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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2024年度危险性废物委托处置服务项目院内议价公告(第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 采购人名称: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二、 采购项目名称: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024年度危险性废物委托处置服务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HQ-2023-016
四、 采购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就2024年度危险性废物委托处置服务项目进行院内议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HQ-2023-016
二.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
具体要求:
1、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总体服务要求:运输由服务单位负责,其运输、处置过程均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和责任;
具体要求:
(1)服务单位需接采购人通知后,及时上门收集,运载车辆需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并符合《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收集人员要和采购人指定人员对医疗废物进行称重,并在转移联单上登记签字。中标人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供医疗垃圾包装袋、利器盒等医疗废物容器(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的规定》)。
(2)服务单位如遇特殊情况(交通、道路、气候等原因的影响)无法按时收运,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并采取妥善措施由双方协商处理。
(3) 服务单位必须落实废物的规范处理。
(4) 服务单位应协助采购人办理废物的申报和废物转移审批手续;
5、 付款方式:按实际处置量结算。
预估年处置量及处置内容如下表所示: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响应单位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杭州市有害固体废物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和标准对危险废弃物进行安全处置,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违规处置的相应责任;(提交议价响应资料时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特定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议价,不可分包与转包。
五、议价响应文件包含内容(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肆份,密封保存,文件外部请留联系人、联系方式):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服务资质证明;
3)类似服务业绩证明材料(2020年9月1日起至今);
4)其他可提供的服务内容与承诺;
5)服务报价;(报价模板及要求详见附件)
六.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 11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潮王路31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联系人: 王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19884188294 、13957112950
八. 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7号楼3楼
九. 议价时间地址:
2023年11月17日14:00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7号楼401室(杭州市潮王路318号)
十. 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发布)采购文件之日。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
2023 年 10月 26 日
医院2024年度危险性废物委托处置服务院内议价公告 - 第二次.docx
二、 采购项目名称: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024年度危险性废物委托处置服务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HQ-2023-016
四、 采购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就2024年度危险性废物委托处置服务项目进行院内议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HQ-2023-016
二.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采购预算 (万元) | 说明 |
2024年度危险性废物委托处置服务 | 1 | 1年 | 4 | 意向单位围绕采购预算合理报价,所报意向价格应包含处置废物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等。 |
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
具体要求:
1、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总体服务要求:运输由服务单位负责,其运输、处置过程均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和责任;
具体要求:
(1)服务单位需接采购人通知后,及时上门收集,运载车辆需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并符合《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收集人员要和采购人指定人员对医疗废物进行称重,并在转移联单上登记签字。中标人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供医疗垃圾包装袋、利器盒等医疗废物容器(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的规定》)。
(2)服务单位如遇特殊情况(交通、道路、气候等原因的影响)无法按时收运,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并采取妥善措施由双方协商处理。
(3) 服务单位必须落实废物的规范处理。
(4) 服务单位应协助采购人办理废物的申报和废物转移审批手续;
5、 付款方式:按实际处置量结算。
预估年处置量及处置内容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废物名称 | 预计年产生量 |
1 | 废试剂空瓶 | 300Kg |
2 | 实验室有机废液 | 150L |
3 | 消毒液 | 250L |
4 | 淤泥 | 2吨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响应单位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杭州市有害固体废物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和标准对危险废弃物进行安全处置,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违规处置的相应责任;(提交议价响应资料时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特定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议价,不可分包与转包。
五、议价响应文件包含内容(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肆份,密封保存,文件外部请留联系人、联系方式):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服务资质证明;
3)类似服务业绩证明材料(2020年9月1日起至今);
4)其他可提供的服务内容与承诺;
5)服务报价;(报价模板及要求详见附件)
六.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 11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潮王路31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联系人: 王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19884188294 、13957112950
八. 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7号楼3楼
九. 议价时间地址:
2023年11月17日14:00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7号楼401室(杭州市潮王路318号)
十. 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发布)采购文件之日。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
2023 年 10月 26 日
医院2024年度危险性废物委托处置服务院内议价公告 - 第二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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