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江苏开放大学教职工2022年至2025年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8/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YC2022-GK27808
二、项目名称:江苏开放大学教职工2022年至2025年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1、供应商名称: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2、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8号中航科技大厦
3、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陆拾柒万捌仟叁佰叁拾伍元整
4、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江苏开放大学教职工2022年至2025年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保险公司应针对江苏开放大学具体情况(三个校区:古平岗校区、应天校区、定淮门校区),有专人负责处理教职工有关保险服务方面的相关事务;
服务时间:保险期限三年;
四、评标委员会名单:丁欣、堵杏华、张松林、戴建忠、胡燕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标准的60%向代理机构缴纳;
2、收取金额:人民币12256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本次中标公告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开放大学
地 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25-836073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号江苏商厦11楼
联系人:曹静
联系方式:025-83607350
九、附件
1、采购文件
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5日
江苏开放大学教职工2022年至2025年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江苏开放大学教职工2022年至2025年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规范专业高效规范专业高效
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江苏开放大学教职工2022年至2025年项目编号:YC2022-GK27808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江苏开放大学
二、招标文件6一、总则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一章投标邀请3目录二零二二年八月
八、其他17七、授予合同17六、定标14五、开标与评标11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0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
二、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36一、评分索引表3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3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28第四章项目需求23第三章合同文本18
第一章投标邀请附件47六、项目技术及商务需求响应及偏离表46五、投标产品配置及分项报价表44四、开标一览表43三、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38
1.3预算金额:210万元;1.2项目名称:江苏开放大学教职工2022年至2025年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1.1项目编号:YC2022-GK27808一、项目基本情况江苏开放大学教职工2022年至2025年补充医疗保险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号江苏商厦11楼(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23日14时整(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苏开放大学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教职工2022年至2025年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7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1.5采购需求:江苏开放大学教职工2022年至2025年补充医疗保险;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1.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10万元;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2)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2021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5拒绝以下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健康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总公司授权的省级机构,具备《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2.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
招标文件费用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3.3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3.2方式:由潜在投标供应商代表按附件“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附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单位开票资料及采购文件的汇款凭证,并将填报完整准确的“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发送至邮箱jsyc08@qq.com(注:“采购文件获取表”发送成功后,如供应商在两个工作日内仍未在回复邮件中查收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3.1获取时间:2022年8月2日9时整起至2022年8月8日16时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1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2年8月2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3.4其他相关事项:未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凤凰西街支行账户号:158899474账户名称: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5份;电子文件(word格式,U盘)1份6.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六、其他补充事宜五、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4.3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号江苏商厦11楼4.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8月23日14时整(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老师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名称:江苏开放大学7.1采购人信息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6.2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联系电话:025-83607350联系人:曹静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号江苏商厦11楼名称: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025-86265605
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合格的投标人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1、招标方式一、总则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2本次招标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代理服务费。采购文件工本费具体收取办法详见招标公告。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础,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收费标准的60%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投标费用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3、适用法律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6.1.1投标邀请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6、招标文件构成二、招标文件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1.6投标文件格式6.1.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1.4项目需求6.1.3合同条款及格式6.1.2投标人须知
