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仁寿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18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4212024000060
预算金额140万元
招标公司仁寿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028-36201122
中标联系人-19162999988
中标联系人-13778894948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N5114212024000060-1
二、合同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14212024000060
四、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仁寿县公安局
地址:仁寿县怀仁街道仁寿大道二段463号
联系方式:028-36201122
供应商(乙方):仁寿县元宝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建设路353号城南市场丰华苑1栋1层11号
联系方式:1377889494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食材配送服务(肉禽果蔬类) 1(项) ¥1,400,000.00 ¥1,400,000.00 ★(一)配送内容
1.蔬菜类:时令新鲜蔬菜(叶菜类、根茎类、芽苗类、果菜类、食用菌类)。
2.水果类:当季水果。
3.肉类:生鲜肉(至少包括猪、牛肉、羊肉);生鲜禽肉(至少包括鸡肉、鸭肉、鹅肉、兔肉);水产类(至少包括活鱼);水发类(至少包括水发牛筋、水发黄笋、水发海带丝、水发玉兰片);冻肉制品类(至少包括鸡边腿、鸡大胸、鸡胗、冻鸭、鸭翅、鱼、冷冻水产类)。
★(二)配送时间
每天早上6:00前送达,配送内容及数量以采购人安排为准(采购人应提前一天下单通知配送要求);特殊紧急情况或遇采购人临时需要临时补货的,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按要求送达。
★(三)质量要求
所有产品必须为质量合格产品,不得为转基因产品。所列产品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产品生产(包含原料采购、加工、运输、贮存等)应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及相应产品的标准要求,供应食材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2762-2022规定。
1、果蔬类: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 2.4-滴丁酸钠盐等 112 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1-2022)。包括有叶菜类、根茎类、果菜类、芽苗类、菌类。
(1)叶菜类:鲜嫩,无枯黄叶,无花斑叶,无烂叶;叶茎完整无折断,基部不老化, 干爽无水;无裂口损伤,表面无泥土及其它杂物,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农药残留达标。
(2)根茎类:个体均匀,根形完整,无畸形,无泥土,无虫蛀和机械伤,无腐烂, 无断折断裂,不萎蔫变软,不发芽,不变绿,不空心,不糠心,不黑心,弹击有实心感,农药残留达标。
(3)果菜类:外观完整,表皮无损伤、无病斑或烂斑,无裂口,无折断,无压痕,无异味,不发软皱缩,农药残留达标。
(4)芽苗类:鲜嫩、无老叶、无花斑黄叶,根部切口新鲜,茎叶完整,无腐烂现象,农药残留达标。
(5)菌类:色泽与其品种相适应,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株,无毒、无发霉,无失水枯萎,朵片完整,手轻捏不能有水渗出。
(6)水果类:无腐烂及虫蛀,无发霉,无干疤,无失水枯萎,无农药残留。
2.肉类:
(1)鲜肉类须符合最新的国家相关标准(猪肉须符合《GB/T9959》系列现行标准,牛肉须符合《鲜、冻分割牛肉》(GB/T17238-2022)标准,羊肉须符合《鲜、冻胴体羊肉》(GB/T9961-2008)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1-2022)标准。所供肉类不得检出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食安办〔2011〕14 号)规定的“瘦肉精”品质目录。配送的生鲜肉类、生鲜禽类应为当日生产的。
水产类须符合:GB2733-201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 GB10136-2015《动物性水产制品》。
鲜猪肉(应是当日生产)供应时应具备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当日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屠宰厂家需要具备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牛肉、羊肉等其它家畜白条肉供应时应具备当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生鲜禽肉(应是当日生产)供应时应具备当日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肉应具备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验讫标识,生鲜禽肉类必须保证新鲜,应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2)生鲜猪肉(牛肉、羊肉等)类:无槽头肉和血刀肉;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摘除干净;无残留毛绒,不准带长短毛;不带浮毛、凝血块、胆污、粪污及其他污染物;肌肉应有光泽,不粘手,有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原状,并具有鲜肉的正常气味,排骨类无龙骨。
(3)生鲜禽肉类:无病,无内脏,无异物。
(4)水产类:需保证鲜活、大小基本统一。要求身体表面光洁有正常粘液,无异常色泽肉质,有弹性(有鳞鱼类还须鳞片完整),不凹陷,无灰白色,鱼鳃不乌,肉刺不分离,无异味。

合同金额: 1,4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26日至2025年04月25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生鲜及其它).pdf
仁寿县公安局
2024年04月28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