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蔬菜棚室建设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伟0314-751088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重承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伟0314-2050505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7
公告正文

2024年蔬菜棚室建设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蔬菜棚室建设项目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2024年蔬菜棚室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围数证投字【2024】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衔接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四合永镇合字村。 (2)招标规模:总占地面积为239.38亩,包含40个种植棚、5个示范棚、基地基建与配套软硬件等内容。 (3)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包含联合体及其成员各方)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址进行查询;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5 09:002024-10-2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07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不得体现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7.2根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实行“评定分离”。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单位联系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刘伟 0314-7510881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河北重承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刘伟 0314-205050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4-7517085

电子邮箱:wcfgj@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未使用第三方交易平台。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重承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迎宾路行政服务中心5楼 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
邮编:

068450

邮编: 067000
联系人:

刘伟

联系人: 刘伟
电话:

0314-7510881

电话: 0314-2050505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关闭】【打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