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PM2.5与O3科学精准监管能力建设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2022-0326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PM2.5与O3科学精准监管能力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530000
最高限价(元):2530000,2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第一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5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第二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所需货物及服务;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v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记录查询截图)以及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08日至2022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01)
方式:线上获取(发送至1044457244@qq.com邮箱)/200元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须以下资料PDF发送至邮箱1044457244@qq.com:
(1)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查询截图。
受疫情影响,以上资料若无法签章,仅需提供PDF扫描件,纸质版资料后期补齐即可。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地 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二工乡空港三街1818号
联系方式:0991-6116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
联系方式:13199896880、159991338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致曈、郭龙龙
电 话:13199896880、15999133890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PM2.5与O3科学精准监管能力建设项目.修改 (1).doc 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PM2.5与O3科学精准监管能力建设项目.修改 (1).doc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PM2.5与O3科学精准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YZB-2022-0320 |
2 | 交货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3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 |
4 | 采购内容 | 仪器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5 | 交货完工期 | 90天 |
6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7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8 | 投标文件份数 | 一份正本,贰份副本。同时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形式单独密封提交)特别提示:为了便于存档,投标文件请用A4纸张制作,且装订厚度不得超过3cm;如投标文件超过3cm,请双面打印并在装订时分册装订。 |
9 | 投标保证金额 | 响应保证金金额:第一包:50506元第二包:40006元第三包:50106元第四包:90006元第五包:55006元第六包:15706元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须注明所投项目及包号)开户单位名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南湖东路支行银行账号:107083025521行 号:10488100615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投标保证金于2022年8月29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前以电汇形式汇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如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到账,视为投标无效,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代理机构收到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副本壹份后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正常退还程序: 投标人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价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招标代理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附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PM2.5与O3科学精准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确保到帐;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
10 | 保证金的退还 |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退还投标保证金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汇款凭证,找采购文件中的采购代理项目负责人办理。 |
11 | 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12 | 投标文件的密封 | 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制作投标文件,正、副本可以密封在同一文件袋中。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2. 投标人须制作“开标一览表”,并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的字样。3.投标文件袋和《开标一览表》袋上可写明:招标单位:项目名称及包号: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时(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正本”或“副本”)备注: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字样等。 |