8.2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招标文件的修改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7、招标文件的澄清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投标文件构成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的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11.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产品配置与分项报价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开标一览表等部分。
详见项目需求。12.2标的物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产品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或服务名称、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货期。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12、投标产品配置与分项报价表11.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产品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11.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中的产品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或万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5投标货币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2.4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代理服务费、项目评审费(本项目预算已包含评审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将评审费用计入报价)、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12.3有关费用处理
13.2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13.1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项目需求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产品说明12.6.2项目单价按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12.6.1项目总价:包括买方需求的产品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12.6投标产品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4.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4.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4、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3.5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3.4详细阐述所投产品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13.3培训计划;
15.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5.3投标人应主动与代理机构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事宜,办理退还手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5.1在开标时,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15、投标保证金(如果收取)14.3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开标一览表需单独密封在信封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分别递交。如有分包,投标人投标任何一个分包,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
16.1投标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投标有效期(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3)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17.2投标文件正本中,除采购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17.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7、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6.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代理机构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如果收取)。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8.2.3如未按要求密封或标注相关信息的,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8.2.2按招标公告中的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指定地址。18.2.1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有分包的应注明所投分包号,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8.2密封的投标文件应: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2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20.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任何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提交19.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9.1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9、投标截止日期
五、开标与评标21.4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追究其责任。21.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1.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指定地点。2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5代理机构将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各投标人需仔细核对开标记录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22.4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宣读每份“开标一览表”的内容,未列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一律不在开标时宣读。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22.3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22.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投标人授权代表及相关采购当事人等参加。22.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授权书的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授权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22、开标
24.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23.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3、评标委员会22.6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5.投标的澄清24.5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如需了解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代理机构登记查询,逾期将不予受理。24.4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3在评标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联系。24.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4.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6.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26.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5.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25.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现场向其授权代表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采购人和和代理机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6.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6.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26.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26.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收取)。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7.