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应急医院(公共卫生临床医学中心)项目泛光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公告正文:
南通市应急医院(公共卫生临床医学中心)项目泛光照明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南通市应急医院(公共卫生临床医学中心)项目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以通行审批(2022)1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代建单位为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为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招标人为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泛光照明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项目位于崇川区观音山街道,宁启铁路东、钟秀东路南、绿博园西、人民东路北侧地块
(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211万。
(3)工期:90日历天,具体时间根据项目现场实施进度,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与总承包单位同步竣工。
(4)质量要求:合格。
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标段内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照明供配电线路、照明控制、安全防护与接地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特别提醒: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规定,自2022 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本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②本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自2021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16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厂房、工业类综合体,下同)泛光照明施工项目负责人职务。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1)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2)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和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和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发生过变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8)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投标。
7、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8、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名,各投标人须于2024年5月28日9时30分(以北京时间为准)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2202开标室,并在2024年5月28日9时30分(以北京时间为准)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材料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修改、补充、招标控制价公布的网址:“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ntdsyy.com/)”、“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tftjt.com/)”。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设单位)名称: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青年中路60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3962963422
招标人(代建单位)名称: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A座16楼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13-59001129
招标人(总承包单位)名称: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高新区新世纪大道998号
联系人:张锦程
联系电话:13485136289
代理机构名称: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2202
联系人:杭丽娟
联系电话:18906296260
2024年5月20日
应急医院泛光照明招标附件-1.rar
编辑:何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