13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3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址: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14 | 开标地址、时间 | 地址: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时间:2022年08月3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
15 | 评标标准及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6 |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即采购预算)为:第一包:2530000元第二包:2000000元第三包:2510000元第四包:4500000元第五包:2800000元第六包:790000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
17 | 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之日起 5 日内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人合同总价的10%做为项目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转为项目质量保证金(2) 合同签订后,10日内招标人支付给中标人合同总价的 60% (3)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合同货物装货经运到交货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招标人验收合格后 10 日内,支付该合同价格的 40% 。(4)项目验收合格并稳定运行1年后,招标人将全部项目质量保证金返回给中标人。 | |
18 | 投标方须提供售后服务体系、服务保证及服务承诺。投标方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方面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和其他技术服务的义务; | |
19 | 特别提示1: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资料;查询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
20 | 特别提示:若该产品必须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的,则投标人必须附相关的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 |
21 | 招标文件中部分加粗、加下划线、废标、无效、投标被否决等字样的条款,为采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 | |
22 | 注:如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与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如有不一致处,则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为准。 | |
23 |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 |
24 |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投标单价及总价低于市场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成本分析必须包含材料费用、货价、运费、税费、保险、人员差旅、人员社保、合理利润及有关于项目工程及服务的所有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详细、分析全面并签字确认和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本项目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证明文件不详细,分析不全面或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
25 | 开标前,请各投标人随身携带下列有效证件以备随时查验:(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当单独提供,并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一致。以上证件均应当为原件。(2)营业执照原件(3)以上均满足要求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以上不满足要求,证件原件不全或无相关主管部门证明者,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上述证件的公证件,本次招标不予认可。关于资格审查:投标人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格审查,仅代表其在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格审查获得通过,并不能代表投标人在出席开标会时要求其提供的全部资格证件的合格。投标人出席开标会时,须携带以上全部资格证明文件交由监督组成员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序号 |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内容 | 评审意见 | |
序号 |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内容 | 是 | 否 |
1 | 凡招标文件中要求盖章或签字处,是否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 | ||
2 |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无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3 | 投标文件提交的份数及装订,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4 |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 ||
5 | 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等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 ||
6 | 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的报价; | ||
7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超出最高投标限价; | ||
8 | 投标文件载明的交货期限未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
9 |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 ||
