位公章空白的“最终报价表”二至三份现场填写,以现场最终填写为准。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2023年月日
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1
郝堂乡村未来社区试点建设总体策划与实施方案编制咨询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
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
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
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
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
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政策解读网址:
http://www.hngp.gov.cn/henan/content?infoId=1601449567470800&channelCode
=H6016
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2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信阳市平桥区五里店街道办事处的郝堂乡村未来社区试点
建设总体策划与实施方案编制咨询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
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郝堂乡村未来社区试点建设总体策划与实施方案编制咨询项目,属于其他未
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世优社(北京)项目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23人,营业收入为1660.64万元,资产总额为1282.5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结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世优社(北京)项目管理中心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3年02月13日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7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服务协议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