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1.3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的。27.1.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7.1.1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如果收取)。27.1无效投标条款27、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27.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7.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7.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加粗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7.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27.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27.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7.2废标条款:27.1.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7.1.11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
28.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三名中标候选人。28、确定中标单位六、定标27.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7.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7.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28.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有效证明的。28.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8.3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的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8.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8.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8.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8.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8.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29.l中标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通知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供应商必须准确填写“投标函”中的通讯信息,并确保通讯设备畅通,如因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或通讯设备不畅导致无法及时接收领取中标通知书的信息,由此引起的所有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9、中标通知书28.5.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8.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8.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8.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0.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0.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0.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0.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0.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30、质疑处理29.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9.2中标供应商收到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领取信息后,须立即到代理机构办理中标通知书的领取手续。
30.6.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30.6.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30.6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30.5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30.4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30.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
30.9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0.8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30.7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30.6.5未按本文件规定的要求签字、加盖公章的质疑(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质疑)。30.6.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30.6.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
32.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产品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2.l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否则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2.签订合同七、授予合同30.10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34.1如本项目要求提供样品的,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负责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人的样品将及时退还;34、样品八、其他33.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3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第三章合同文本34.4中标人的样品由代理机构在评审现场移交给采购人,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运送至指定地点封存。34.3未中标样品在评审结束后统一退还(退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投标人应在接到退还通知后1天内将样品搬离样品递交现场,超过时间未退还的样品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处置。34.2代理机构不接收在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样品。
一、采购标的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项目的公开招标的采购结果,签署本合同。乙方(卖方):甲方(买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3.1付款方式:三、合同款支付2.2本合同金额包含项目实施所有费用(包含工资、福利、保险、劳保等人员费用、相关产品费用、专利技术及相关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还包括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乙方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小写_____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二、合同金额1.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具体的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
3.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乙方在收到所有投保材料齐全后,确认首年保费(保费分三年度支付,每年8月份一次性支付当年度保费)到账,并在核实后5个工作日内打印相关发票递送至甲方。账号:开户行:乙方开户名: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付款凭证及时将保费以支票或转账的形式交至乙方。
六、转包或分包5.2服务地点:。5.1服务期/交付期:。五、服务期、服务地点4.1本项目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为本合同有效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7.2对专业技术复杂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或组织相关的技术专家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检测报告或验收报告。。7.1甲方依据采购文件上的项目要求、乙方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履行本合同情况实行考核验收。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考核验收标准为:七、甲方权利和义务:6.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承接。6.1本合同范围内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承接;