10 | 提供了信用记录查询资料;信用记录是否满足本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条规定。 | ||
11 |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12 | 未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 ||
13 |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结 论 | |||
说明:(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表示该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评委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3)投标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评委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4)投标人请认真阅读和理解上述内容,避免投标文件中有违背上述审查标准之一的情况发生而造成投标被否决。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30 分 |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又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被拒绝外。实际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 |
2 | 商务标响应情况 | 6 分 | 1.企业实力(2 分):投标人同时具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 分,每缺 1 项减 1 分, 减完为止。注: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2.履约能力(2 分):投标人提供 2019年、2020 年、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年度至 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均盈利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附复印件 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3.投标人行为(2 分):投标人在全国环境监测服务活动中,未受到各级环境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加2分,受过批评的不加分。注:投标人须承诺无上述行为,并提供承诺函原件,如招标人发现投标人虚假承诺,将视为虚假应标,并承担 相关法律后果。 |
3 | 技术标响应情况 | 30 分 | 技术标响应分30分。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 3 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 1 分,减完为止。注:提供加盖设备制造商公章的技术参数确认函;且如果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条款对技术支撑材料有要求,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技术参数条款将视为不满足。 |
4 | 履约能力(类似业绩) | 16 分 | 业绩分10分。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 年1 月至今)所投产品或投标人完成过省级(含) 以上大气综合观测站(大气超级站、大气复合污染综合观测站、大气颗粒物组分站、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站)建设的相关业绩,有一项加 2分;加分至标准分为止。注:以上证明文件,评标现场须提供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 公章,否则不得分。产品成熟度和产品可靠性分6分:根据投标人所投的产品成熟度、行业应用认可度(环保、科研、大学、气象等)、安全可靠性、使用方便性等综合评估,需满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颁布的监测技术方法指南、技术规范等技术要求,投标人实质性响应全部满足并提供证明材料的得6分;基本满足并提供证明材料的得4分;实质性响应较差的或不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5 | 项目实施方案 | 5 | 投标人应设置项目管理机构,并且具有科学、具体的项目管理措施,能够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实施方案,供货、调试、安装进度计划安排合理、阶段分明,能够保证项目按期交付使用。项目实施方案合理、科学的得6分,较合理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不得分。 |
6 | 售后服务 | 8 分 | 为便于售后服务,投标人在本地设有服务机构或注册有分公司的得 2 分,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对投标人技术支持、现场服务、售后服务承诺详细、具体,满足用户要求且优于其他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免费服务年限,质保年限,现场服务条件及到位时间等进行比较打分,优秀得:5-6 分,良好得 3-4 分,一般得 1-2 分;无售后服务方案及措施的不得分。 |
7 | 培训方案 | 5 分 | 培训计划详细、具体,满足用户要求且优于其他投标人培训方案的,具有很详细的培训计划体系的得 4-5 分;具有详细的培训计划体系的得 1-3 分,培训计划体系不完备的不得分。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30 分 |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又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被拒绝外。实际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 |
2 | 服务理念和目标 | 4 | 根据投标文件中对项目的质量控制/质量保障、进度安排等论述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质量控制/质量保障措施全面细致,深入完整,进度安排科学合理,提供了质量保障承诺,能够很好地保障项目质量的,得3-4分;(2)质量控制/质量保障措施较为全面,进度安排比较科学合理,提供了质量保障承诺,能够较好地保障项目质量的,得1-2分;(3)质量控制/质量保障措施不够全面进度安排合理性较差,难以有效地保障项目质量的,不得分。 |
3 | 项目背景及意义 | 4 | 根据投标文件对项目背景意义及总体工作目标理解等进行综合评审:(1)投标文件项目背景分析完善,提出的目标明确,完全符合项目要求,能够有效达到项目目的的,得3-4分;(2)投标文件项目背景分析比较完善,提出的目标比较准确的,比较符合项目要求,基本能够有效达到项目目的的,得1-2分;(3)投标文件提出的项目背景不完整,目标不明确,不太符合项目要求,不能够达到项目目的的,不得分。 |
