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机器管招投标)国家级猪种质资源与模型保存与繁育基地(猪种质资源与模型保存与繁育基地)项目——补遗书(1)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9
公告正文

国家级猪种质资源与模型保存与繁育基地(猪种质资源与模型保存与繁育基地)项目——补遗书(1)

各投标人:

国家级猪种质资源与模型保存与繁育基地(猪种质资源与模型保存与繁育基地)项目招标已于2024年6月18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做出如下变更:

1.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12.2.1条“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含安全文明措施费)。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生效后且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在满足规定的付款申请、发包人审核、建设单位审批、政府资金到位及审核等程序后7天内支付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含安全文明措施费)。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扣回,建安进度款按每月已完工程量的85%进行计量(其中30%扣回),即建安进度款按每月已完成工程量的55%支付。

修改为“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5%(含安全文明措施费)。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生效后且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在满足规定的付款申请、发包人审核、建设单位审批、政府资金到位及审核等程序后7天内支付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5%(含安全文明措施费)。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扣回,建安进度款按每月已完工程量的85%进行计量(其中15%扣回),即建安进度款按每月已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

其他:预付款支付至双方银行共管账户,承包人使用预付款支付前须经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和发包人审批同意方可支付。

2.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12.4.1条“工程进度款按每月核对已完工程量的85%进行计量(其中30%扣回),即建安进度款按每月已完成工程量的55%支付;当工程款累计支付至本合同建安价款的85%时(含预付款)暂停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90%(含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8 日内,承包人上报竣工结算资料给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公司进行审核,待出具审核意见后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7%,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余款”修改为“工程进度款按每月核对已完工程量的85%进行计量(其中15%扣回),即建安进度款按每月已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当工程款累计支付至本合同建安价款的85%时(含预付款)暂停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90%(含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8 日内,承包人上报竣工结算资料给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公司进行审核,待出具审核意见后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7%,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余款。

3. 补发地形图。

4. 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9日08时30分”变更为“2024年07月19日09时30分”。

5. 原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9日08时30分”变更为“2024年07月19日09时30分”。

6. 原开标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 政务二期大楼201”变更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 政务二期大楼204。”

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应处做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由于招标文件在系统中无法进行修改,发布的变更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补遗资料,无需重新下载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文件。


招标人: 海南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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