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价和监控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10700-04028
二、项目名称:绩效评价和监控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绩效评价和监控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鑫越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古塔区锦州市古塔区中央大街三段18号
中标(成交)金额:515,660(元)
评审总得分:90.3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绩效评价和监控项目
服务类
名称:绩效评价和监控项目(C20030800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对市本级10个重点项目进行重点评价和9个部门(单位)整体预算实施重点评价,抽取3-5个重点项目进行绩效监控,抽取19个部门(单位)2023年度整体绩效自评进行再评价,抽取39个项目绩效自评进行再评价。
服务要求:1、绩效重点评价项目,市财政局按省财政厅“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等要求,结合本地项目实际,拟选取10个重大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抽查选取9个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评价(签订合同后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选定)。2、绩效自评再评价项目,抽取19个部门(单位)的2023年度整体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再评价,抽取39个项目绩效自评进行再评价。3、重点项目跟踪监控 选取部分重点项目(预计3-5个,资金额不高于10000万元)开展重点项目绩效重点监控,服务内容:一是协同委托人制定三级指标体系和设定分值;二是监控项目的预算执行进度、业务的真实性、绩效指标体系的实现程度;三是项目管理体系、制度建设等项目实施基本情况。满足甲方需求。
服务时间: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1、绩效重点评价项目,评价指标,在市财政局关于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的基础上,评价工作组依据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 号)的指标框架及《关于印发锦州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锦财绩〔2021〕207号)要求,结合行业领域相关政策文件的具体要求,梳理并提炼形成绩效评价三级指标体系,经委托方审核后确定,明确指标标准、评价要点和分值设定。评分标准。绩效评价结果分为4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综合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良;综合得分在60-80分(含60分)为中;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2、绩效自评再评价项目,主要包括对2023年度的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结果按10%进行再评价(约19个单位),2023年度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按5%进行再评价(约39个项目)。审核部门(单位)自评价结果的真实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指标完成情况及自评意见和建议与项目整体完成情况匹配度等,并出具绩效再评价报告,报告内容要包含再评价与自评价的差异性分析。工作重点,一是审查核对部门(单位)自评结果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及与绩效指标的匹配度;二是重点关注绩效指标自评得分较高、但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项目;三是注重再评价结论的时效性,限期内完成委托工作。3、重点项目跟踪监控 选取部分重点项目(预计3-5个,资金额不高于10000万元)开展重点项目绩效重点监控,服务内容:一是协同委托人制定三级指标体系和设定分值;二是监控项目的预算执行进度、业务的真实性、绩效指标体系的实现程度;三是项目管理体系、制度建设等项目实施基本情况。满足甲方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冬梅、陈敏、高原、姜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绩效评价和监控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市财政局
地址:三八路三号
联系方式:0416-31589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胜河里150号
联系方式:0416-2110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416-2110817
十、附件
采购文件:JH24-210700-04028 绩效评价和监控项目 .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绩效评价和监控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鑫越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