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部分闲废设备(标的二)
金额
10.08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部分闲废设备(标的二)
挂牌日期:2022-12-0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2105517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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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部分闲废设备(标的二) |
资产类别 | 设备 |
转让方名称 | 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涧西区 |
挂牌价格 | 10.08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2-12-02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点前提出受让申请并将人民币1万元保证金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2、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现场踏勘和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及在拆除、装卸、运输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 3、意向受让方提交本项目受让申请同时,须按照附件《承诺函》的内容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 (1)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 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支付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同意在资产移交过程中,受让方确保在资产存储地点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硬件设施不受损害。受让方在资产移交完毕后,不遗留任何标的附属物,工完场清。受让方负责拆除、装车,并承担费用及安全责任,必需具有并提供符合国家安全、环保相关法律法相关资质。 (4)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出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质量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 (5)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 (6)标的资产的拆除费及运输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转让方在收到全额交易价款后,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与转让方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并办理标的资产提取手续。如因受让方原因不能按时交割的,受让方应提前告知转让方,并取得转让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5、合同履约期限内,如果乙方发生安全生产工亡事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本条款约定,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6、本项目受让方须交纳成交金额1%的交易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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