8.1乙方应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及响应文件所作的承诺完成服务工作。八、乙方权利和义务:7.6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的需求标准和质量做出相应变动。7.5因突发情况,甲方需调动乙方人员和器材设备时,乙方应服从安排并予以配合。7.4甲方有义务在适当的范围内公开考核结果,甲方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7.3采购文件规定以外的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服务经考核验收不符合技术服务要求和标准的,由乙方承担验收费用。
8.7服务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周密的安全措施,以避免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如因乙方原因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8.6为确保服务质量,乙方须安排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8.5乙方应做好详细的管理台账,建立管理档案,并按双方约定将管理情况汇总报送甲方。8.4乙方应保证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等,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侵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8.3对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负责及时修复或照价赔偿。8.2乙方应接受并主动配合甲方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对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做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
十、合同的解除9.4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完善但逾期提供约定要求服务的,按乙方逾期提供服务处理。乙方拒绝完善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9.3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合同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自然日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9.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9.1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取消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九、违约责任
③乙方有转让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②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时,未达到约定要求,修改或整改超过3次仍然无法达到约定要求。①乙方逾期未实施或完成约定服务超过10个自然日。(2)甲方有权在出现以下情形时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解除自书面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1)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0.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十一、补充条款10.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具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与本合同的相关内容资料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单位和个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
14.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和变更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并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3.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三、诉讼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甲方全称(盖章):乙方全称(盖章):14.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各执两份。
1.非编教职工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全部参加补充医疗保险(重疾险、意外伤害、补充住院医疗、门诊等);在编人员参加意外伤害险和意外医疗。(二)参保险种(一)职工基本情况:在校教职工867人,其中在编人员:492人,非编人员375人。江苏开放大学是教育部批准,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具有本科办学权和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新型高等学校。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79年的江苏广播电视大学,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学校坚持植根江苏,以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为办学宗旨,以终身教育思想为引领,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秉承创新、开放、融合、共享的办学理念,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开展开放本专科教育、全日制高职教育和社会教育。建校至今,已为江苏大地培养了100多万名本专科人才。一、项目简介第四章项目需求
门诊、住院:医保范围指定的(区级)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含二级医院,不含联合病房、家庭病房)。2.就诊指定医院1.保险公司应针对我校具体情况(三个校区:古平岗校区、应天校区、定淮门校区),有专人负责处理我校教职工有关保险服务方面的相关事务。(四)承保服务内容和工作要求(三)保险期限:2022年8月1日—2025年7月31日。2.非编教职工出生28天以上的子女172人,其中0-9周岁142人,10-18周岁30人。根据两个年龄段分别参加相应的子女团体医疗保险(住院医疗、重疾险等)。
二、参保险种:5.投标人的服务和承诺不能低于上述标准。线下理赔,资料齐全15个工作日到账,需要调查的案件30日结案到账。线上理赔,资料齐全10个工作日到账;4.理赔申请截止日期:3.重大疾病:至少含30种或以上重大疾病。
非编教职工子女团体保险(0-9周岁)在编教职工意外伤害保险:非编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保障类型 | 保险责任 | 保额 |
疾病身故 | 赔付疾病导致的身故,全额赔付 | 30万 |
意外伤害 | 因意外导致的身故、残疾共用保额 | 30万 |
意外伤害 | 残疾按行标100%-10%赔付 | 30万 |
重大疾病 | 32种重疾,全额赔付(按重疾新规标准执行) | 10万 |
补充住院医疗 | 符合社保范围内合理医疗费用,无免赔,100%赔付 | 1万 |
住院百万医疗 | 符合社保范围内合理医疗费用(包括全自费及个人首先自付部分),1万元年免赔,经医保结算且住院医疗费用100%赔付,未经医保结算的80%比例赔付 | 100万 |
门诊 | 符合社保范围内合理医疗费用(不包括全自费,但包括个人首先自付部分),无免赔,90%比例赔付,次限额800元 | 1万 |
住院津贴 | 无免赔天数,最高赔付180天 | 100元/天 |
保障类型 | 保险责任 | 保额 |
意外伤害 | 因意外导致的身故、残疾共用保额残疾按行标100%-10%赔付 | 30万 |
意外医疗 | 因意外导致的门诊和住院,100元免赔,符合社保范围内合理医疗费用100%赔付 | 1万 |
保障类型 | 保险责任 | 保额 |
住院医疗 | 符合社保范围内合理医疗费用(不包括全自费,但包括个人首先自付部分),无免赔,经医保结算100%比例赔付、未经医保结算80%比例赔付 | 1万 |
门急诊 | 符合社保范围内合理医疗费用(不包括全自费,但包括个人首先自付部分),无免赔,90%比例赔付,次限额600元 | 0.5万 |
重大疾病 | 32种重疾 | 5万 |
1、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险种的基本保险条款、附加条款和特别约定。投标单位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澄清(答疑)提出的相关要求,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结合自身承保能力最后确定项目投标报价。四、报价要求2022年8月1日-2025年7月31日。三、保险期限:非编教职工子女团体保险(10-18周岁)
保障类型 | 保险责任 | 保额 |
住院医疗 | 符合社保范围内合理医疗费用(不包括全自费,但包括个人首先自付部分),无免赔,经医保结算100%比例赔付、未经医保结算80%比例赔付 | 1万 |
门急诊 | 符合社保范围内合理医疗费用(不包括全自费,但包括个人首先自付部分),无免赔,90%比例赔付,次限额600元 | 0.5万 |
意外伤害 | 因意外导致的身故、残疾共用保额残疾按行标100%-10%赔付 | 10万 |
重大疾病 | 32种重疾(按重疾新规标准执行) | 5万 |
乙方在收到所有投保材料齐全后,确认首年保费到账(保费分三年度支付,每年8月份一次性支付当年度保费),并在核实后5个工作日内打印相关发票递送至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付款凭证及时将保费以支票或转账的形式交至乙方。(二)付款方式:(一)服务期:保险期限三年;五、商务要求投标人需按照单人单年进行报价,签订单价合同,总价按实际采购人数进行结算。
