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史孟君0318-2075001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凯翔1888882112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9
公告正文

衡水市南站片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市南站片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衡数政投资管理(2024)7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资金来源为市财政筹措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本次招标由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负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水市南站片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监理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衡水市桃城区高铁南站片区。其中,地块1,东至城市规划商业用地、西至城市规划商业用地、北至城规划城市支路,南至站前路;地块2,北至站前路,东部、西部、南部至城市防护绿地;市政配套道路位于前进南大街、文昌西路、站前路、站前支路。

2.3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66275平方米(折合约399.4亩),其中,地块1,建设地下停车场,占地面积19867平方米(折合约29.8);地块2,建设公交停车场,占地面积7783平方米(折合约11.7);市政配套道路工程占地238625平方米(折合约357.9亩)。分项建设内容:

(一)地块1建设工程

建设地下停车场,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总建筑面积约23090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2949平方米(含人防面积为7095.05平方米),设计小型客车停车位499个,安装60个双枪充电桩,安装给水、排水、暖通、电力等配套设施;地上建设消防控制室、海绵城市、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41平方米。

(二)地块2建设工程

建设公交停车场及其配电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20平方米,硬化面积7783平方米,公交停车场内公交车位44个,其中,公交停车场内设置20个发车车位、充电蓄车位24个,充电蓄车位设置充电桩12个(160kw双枪直流充电)。

(三)市政配套道路工程

1.前进南大街(崇文西路—站前路),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为55m,道路设计长度为2030.9m

2.文昌西路(站前路—前进南大街),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为50m,道路设计长度为829.5m;

3.站前路(文昌西路—三杜街),城市主干路,其中文昌西路—前进南大街段红线宽度为35m,前进南大街—三杜街段红线宽度为45m,道路设计长度为1540m;

4.站前支路:站前支路一,南起站前路交叉口,北至文昌西路交叉口,道路设计长度为436.05m,红线宽度为32m,城市支路;站前支路二,西起站前支路一交叉口,东至站前支路三交叉口,道路设计长度为290.98m,红线宽度为32m,城市支路;站前支路三,南起站前路交叉口,北至德胜西路交叉口,道路设计长度为452.427m,红线宽度为32m,城市支路。

以上市政道路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路灯、绿化等配套设施。

暖通工程:消防水泵房设置分体空调,地下车库设置与平时通风兼用的机械排烟系统和机械补风或自然补风系统,排烟风机和补风机分别设置在地下车库的排烟机房和送风机房内。

给排水工程:给水水源为市政自来水。拟从市政给水管各引入1DN100给水管进入基地。本工程采用室外雨污分流、室内污废合流排水系统。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地下室卫生间的生活污废水通过一体化污水提升器提升至室外污水管网。

电气工程:本工程供电电压等级为10kV,自市政电网接入。地下停车场工程(项目地块1)最高供电负荷等级为一级,拟采用210kV电源供电。公交停车场工程(项目地块2)充电桩配电系统最高供电负荷等级为二级,拟采用210kV回路供电。配套工程充电桩配电系统最高供电负荷等级为三级,拟采用110kV回路供电。

消防工程:本工程地上、地下均采用封闭楼梯间形式。地块1室外消火栓采用室内外消防水池,地块2室外消火栓采用一路市政供水,设置地下式室外消火栓。

以上建设内容按照相关专业规范要求组织实施。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施工准备、施工、竣工验收及结算、缺陷责任期、保修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理。

2.5 监理周期: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6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拟派本项目总监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不同投标人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单位须在优招标(https://www.uvbidding.cn/)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投标单位在优招标(https://www.uvbidding.cn/),按照首页“客服中心”中“投标人注册指南”进行注册。

4.2 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办理流程参照优招标(https://www.uvbidding.cn/)首页“客服中心”栏目;

4.3 完成注册的投标单位,请于 202411299 0020241219 9

 00分任意时间登陆优招标(https://www.uvbidding.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4 具体流程请登录优招标(https://www.uvbidding.cn/),在“常用文件”栏目下载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优招标 (https://www.uvbidding.cn/)提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通过优招标(https://www.uvbidding.cn/)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12 19 9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优招标(https://www.uvbiddin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标方式,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监理大纲)分开制作,技术标以“暗标”方式提交,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监理大纲)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方式评审,对技术标(监理大纲)采用暗标评审。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优招标(https://www.uvbidding.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其他信息

7.1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督部门: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318-2056307

电子邮箱:hsszbb@163.com

7.2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

联系人:王凯翔         话:18888821121

  编:100048     电子邮箱:ciecczztz@163.com

7.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为优招标(http://www.uvbidding.cn),本项目平台使用付费主体为投标人,平台使用费金额:90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胜利西路1896号(市城投集团)

联 系 人:史孟君

    话:0318-2075001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

联系人:王凯翔

  话:188888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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