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成都市温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对“温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耕地卫片监督、耕地恢复“回头看”等相关工作核实整改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比选,诚邀符合条件的、有履约能力的供应商按照本邀请的相关要求前来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温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耕地卫片监督、耕地恢复“回头看”等相关工作核实整改技术服务
(二)项目地点
成都市温江区
二、预算金额
30万元人民币
三、任务背景
根据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耕地卫片监督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成都市2022年度耕地恢复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将开展对耕地卫片监督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报告评估、检查考核,综合动态监测问题核实整改及耕地恢复核实整改等工作,及时反应土地利用现状变化和自然资源管理成效,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耕地保护目标任务。
四、更新评价对象及任务
本次主要工作包括:1、综合动态监测问题整改;2、耕地卫片督查图斑核实情况整理,问题图斑核实举证与汇总分析;3、数据录入、统计分析;4、年度耕地恢复补充潜力分析、问题整改等情况分析工作;5、耕地保护专项督查、审计反馈等核实整改;6、与耕地保护相关的技术支持。
五、调查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一)资料收集
收集温江区2020年-2022年度变更调查成果、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2023年变更调查综合动态监测与耕地动态监测成果、三区三线划定矢量成果、2022年度用地管理信息、卫片执法督查数据等。
(二)外业举证核实
开展外业调查时使用带卫星定位和方向传感器的设备,对需举证的图斑地块拍摄包含图斑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实地照片及举证说明等综合信息。
(三)数据汇总分析及耕地保护相关技术支持
根据省、市相关政策及技术要求,结合温江区各年度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分析温江区耕地情况,形成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数据成果。同时提供与耕地保护相关的技术支持。
主要数据分析:
1、综合动态监测问题;
2、耕地卫片督查图斑核实情况整理,问题图斑核实举证与汇总分析;
3、年度耕地恢复补充潜力分析、问题整改等情况分析工作;
(四)出分析表、示意图
根据汇总分析的数据内容,出分析表、示意图。
(三)数据会审
温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相关部、镇街相关负责人联合会审。
六、工作依据与技术标准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68号);
2.《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1〕264号);
3.《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4.《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1年度试用)》;
5.《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TD/T 1057-2020);
6.《关于加强耕地卫片监督工作的通知》;
7.《关于印发成都市2022年度耕地恢复工作方案的通知》。
七、成果要求
根据要求,分析相关数据,统计数据,出分析表、示意图。
八、时间安排
截止2023年12月31日。
九、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须具有有效期内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机构推荐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须具有变更调查类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十、比选邀请、结果发布及比选文件领取
比选文件请自行下载:温江区耕地卫片监督、耕地恢复“回头看”等相关工作技术服务比选文件,比选结果将在成都市温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发布。
十一、比选报名申请
比选申请人务必于北京时间2023年6月25日17:00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比选报名申请(报名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鲜章),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申请视为不参加本次采购比选。
比选报名申请提交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柳城大道东段70号410室.
十二、比选申请书送达
所有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编制“比选申请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比选申请书”视为不参加本次比选。比选申请书用中文(汉语简体)编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比选申请书必须在截止时间2023年6月25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密封送到成都市温江区柳城大道东段70号410室(不接受快递、邮寄),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十三、比选时间、地点及方式
比选时间:2023年6月26日11:00时(北京时间);
比选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柳城大道东段70号301会议室;
比选邀请人(全称):成都市温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028-82765329
十四、比选文件
比选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的格式编写比选申请书。
十五、比选申请书的主要内容
1、比选申请函;
2、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比选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比选申请人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证明材料;
4、比选申请人业绩一览表;
5、比选申请人人员配备一览表;
6、代理方案;
7、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十六、比选申请书的编制
1、比选申请书应按“比选申请书格式”进行编制,未规定格式的,由比选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编制。
2、比选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比选申请人必须提供,比选文件没有要求的证明文件,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也可以提供。
3、比选申请书应用A4纸制作并胶装,编目编码,不得涂改。
4、比选申请书一份。
十七、比选申请书的签署、密封与标识
1、比选申请书应进行有效签署并加盖公章,否则申请文件无效。
2、比选申请书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在密封的骑缝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封套上应清楚地载明项目名称、比选日期、比选申请人的名称。
注:未按以上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书将拒绝接收。
十八、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比选申请书应该在比选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将拒绝接收。
十九、评审
1、评审工作由比选人组建的比选评审小组负责。
2、比选评审小组按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及标准对比选申请书进行评审,按综合得分高低推荐中选候选人。
3、比选申请书无效条款:
⑴未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的;
⑵提供虚假材料的;
⑶与其他比选申请人恶意串通的;
⑷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制作比选申请书的;
⑸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和加盖公章的;
(6)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二十、确定中选人
比选人将按综合得分高低确定1名中选候选人,并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若中选人放弃中选、或提出书面说明不能履约的,比选人将依次从候选人中补齐中选人。如果出现并列的情况,比选人有权自行从中确定中选人,其他比选申请人不得有异议。
二十一、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比选评审小组认为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比选评审小组可将其比选申请书作为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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