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南财经大学校医院医用耗材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cz-c-2329041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云南财经大学
招标联系人钟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蕊0871-6412488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1
公告正文
云南财经大学校医院医用耗材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编号:GXCZ-C-2329041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财经大学校医院医用耗材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云南财经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云南财经大学校医院医用耗材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财经大学校医院医用耗材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南财经大学校医院医用耗材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近年(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任意一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 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复印件。1.3 具有履行合同所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 料或书面声明。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 所属时间在 2022 年 09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 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 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2)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2 年 09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 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 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 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无资格参加本 项目的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为谈判截止当 日);(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为谈判 截止当日)。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 经营许可/备案证,所响应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 求)、所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 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 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 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 作强行要求。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的谈判。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本次采购活动。4、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3 年 11 月 09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持有效证明材料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 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 8 栋 31 层 3101 室)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2、谈判文件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只有获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谈判。(依 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要求,为中小企业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3、文件费缴纳方式:①对公账户转账;②现金缴纳。其中对公账户转账的账户信息如下: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高新支行;账号:87190766251010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厅(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 观首府 8 栋 31 层 310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厅(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 观首府 8 栋 31 层 3101 室)
七、其他
云南财经大学校医院医用耗材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 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国信招标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受云南财经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云南财经大学校医院医用耗 材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云南财经大学校医院医用耗材项目。
1.2 项目编号:GXCZ-C-23290410。
1.3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1.4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元)。
1.5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元)。
1.6 采购需求: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1 一次性使用配药无菌注射器(带针) 1 盒 2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 1 盒 3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 1 盒 4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 1 盒 5 一次性使用无菌输液器(带针) 1 盒 6 一次性医用灭菌棉签 1 包 7 一次性医用换药包 1 盒 8 一次性医用缝合包 1 盒 9 一次性医用输氧管 1 盒
10 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 1 包
11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 1 箱
12 一次性雾化吸入管 1 包
13 一次性医用橡胶检查手套 1 包
14 一次性医用 PE 检查手套 1 包
15 一次性医用敷贴 1 盒
16 医用纱布敷料 1 盒
17 一次性使用瓶口贴 1 盒
18 医用无菌敷贴(输液贴) 1 盒
19 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 1 箱
20 一次性医用手术单 1 包
21 一次性医用帽子 1 包
22 医用外科口罩 1 包
23 医用胶带 1 盒
24 免洗手消液 1 瓶
25 医用消毒碘伏 1瓶
26 医用消毒酒精 1 瓶
27 含氯消毒粉 1 包
28 含氯消毒片 1 瓶
29 医用强化戊二醛 1箱
1.7 交货时间:根据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在 5 个日历天内按照验收标准要求配送相关耗 材。
1.8 交货地点:云南财经大学校医院指定地点。
1.9 质量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程、规范及强制性标准的技术要求,并满足采购人要求且一次性 验收合格。
1.10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期满一年或采购至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额累计至 10 万元结束采 购工作。
1.11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 境外的产品。
1.12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2.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1.2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近年(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任意一个年度 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 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2.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2.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2 年 09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凭证 或相关情况说明)。
(2)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2 年 09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 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2.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 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结果为准,查询时间为谈判截止当日);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为谈判截止当
日)。
2.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响应产品制造商医 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响 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 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 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 本项目的本次采购活动。
2.4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3 年 11 月 09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 时间),持有效证明材料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 处大观首府 8 栋 31 层 3101 室)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3.2 谈判文件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只有获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 才有资格参与谈判。(依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要求,为中小企业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
3.3 文件费缴纳方式:①对公账户转账;②现金缴纳。其中对公账户转账的账户信息如下: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高新支行
账号:871907662510101。
4.公告发布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谈判会议
5.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 年 11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5.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会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会议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厅(昆明市西山区 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 8 栋 31 层 3101 室)。
6.报名事项: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料不符或不齐全的将被拒绝。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同页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2)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同页附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财经大学校园网》上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8.1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印发的通 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执行。
8.2 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
8.3 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执行。
8.4 支持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 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9.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是否需要缴纳谈判保证金:是
保证金金额:2000.00 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银行电汇、银行转账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谈判无效等后 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请各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 3 日,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向代理 机构递交谈判保证金,谈判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谈判保证金将被拒绝。
10.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云南财经大学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 237 号
联 系 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023317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地址: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 8 栋 31 层 3101 室 邮 编:650106
联 系 人:薛蕊、吕敏、刘彤、陈嫦、张译
电 话:0871-64124886
传 真:0871-65151961
邮 箱:yn64612393@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云南财经大学。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财经大学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 237 号
联 系 人:钟老师
电 话:0871-6502331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 8 栋 31 层 3101 室 联 系 人: 薛蕊、吕敏、刘彤、陈嫦、张译
电 话: 0871-64124886
电子邮件: yn6461239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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