4 | 同类项目业绩 | 10 | 投标人具备大气颗粒物组分、光化学监测站点或超站(3类站点任意一类均可)运维管理经验,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每个站点得0.5分,最高得10分(相同站点不同年份的运维不可累计得分),无相关运维管理经验的得0分。 |
5 | 投标人技术能力情况 | 6 | (1)投标人牵头编制过大气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实施方案、技术规定、技术指南、导则等),且文件由国家或省部级印发的,每具有一个得2分,技术文件由地市级印发的,每具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6分。证明材料:提供印发的文件及文件编制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
6 | 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 14 | (1)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4分,没有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大气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国家级实验室或数据综合集成平台的,每拥有1个得4分; 投标人具有省部级实验室或研究平台的,每拥有1个得2分,最多得10分。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证书或重点实验室建设批准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7 | 投标人获奖情况 | 5 | 投标人有生态环境类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每有一项得2分,;投标人有生态环境类市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8 | 人员配备 | 10 | 拟投标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参加人员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对项目负责人及参加人员进行综合评审: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员具有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态学等环境相关专业背景,且具有副高级的,每有一人得1分,正高级职称的每个得2分,最高不超过10分;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证书、社保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9 | 实施方案 | 10 | 根据投标文件中对主要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技术方法等论述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投标文件提出的工作内容全面扎实,完全符合项目要求,能够有效达到项目目的;提出的工作流程、技术方法科学合理,专业规范,针对性强,具有很好的可行性的,得8-10分;(2)投标文件提出的工作内容较为全面,较好地符合项目要求,能够较好地达到项目目的;提出的工作流程、技术方法较为科学合理,比较专业规范,具有较好的可行性的,得5-7分;(3)投标文件提出的工作内容涉及项目的主要方面,基本符合项目要求,提出的工作流程、技术方法科学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1-4分;(4)投标,实施后难以达到项目目的;提出的工作流程、技术方法科学合理性较差,可行性较差的,不得分。 |
10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7 | 根据投标文件中对项目的重难点分析、应对措施以及相关合理化建议等论述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投标文件紧密围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重点和难点分析,诊断分析系统深入,提出的应对措施以及合理化建议针对性强,可行性高的,得4-7分;(2)投标文件围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重点和难点分析,诊断分析较为系统深入,提出的应对措施以及合理化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强和较好的可行性的,得1-3分;(3)投标文件围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重点和难点分析,缺乏系统的诊断分析水平,未能提出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应对措施及合理化建议的,不得分。 |
合计 | 100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30 分 |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又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被拒绝外。实际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 |
2 | 商务标响应情况 | 6 分 | 1.企业实力(2 分):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或GB/T19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或GB/T2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或GB/T45001)认证文件,每项得1分,应当年审而未年审的,该认证不得分。注: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2.履约能力(2 分):投标人提供 2019年、2020 年、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年度至 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均盈利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附复印件 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3.投标人行为(2 分):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记录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得标准分值,否则不得分。(须提供网上公示截图和查询网址)。 |
3 | 技术标响应情况 | 35 分 | 招标文件中带“★”技术指标、参数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技术标响应分35分。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 3 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 1 分,减完为止。注:如果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条款对技术支撑材料有要求,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技术参数条款将视为不满足。 |