(三)制订理赔服务保证方案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本项目特点,投标人提供专项咨询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员工个人理赔情况查询、企业沟通答疑、制作电子版员工服务手册、专人对接服务等,内容应详细、覆盖全面、且实用性强。(二)制订咨询服务方案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本项目特点,制订项目理赔方案,理赔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线上理赔方案、线下理赔方案、异地理赔方案等,方案应做到完整全面、科学可行,并有针对性;(一)制定理赔方案六、其他要求
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本项目特点,制订项目人员配备方案。团队成员不低于3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团队其他服务人员需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和服务能力,确保本项目达到投标人的各项响应承诺要求。(四)人员配备方案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本项目特点,制订理赔服务保证方案。投标人在标书文件中明确提高理赔满意度、争议处理的保障措施及有效投诉的处罚措施和标准,内容应详细、覆盖全面、科学合理且适用性强。
(一)供应商诚信档案记录评分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注:采购人与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响应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真实性核实,如中标人无法提供,或无法核实真实性的,则视为虚假响应,报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按下列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二、评标标准
评分项目 | 评分细则 | 分值 | |
(一)价格部分(20分) | |||
项目报价 | 1.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供应商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20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 | 20 | |
(二)商务部分(30分) | |||
同类业绩 | 2.1投标人须提供其及分支机构近三年内(2019年7月1日以来)类似本项目的补充医疗保险承保服务业绩,每提供1份有效业绩,得2分;最高得20分。注:(1)同一合作单位(包括该单位及各分支机构)业绩最多计1份。(2)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 20 | |
企业实力 | 2.2 2021年二季度至2022年一季度(共四个季度)的连续每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80%(含)以上,得10分;连续每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50%(含)以上,得5分;其他不得分。(提供偿付能力充足率公示截屏及官方链接计分,否则不得分) | 10 | |
(三)服务部分(50) | |||
服务方案 | 3.1供应商承诺可满足以下要求(本项承诺将作为合同主要条款之一),得10分,不承诺不得分:对2022年8月1日前入职员工,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可追溯至2022年8月1日起生效。对2022年8月1日后入职的员工,补充医疗保险待遇从申请加入保险之日起生效。(提供承诺函盖章原件) | 10 | |
服务方案 | 3.2理赔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线上理赔方案、线下理赔方案、异地理赔方案等,对投标人提供方案进行综合评审,优于项目需求的得10分,符合项目需求得7分,不符合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目需求以第四章中“承保服务内容和工作要求”为基础。) | 10 | |
服务方案 | 3.3投标人提供专项咨询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员工个人理赔情况查询、企业沟通答疑、制作电子版员工服务手册、专人对接服务(至少2年及以上补充医疗保险工作经验,提供用人单位针对其工作履历的盖章证明原件及对应期限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等,优于项目需求的得10分,符合项目需求得7分,不符合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10 | |
服务方案 | 3.4理赔时限。承诺资料齐全无误、理赔案件在7个工作日内赔款到账,得5分;资料齐全无误、理赔案件在10(含)个工作日内赔款到账,得3分;资料齐全无误、理赔案件超过10个工作日赔款到账,不得分。(提供承诺函盖章原件) | 5 | |
服务方案 | 3.5理赔服务保证。投标人在标书文件中明确提高理赔满意度、争议处理的保障措施及有效投诉的处罚措施和标准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理赔服务保证进行综合打分,优于项目需求的得5分,符合项目需求得3分,不符合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5 | |
服务团队方案 | 3.6对项目负责人以及团队其他服务人员的专业经验丰富程度和服务能力进行综合评审,人员配备方案优于项目需求且承诺每月上门服务一次,有临时需要能随时上门服务的得5分;人员配备符合项目需求且承诺每月上门服务一次,有临时需要能随时上门服务的得3分。其他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提供承诺函盖章原件、人员列表(包括姓名、岗位职责、工作履历等),以及投标人为团队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 5 | |
其他增值服务 | 3.7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增值服务进行综合评审,现场评委一致认为有实质性意义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5分。 | 5 | |
合计 | 100 |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如供应商拟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的,则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二)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2)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1)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本项目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本项目总分值6%。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四)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如参与多个分包,且各分包评分标准不同的,建议按分包制作投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五)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日期:投标人全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如有分包,需注明分包号)(正或副本)投标文件
五、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四、开标一览表………………………………………………………………………………三、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二、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一、评分索引表………………………………………………………………………………投标主要文件目录
二、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一、评分索引表七、附件………………………………………………………………………………………六、项目技术及商务需求响应及偏离表……………………………………………………
评分项目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 (根据本招标文件第五章的“评标标准”中评分项依次填列) | |
序号 | 资格审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 | 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 ||
2 | 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2021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 ||
3 |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 | ||
4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盖章原件,格式见后); |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盖章原件,格式见后); | ||
特定资格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的“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逐条提供) | |||
1 | ****** | ||
其他资格要求 | |||
1 | 法人授权书(盖章原件,格式见后) | ||
2 | 投标函(盖章原件,格式见后) | ||
3 |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的“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1)至(3)种方式落实的,则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盖章原件,格式见后); | ||
4 | 联合体协议(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盖章原件,格式见后) | ||
5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 | ||
6 | ****** |