4 | 履约能力(类似业绩) | 10 分 | 业绩分10分。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 年1 月至今)类似业绩,有一项加 2分;加分至标准分为止。注:以上证明文件,评标现场须提供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 公章,否则不得分。企业可靠性:.根据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具有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数量由多至少排名,10名以上5分,5-9名得3-4分,1-4名得1-2分,其余情况不得分。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6个月以上的缴纳社保金凭证。 |
5 | 实施方案 | 6 | 投标人应设置项目管理机构,并且具有科学、具体的项目管理措施,能够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实施方案,供货、调试、安装进度计划安排合理、阶段分明,能够保证项目按期交付使用。项目实施方案合理、科学的得6分,较合理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不得分。 |
6 | 售后服务 | 8 分 | 为便于售后服务,投标人在本地设有服务机构或注册有分公司的得 2 分,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对投标人技术支持、现场服务、售后服务承诺详细、具体,满足用户要求且优于其他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免费服务年限,质保年限,现场服务条件及到位时间等进行比较打分,优秀得:5-6 分,良好得 3-4 分,一般得 1-2 分;无售后服务方案及措施的不得分。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备注 | |
1、第一包 | ||||
1 | 高精度气象参数(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降水量) | 1套 | ||
2 | 颗粒物通量激光雷达 | 1套 | ||
3 | 粒径谱仪 | 1套 | 进口 | |
2、第二包 | ||||
4 | 微波辐射计 | 1套 | ||
5 | 太阳总辐射/紫外辐射监测仪 | 1套 | 进口 | |
6 | HONO(气态亚硝酸)分析仪 | 1套 | ||
7 | 室内外安防监控及城市摄影 | 1套 | ||
3、第三包 | ||||
8 | 高浓度污染物连续在线监测系统 | 2套 | ||
9 | 高精度CO、N2O分析仪 | 1套 | 进口 | |
10 | NOy(总氮氧化物)监测仪 | 1套 | ||
11 | NOx/NH3监测仪 | 1套 | ||
4、第四包 | ||||
12 | OC/EC在线监测仪 | 1套 | ||
13 | 光解速率分析仪 | 1套 | ||
14 | PANs(过氧酰基硝酸酯类)在线监测仪 | 1套 | ||
15 | 可溶性阴阳离子浓度在线监测仪 | 1套 | ||
16 | CH4/NMHC在线监测仪 | 1套 | ||
5、第五包 | ||||
17 | 3人(研究生学历及以上)数据分析,2人(2年以上运维经验)驻点运维 | 1年 | ||
6、第六包 | ||||
18 | 集装箱式站房2层(含图纸设计) | 1套 |
离子名称 | Cl- | NO3- | SO42- | Na+ | NH4+ | K+ | Mg2+ | Ca2+ |
仪器检出限(mg/L) | 0.003 | 0.005 | 0.006 | 0.005 | 0.005 | 0.005 | 0.004 | 0.003 |
仪器测定下限(mg/L) | 0.012 | 0.02 | 0.024 | 0.02 | 0.02 | 0.02 | 0.016 | 0.012 |
方法检出限(μg/m3) | 0.09 | 0.2 | 0.3 | 0.3 | 0.3 | 0.3 | 0.2 | 0.1 |
方法测定下限(μg/m3) | 0.36 | 0.8 | 1.2 | 1.2 | 1.2 | 1.2 | 0.8 | 0.4 |
序号 | 仪器设备 | 数量 | 购置年限 | |
1 | 常规参数监测 | SO2/NOx/CO/O3在线监测系统 | 1套 | 3年 |
2 | 常规参数监测 | PM10自动监测仪 | 1套 | 3年 |
3 | 常规参数监测 | PM2.5自动监测仪 | 1套 | 3年 |
4 | 常规参数监测 | PM1.0自动监测仪 | 1套 | 3年 |
5 | 常规参数监测 | NOx/NH3监测仪 | 1套 | 新购置 |
6 | 常规参数监测 | 能见度仪器 | 1套 | 3年 |
7 | 常规参数监测 | 城市摄影系统 | 1套 | 新购置 |
8 | 气溶胶化学组成监测 | OC/EC在线监测仪 | 1套 | 新购置 |
9 | 气溶胶化学组成监测 | 重金属在线监测仪 | 1套 | 1年 |
10 | 气溶胶化学组成监测 | 可溶性阴阳离子浓度在线监测仪 | 1套 | 新购置 |
11 | 气溶胶化学组成监测 | 颗粒物通量激光雷达 | 1套 | 新购置 |
12 | 气溶胶化学组成监测 | 粒径谱仪 | 1套 | 新购置 |
13 | 光化学污染监测 | VOCs在线监测仪 | 1套 | 1年 |
14 | 光化学污染监测 | CH4/NMHC在线监测仪 | 1套 | 新购置 |
15 | 光化学污染监测 | PANs(过氧酰基硝酸酯类)在线监测仪 | 1套 | 新购置 |
16 | 光化学污染监测 | NOy(总氮氧化物)监测仪 | 1套 | 新购置 |
17 | 光化学污染监测 | HONO(气态亚硝酸)分析仪 | 1套 | 新购置 |
18 | 光化学污染监测 | 太阳总辐射/紫外辐射UV-A/UV-B监测仪 | 1套 | 新购置 |
19 | 光化学污染监测 | 光解速率分析仪 | 1套 | 新购置 |
20 | 温室气体监测 | 高精度CO2、NH4分析仪 | 1套 | 新购置 |
21 | 温室气体监测 | 高精度CO、N2O分析仪 | 1套 | 新购置 |
22 | 气象参数监测 | 高精度气象参数(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降水量) | 1套 | 新购置 |
23 | 气象参数监测 | 微波辐射计 | 1套 | 新购置 |
项目 | 数据有效率(每季度) | 其他要求 | 异常情况处理率 | |
1 | SO2/NOx/CO/O3在线监测系统 | ≥90% | 重污染期间数据有效率要不低于90%。 | 100% |
2 | PM10自动监测仪 | ≥90% | 重污染期间数据有效率要不低于90%。 | 100% |
3 | PM2.5自动监测仪 | ≥90% | 重污染期间数据有效率要不低于90%。 | 100% |
4 | PM1.0自动监测仪 | ≥90% | 重污染期间数据有效率要不低于90%。 | 100% |
5 | NOx/NH3监测仪 | ≥80% | 重污染期间数据有效率要不低于90%。 | 100% |
6 | 能见度仪器 | ≥90% | 重污染期间数据有效率要不低于90%。 | 100% |
7 | 城市摄影系统 | ≥90% | 重污染期间数据有效率要不低于90%。 | 100% |
8 | OC/EC在线监测仪 | ≥80% | 重污染期间数据有效率要不低于90%。 | 100% |
9 | 重金属在线监测仪 | ≥80% | 重污染期间数据有效率要不低于90%。 | 100% |
10 | 可溶性阴阳离子浓度在线监测仪 | ≥80% | 重污染期间数据有效率要不低于90%。 | 100% |
11 | 颗粒物通量激光雷达 | ≥90% | 重污染期间数据有效率要不低于90%。 | 100% |
12 | 粒径谱仪 | ≥90% | 重污染期间数据有效率要不低于90%。 | 100% |
13 | VOCs在线监测仪 | ≥75% | 重污染期间数据有效率要不低于90%。 | 100% |
14 | CH4/NMHC在线监测仪 | ≥80% | 重污染期间数据有效率要不低于90%。 | 100% |
15 | PANs(过氧酰基硝酸酯类)在线监测仪 | ≥80% | 重污染期间数据有效率要不低于90%。 | 100% |
16 | NOy(总氮氧化物)监测仪 | ≥80% | 重污染期间数据有效率要不低于90%。 | 100% |
17 | HONO(气态亚硝酸)分析仪 | ≥80% | 重污染期间数据有效率要不低于90%。 | 100% |
18 | 总辐射/紫外辐射UV-A/UV-B监测仪 | ≥90% | 重污染期间数据有效率要不低于90%。 | 100% |
19 | 光解速率分析仪 | ≥80% | 重污染期间数据有效率要不低于90%。 | 100% |
20 | 高精度CO2、NH4分析仪 | ≥80% | 重污染期间数据有效率要不低于90%。 | 100% |
21 | 高精度CO、N2O分析仪 | ≥80% | 重污染期间数据有效率要不低于90%。 | 100% |
22 | 高精度气象参数(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降水量) | ≥90% | 重污染期间数据有效率要不低于90%。 | 100% |
23 | 微波辐射计 | ≥90% | 重污染期间数据有效率要不低于90%。 | 100% |
设备类型 | 有效率 | 有效数据捕获率 | 特殊情况说明 |
NOx、SO2、CO、O3、PM2.5、PM10、PM1、气象五参数、能见度、城市摄影、激光雷达、重金属、粒径谱、紫外辐射、微波辐射 | >=90% | 按比例全额支付 | 一个考核期内≥2台设备同时有效数据获取率<65%,在不予支付本考核期全部相应费用的同时并收罚款年度合同总额10%的罚款。 |
NOx、SO2、CO、O3、PM2.5、PM10、PM1、气象五参数、能见度、城市摄影、激光雷达、重金属、粒径谱、紫外辐射、微波辐射 | <90%且>=85% | 按比例扣除相应费用的3% | 一个考核期内≥2台设备同时有效数据获取率<65%,在不予支付本考核期全部相应费用的同时并收罚款年度合同总额10%的罚款。 |
NOx、SO2、CO、O3、PM2.5、PM10、PM1、气象五参数、能见度、城市摄影、激光雷达、重金属、粒径谱、紫外辐射、微波辐射 | <85%且>=75% | 按比例扣除相应费用的10% | 一个考核期内≥2台设备同时有效数据获取率<65%,在不予支付本考核期全部相应费用的同时并收罚款年度合同总额10%的罚款。 |
NOx、SO2、CO、O3、PM2.5、PM10、PM1、气象五参数、能见度、城市摄影、激光雷达、重金属、粒径谱、紫外辐射、微波辐射 | <75%且>=65% | 按比例扣除相应费用的20% | 一个考核期内≥2台设备同时有效数据获取率<65%,在不予支付本考核期全部相应费用的同时并收罚款年度合同总额10%的罚款。 |
NOx、SO2、CO、O3、PM2.5、PM10、PM1、气象五参数、能见度、城市摄影、激光雷达、重金属、粒径谱、紫外辐射、微波辐射 | <65% | 不予支付 | 一个考核期内≥2台设备同时有效数据获取率<65%,在不予支付本考核期全部相应费用的同时并收罚款年度合同总额10%的罚款。 |
NOx/NH3、VOCs组分、离子色谱、CH4/NMHC、PANs、NOy、HONO、光解速率、高精度CO2/NH4、高精度CO/N2O | >=80%(重污染期间>=80%) | 按比例全额支付 | 一个考核期内≥2台设备同时有效数据获取率<60%,在不予支付本考核期全部相应费用的同时并收罚款年度合同总额10%的罚款。 |
NOx/NH3、VOCs组分、离子色谱、CH4/NMHC、PANs、NOy、HONO、光解速率、高精度CO2/NH4、高精度CO/N2O | <80%且>=70%(重污染期间<90%且>=80%) | 按比例扣除相应费用的5% | 一个考核期内≥2台设备同时有效数据获取率<60%,在不予支付本考核期全部相应费用的同时并收罚款年度合同总额10%的罚款。 |
NOx/NH3、VOCs组分、离子色谱、CH4/NMHC、PANs、NOy、HONO、光解速率、高精度CO2/NH4、高精度CO/N2O | <70%且>=60%(重污染期间<80%且>=70%) | 按比例扣除相应费用的20% | 一个考核期内≥2台设备同时有效数据获取率<60%,在不予支付本考核期全部相应费用的同时并收罚款年度合同总额10%的罚款。 |
NOx/NH3、VOCs组分、离子色谱、CH4/NMHC、PANs、NOy、HONO、光解速率、高精度CO2/NH4、高精度CO/N2O | <60%(重污染期间<70%) | 不予支付 | 一个考核期内≥2台设备同时有效数据获取率<60%,在不予支付本考核期全部相应费用的同时并收罚款年度合同总额10%的罚款。 |
若出现连续两次考核中同一台设备有效数据获取率低于最低支付标准,甲方有权(1)终止合同不予支付全部年度运维费,并追偿年度合同总额的20%,或者(2)按照标准扣除相应考核期运维费(含追偿)的基础上,并加扣年度合同总额的10%。 |
项目 | 运维情况 | 评分基础比例 | 运维考核得分 | 评分原则 | ||
1 | SO2/NOx/CO/O3 | 3% | 按照标书、合同中对各台设备各类记录要求进行检查,按照季度实际情况评估得分,每季度运维费占比年度运维费总额的12%(每月1%)单台设备评分依据:1、基本满足标书中及其它相关标准规范的,及时对相应设备及时开展校准、质控、维护、保养,保证各类设备长期稳定运行的,出现问题设备故障及时处置、流程合理,且记录齐全的,视情况支付相应比例的90%-100%。2、对以上问题处理不太及时的、耽误时间、拖沓,视情况支付单季度60%-89%的费用3、出现重大问题不报备、重大故障不维修或者严重拖沓、设备无故停运等情况的不予支付运维费。合计运维得分比例低于80%的不予支付本考核期该部分费用 | |||
2 | PM10 | 3% | 按照标书、合同中对各台设备各类记录要求进行检查,按照季度实际情况评估得分,每季度运维费占比年度运维费总额的12%(每月1%)单台设备评分依据:1、基本满足标书中及其它相关标准规范的,及时对相应设备及时开展校准、质控、维护、保养,保证各类设备长期稳定运行的,出现问题设备故障及时处置、流程合理,且记录齐全的,视情况支付相应比例的90%-100%。2、对以上问题处理不太及时的、耽误时间、拖沓,视情况支付单季度60%-89%的费用3、出现重大问题不报备、重大故障不维修或者严重拖沓、设备无故停运等情况的不予支付运维费。合计运维得分比例低于80%的不予支付本考核期该部分费用 | |||
3 | PM2.5 | 3% | 按照标书、合同中对各台设备各类记录要求进行检查,按照季度实际情况评估得分,每季度运维费占比年度运维费总额的12%(每月1%)单台设备评分依据:1、基本满足标书中及其它相关标准规范的,及时对相应设备及时开展校准、质控、维护、保养,保证各类设备长期稳定运行的,出现问题设备故障及时处置、流程合理,且记录齐全的,视情况支付相应比例的90%-100%。2、对以上问题处理不太及时的、耽误时间、拖沓,视情况支付单季度60%-89%的费用3、出现重大问题不报备、重大故障不维修或者严重拖沓、设备无故停运等情况的不予支付运维费。合计运维得分比例低于80%的不予支付本考核期该部分费用 | |||
4 | PM1.0 | 3% | 按照标书、合同中对各台设备各类记录要求进行检查,按照季度实际情况评估得分,每季度运维费占比年度运维费总额的12%(每月1%)单台设备评分依据:1、基本满足标书中及其它相关标准规范的,及时对相应设备及时开展校准、质控、维护、保养,保证各类设备长期稳定运行的,出现问题设备故障及时处置、流程合理,且记录齐全的,视情况支付相应比例的90%-100%。2、对以上问题处理不太及时的、耽误时间、拖沓,视情况支付单季度60%-89%的费用3、出现重大问题不报备、重大故障不维修或者严重拖沓、设备无故停运等情况的不予支付运维费。合计运维得分比例低于80%的不予支付本考核期该部分费用 | |||