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备注:如实质性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应在“备注”栏注明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三、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备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盖章的,必须加盖公章;如果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序号 | 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 | 备注 |
1 | ****** (须逐条列出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即“斜体加粗且有下划线”的内容;若无实质性要求,则无需填列本表) | ||
2 | |||
3 | |||
4 | |||
5 | *****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主要设备有:******
(如有演示或陈述)我单位委托进行现场演示或陈述的人员为[姓名](身份证号:);本授权书声明:____[投标人全称]____授权___[被授权人的姓名]__为我方就[项目编号]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法人授权书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授权单位名称(公章):联系电话:(手机)身份证号码: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附: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致:[采购人单位全称],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函备注: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据此函,[签字人姓名]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的[项目编号]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姓名]_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投标人全称(公章):8.与本次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信息如下: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同意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承担所有责任。
联系电话 | 联系邮箱 | ||
传 真 | 邮 编 | ||
通讯地址 | |||
投标人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户号码: |
日期:年月日四、开标一览表备注: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 |
项目名称 | (如有分包,需注明分包号) |
项目编号 | |
主要产品品牌 | (如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只需注明“核心产品”品牌;如为纯服务项目无需填报本项) |
三年投标总报价 | 大写(人民币):小写(人民币): |
是否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否;是(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分包号:五、投标产品配置及分项报价表2、开标一览表需单独密封在信封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分别递交;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填写说明:
序号 | 保险项目 | 保障类型 | 保额 | 保费 | 人数 |
1 | 非编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 疾病身故 | 元/人/年 | ||
1 | 非编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 意外伤害 | 元/人/年 | ||
1 | 非编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 重大疾病 | 元/人/年 | ||
1 | 非编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 补充住院医疗 | 元/人/年 | ||
1 | 非编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 住院百万医疗 | 元/人/年 | ||
1 | 非编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 门诊 | 元/人/年 | ||
1 | 非编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 住院津贴 | 元/人/年 | ||
2 | 在编教职工意外伤害保险 | 意外伤害 | 元/人/年 | ||
2 | 在编教职工意外伤害保险 | 意外医疗 | 元/人/年 | ||
3 | 非编教职工子女团体保险(0-9周岁) | 住院医疗 | 元/人/年 | ||
3 | 非编教职工子女团体保险(0-9周岁) | 门急诊 | 元/人/年 | ||
3 | 非编教职工子女团体保险(0-9周岁) | 重大疾病 | 元/人/年 | ||
4 | 非编教职工子女团体保险(10-18周岁) | 住院医疗 | 元/人/年 | ||
4 | 非编教职工子女团体保险(10-18周岁) | 门急诊 | 元/人/年 | ||
4 | 非编教职工子女团体保险(10-18周岁) | 意外伤害 | 元/人/年 | ||
4 | 非编教职工子女团体保险(10-18周岁) | 重大疾病 | 元/人/年 | ||
一年投标总报价 | |||||
三年投标总报价 |
5、如参与多个分包的,请各投标供应商按所投分包分别列表。4、本表中的“产品、服务名称”如为货物的,需在“产品制造商”中列明“所投货物制造商的全称”;3、对于主要投标货物或服务,投标人如因分项报价不明确,而可能影响本项目实际结算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为重大偏离处理;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需货物或服务逐项报价,每项单价应包括招标险种的基本保险条款、附加条款和特别约定,且包括佣金等相关费用。1、在校教职工867人,其中在编人员:492人,非编人员375人。在校教职工出生28天以上的子女172人,其中0-9周岁:142人,10-18周岁:30人。投标总价为四个分项保费的单价*相应人数的合计。备注:
附件2、如参与多个分包的,请各投标供应商按所投分包分别列表。1、“招标要求”栏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逐项填列,如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应在“备注”栏注明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备注:六、项目技术及商务需求响应及偏离表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情况及承诺说明 | 符合/正偏离/负偏离 | 备注 |
3、其中[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全称]为[企业名称]企业,且我们约定该公司/单位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将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2、若我们联合中标,[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我们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编号为[项目全称]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参考格式,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无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参考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单位2名称(盖章):供应商单位1名称(盖章):备注:联合体中各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如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的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控制、管理关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盖章):(3)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此声明函,报价将不做相应扣除;中标供应商如享受本项目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2)上述“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盖章):备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此声明函,报价将不做相应扣除;中标供应商如享受本项目残疾人福利单位扶持政策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人单位名称]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项目编号]_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全部由本单位制造的货物(全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
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函范本日期: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法律依据: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人名称: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制作说明:单位公章:签字(签章):日期: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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