5 | NOx/NH3 | 3% | 按照标书、合同中对各台设备各类记录要求进行检查,按照季度实际情况评估得分,每季度运维费占比年度运维费总额的12%(每月1%)单台设备评分依据:1、基本满足标书中及其它相关标准规范的,及时对相应设备及时开展校准、质控、维护、保养,保证各类设备长期稳定运行的,出现问题设备故障及时处置、流程合理,且记录齐全的,视情况支付相应比例的90%-100%。2、对以上问题处理不太及时的、耽误时间、拖沓,视情况支付单季度60%-89%的费用3、出现重大问题不报备、重大故障不维修或者严重拖沓、设备无故停运等情况的不予支付运维费。合计运维得分比例低于80%的不予支付本考核期该部分费用 | |||
6 | 能见度 | 2% | 按照标书、合同中对各台设备各类记录要求进行检查,按照季度实际情况评估得分,每季度运维费占比年度运维费总额的12%(每月1%)单台设备评分依据:1、基本满足标书中及其它相关标准规范的,及时对相应设备及时开展校准、质控、维护、保养,保证各类设备长期稳定运行的,出现问题设备故障及时处置、流程合理,且记录齐全的,视情况支付相应比例的90%-100%。2、对以上问题处理不太及时的、耽误时间、拖沓,视情况支付单季度60%-89%的费用3、出现重大问题不报备、重大故障不维修或者严重拖沓、设备无故停运等情况的不予支付运维费。合计运维得分比例低于80%的不予支付本考核期该部分费用 | |||
7 | OC/EC | 8% | 按照标书、合同中对各台设备各类记录要求进行检查,按照季度实际情况评估得分,每季度运维费占比年度运维费总额的12%(每月1%)单台设备评分依据:1、基本满足标书中及其它相关标准规范的,及时对相应设备及时开展校准、质控、维护、保养,保证各类设备长期稳定运行的,出现问题设备故障及时处置、流程合理,且记录齐全的,视情况支付相应比例的90%-100%。2、对以上问题处理不太及时的、耽误时间、拖沓,视情况支付单季度60%-89%的费用3、出现重大问题不报备、重大故障不维修或者严重拖沓、设备无故停运等情况的不予支付运维费。合计运维得分比例低于80%的不予支付本考核期该部分费用 | |||
8 | 重金属在线 | 8% | 按照标书、合同中对各台设备各类记录要求进行检查,按照季度实际情况评估得分,每季度运维费占比年度运维费总额的12%(每月1%)单台设备评分依据:1、基本满足标书中及其它相关标准规范的,及时对相应设备及时开展校准、质控、维护、保养,保证各类设备长期稳定运行的,出现问题设备故障及时处置、流程合理,且记录齐全的,视情况支付相应比例的90%-100%。2、对以上问题处理不太及时的、耽误时间、拖沓,视情况支付单季度60%-89%的费用3、出现重大问题不报备、重大故障不维修或者严重拖沓、设备无故停运等情况的不予支付运维费。合计运维得分比例低于80%的不予支付本考核期该部分费用 | |||
9 | 可溶性阴阳离子 | 8% | 按照标书、合同中对各台设备各类记录要求进行检查,按照季度实际情况评估得分,每季度运维费占比年度运维费总额的12%(每月1%)单台设备评分依据:1、基本满足标书中及其它相关标准规范的,及时对相应设备及时开展校准、质控、维护、保养,保证各类设备长期稳定运行的,出现问题设备故障及时处置、流程合理,且记录齐全的,视情况支付相应比例的90%-100%。2、对以上问题处理不太及时的、耽误时间、拖沓,视情况支付单季度60%-89%的费用3、出现重大问题不报备、重大故障不维修或者严重拖沓、设备无故停运等情况的不予支付运维费。合计运维得分比例低于80%的不予支付本考核期该部分费用 | |||
10 | 颗粒物通量激光雷达 | 5% | 按照标书、合同中对各台设备各类记录要求进行检查,按照季度实际情况评估得分,每季度运维费占比年度运维费总额的12%(每月1%)单台设备评分依据:1、基本满足标书中及其它相关标准规范的,及时对相应设备及时开展校准、质控、维护、保养,保证各类设备长期稳定运行的,出现问题设备故障及时处置、流程合理,且记录齐全的,视情况支付相应比例的90%-100%。2、对以上问题处理不太及时的、耽误时间、拖沓,视情况支付单季度60%-89%的费用3、出现重大问题不报备、重大故障不维修或者严重拖沓、设备无故停运等情况的不予支付运维费。合计运维得分比例低于80%的不予支付本考核期该部分费用 | |||
11 | 粒径谱 | 3% | 按照标书、合同中对各台设备各类记录要求进行检查,按照季度实际情况评估得分,每季度运维费占比年度运维费总额的12%(每月1%)单台设备评分依据:1、基本满足标书中及其它相关标准规范的,及时对相应设备及时开展校准、质控、维护、保养,保证各类设备长期稳定运行的,出现问题设备故障及时处置、流程合理,且记录齐全的,视情况支付相应比例的90%-100%。2、对以上问题处理不太及时的、耽误时间、拖沓,视情况支付单季度60%-89%的费用3、出现重大问题不报备、重大故障不维修或者严重拖沓、设备无故停运等情况的不予支付运维费。合计运维得分比例低于80%的不予支付本考核期该部分费用 | |||
12 | VOCs组分 | 8% | 按照标书、合同中对各台设备各类记录要求进行检查,按照季度实际情况评估得分,每季度运维费占比年度运维费总额的12%(每月1%)单台设备评分依据:1、基本满足标书中及其它相关标准规范的,及时对相应设备及时开展校准、质控、维护、保养,保证各类设备长期稳定运行的,出现问题设备故障及时处置、流程合理,且记录齐全的,视情况支付相应比例的90%-100%。2、对以上问题处理不太及时的、耽误时间、拖沓,视情况支付单季度60%-89%的费用3、出现重大问题不报备、重大故障不维修或者严重拖沓、设备无故停运等情况的不予支付运维费。合计运维得分比例低于80%的不予支付本考核期该部分费用 | |||
13 | CH4/NMHC | 3% | 按照标书、合同中对各台设备各类记录要求进行检查,按照季度实际情况评估得分,每季度运维费占比年度运维费总额的12%(每月1%)单台设备评分依据:1、基本满足标书中及其它相关标准规范的,及时对相应设备及时开展校准、质控、维护、保养,保证各类设备长期稳定运行的,出现问题设备故障及时处置、流程合理,且记录齐全的,视情况支付相应比例的90%-100%。2、对以上问题处理不太及时的、耽误时间、拖沓,视情况支付单季度60%-89%的费用3、出现重大问题不报备、重大故障不维修或者严重拖沓、设备无故停运等情况的不予支付运维费。合计运维得分比例低于80%的不予支付本考核期该部分费用 | |||
14 | PANs | 3% | 按照标书、合同中对各台设备各类记录要求进行检查,按照季度实际情况评估得分,每季度运维费占比年度运维费总额的12%(每月1%)单台设备评分依据:1、基本满足标书中及其它相关标准规范的,及时对相应设备及时开展校准、质控、维护、保养,保证各类设备长期稳定运行的,出现问题设备故障及时处置、流程合理,且记录齐全的,视情况支付相应比例的90%-100%。2、对以上问题处理不太及时的、耽误时间、拖沓,视情况支付单季度60%-89%的费用3、出现重大问题不报备、重大故障不维修或者严重拖沓、设备无故停运等情况的不予支付运维费。合计运维得分比例低于80%的不予支付本考核期该部分费用 | |||
15 | Noy | 3% | 按照标书、合同中对各台设备各类记录要求进行检查,按照季度实际情况评估得分,每季度运维费占比年度运维费总额的12%(每月1%)单台设备评分依据:1、基本满足标书中及其它相关标准规范的,及时对相应设备及时开展校准、质控、维护、保养,保证各类设备长期稳定运行的,出现问题设备故障及时处置、流程合理,且记录齐全的,视情况支付相应比例的90%-100%。2、对以上问题处理不太及时的、耽误时间、拖沓,视情况支付单季度60%-89%的费用3、出现重大问题不报备、重大故障不维修或者严重拖沓、设备无故停运等情况的不予支付运维费。合计运维得分比例低于80%的不予支付本考核期该部分费用 | |||
16 | HONO | 3% | 按照标书、合同中对各台设备各类记录要求进行检查,按照季度实际情况评估得分,每季度运维费占比年度运维费总额的12%(每月1%)单台设备评分依据:1、基本满足标书中及其它相关标准规范的,及时对相应设备及时开展校准、质控、维护、保养,保证各类设备长期稳定运行的,出现问题设备故障及时处置、流程合理,且记录齐全的,视情况支付相应比例的90%-100%。2、对以上问题处理不太及时的、耽误时间、拖沓,视情况支付单季度60%-89%的费用3、出现重大问题不报备、重大故障不维修或者严重拖沓、设备无故停运等情况的不予支付运维费。合计运维得分比例低于80%的不予支付本考核期该部分费用 | |||
17 | 紫外辐射 | 3% | 按照标书、合同中对各台设备各类记录要求进行检查,按照季度实际情况评估得分,每季度运维费占比年度运维费总额的12%(每月1%)单台设备评分依据:1、基本满足标书中及其它相关标准规范的,及时对相应设备及时开展校准、质控、维护、保养,保证各类设备长期稳定运行的,出现问题设备故障及时处置、流程合理,且记录齐全的,视情况支付相应比例的90%-100%。2、对以上问题处理不太及时的、耽误时间、拖沓,视情况支付单季度60%-89%的费用3、出现重大问题不报备、重大故障不维修或者严重拖沓、设备无故停运等情况的不予支付运维费。合计运维得分比例低于80%的不予支付本考核期该部分费用 | |||
18 | 光解速率 | 3% | 按照标书、合同中对各台设备各类记录要求进行检查,按照季度实际情况评估得分,每季度运维费占比年度运维费总额的12%(每月1%)单台设备评分依据:1、基本满足标书中及其它相关标准规范的,及时对相应设备及时开展校准、质控、维护、保养,保证各类设备长期稳定运行的,出现问题设备故障及时处置、流程合理,且记录齐全的,视情况支付相应比例的90%-100%。2、对以上问题处理不太及时的、耽误时间、拖沓,视情况支付单季度60%-89%的费用3、出现重大问题不报备、重大故障不维修或者严重拖沓、设备无故停运等情况的不予支付运维费。合计运维得分比例低于80%的不予支付本考核期该部分费用 | |||
19 | 高精度CO2、NH4 | 8% | 按照标书、合同中对各台设备各类记录要求进行检查,按照季度实际情况评估得分,每季度运维费占比年度运维费总额的12%(每月1%)单台设备评分依据:1、基本满足标书中及其它相关标准规范的,及时对相应设备及时开展校准、质控、维护、保养,保证各类设备长期稳定运行的,出现问题设备故障及时处置、流程合理,且记录齐全的,视情况支付相应比例的90%-100%。2、对以上问题处理不太及时的、耽误时间、拖沓,视情况支付单季度60%-89%的费用3、出现重大问题不报备、重大故障不维修或者严重拖沓、设备无故停运等情况的不予支付运维费。合计运维得分比例低于80%的不予支付本考核期该部分费用 | |||
20 | 高精度CO、N2O | 8% | 按照标书、合同中对各台设备各类记录要求进行检查,按照季度实际情况评估得分,每季度运维费占比年度运维费总额的12%(每月1%)单台设备评分依据:1、基本满足标书中及其它相关标准规范的,及时对相应设备及时开展校准、质控、维护、保养,保证各类设备长期稳定运行的,出现问题设备故障及时处置、流程合理,且记录齐全的,视情况支付相应比例的90%-100%。2、对以上问题处理不太及时的、耽误时间、拖沓,视情况支付单季度60%-89%的费用3、出现重大问题不报备、重大故障不维修或者严重拖沓、设备无故停运等情况的不予支付运维费。合计运维得分比例低于80%的不予支付本考核期该部分费用 | |||
21 | 高精度气象参数 | 3% | 按照标书、合同中对各台设备各类记录要求进行检查,按照季度实际情况评估得分,每季度运维费占比年度运维费总额的12%(每月1%)单台设备评分依据:1、基本满足标书中及其它相关标准规范的,及时对相应设备及时开展校准、质控、维护、保养,保证各类设备长期稳定运行的,出现问题设备故障及时处置、流程合理,且记录齐全的,视情况支付相应比例的90%-100%。2、对以上问题处理不太及时的、耽误时间、拖沓,视情况支付单季度60%-89%的费用3、出现重大问题不报备、重大故障不维修或者严重拖沓、设备无故停运等情况的不予支付运维费。合计运维得分比例低于80%的不予支付本考核期该部分费用 | |||
22 | 微波辐射计 | 3% | 按照标书、合同中对各台设备各类记录要求进行检查,按照季度实际情况评估得分,每季度运维费占比年度运维费总额的12%(每月1%)单台设备评分依据:1、基本满足标书中及其它相关标准规范的,及时对相应设备及时开展校准、质控、维护、保养,保证各类设备长期稳定运行的,出现问题设备故障及时处置、流程合理,且记录齐全的,视情况支付相应比例的90%-100%。2、对以上问题处理不太及时的、耽误时间、拖沓,视情况支付单季度60%-89%的费用3、出现重大问题不报备、重大故障不维修或者严重拖沓、设备无故停运等情况的不予支付运维费。合计运维得分比例低于80%的不予支付本考核期该部分费用 | |||
23 | 其它站房等保障 | 3% | 按照标书、合同中对各台设备各类记录要求进行检查,按照季度实际情况评估得分,每季度运维费占比年度运维费总额的12%(每月1%)单台设备评分依据:1、基本满足标书中及其它相关标准规范的,及时对相应设备及时开展校准、质控、维护、保养,保证各类设备长期稳定运行的,出现问题设备故障及时处置、流程合理,且记录齐全的,视情况支付相应比例的90%-100%。2、对以上问题处理不太及时的、耽误时间、拖沓,视情况支付单季度60%-89%的费用3、出现重大问题不报备、重大故障不维修或者严重拖沓、设备无故停运等情况的不予支付运维费。合计运维得分比例低于80%的不予支付本考核期该部分费用 | |||
审核人员签字: 时间: |
大气综合观测站数据分析报告统计表 | ||||||||
评判等级分为4类分别为:不合格(≤59)、一般(60-69)、基本合格(70-79)、合格(80-89)、较好(90-100)。 | ||||||||
时间 | 报告类型 | 交稿(数据)时间 | 交稿(数据)人签字 | 交稿截止日期 | 报告评分 | 报告评定等级 | 运维费支付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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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员签字: | ||||||||
审核人员签字: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 |
1 | XX投标报价 | 小写: ;大写: 。 |
2…… | XX投标报价 | 小写: ;大写: 。 |
投标总报价 | 小写: ;大写: 。 | |
交货完工期:质保期及服务承诺:1、一年内免费提供技术服务;2、………… |
序号 | 产品名称及费用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产地 | 制造商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1 | ||||||
2 | ||||||
3 | ||||||
4 | ||||||
… | 税费 | |||||
… | 其他 | |||||
投标总报价 |
企业注册名称 | 建立日期 | ||
企业详细地址 | 企业性质 | ||
企业法人代表 | 技术负责人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企业资质等级 | |||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业务范围 | |||
企业职工及组织机构 | 企业总人数、具有技术职称的工作人员等情况。 | ||
企业简介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 (详述) | 性能说明(详述)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序号 | 招标文件规格条目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偏离 | 说明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项目业绩描述 | (合同协议时中须包含:项目名称、工作内容、主要配置及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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