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市鄞州区华光城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矮柳区块)和规划条件前期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xzj-202317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宁波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严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琳0574-8303319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8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鄞州区华光城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矮柳区块)和规划条件前期研究项目,项目采购人为宁波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KXZJ-2023179
2、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华光城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矮柳区块)和规划条件前期研究项目
3、招标需求:
(1)招标内容:宁波市鄞州区华光城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矮柳区块)和规划条件前期研究;
(2)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论证报告和规划条件前期研究,通过技术审查和相关报批流程形成成果稿,完成成果入库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
(3)最高限价:人民币 30 万元;
(4)工期要求:2023年8月15日前提交初步方案;2023年8月31日前提交技术审查稿;2023年10月31日前提交最终成果报告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完成成果入库,规划条件编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完成控规调整范围内所有相关地块规规划条件前期研究工作并通过技术审查、审批,出具正式成果。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投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特定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07日09时00分至2023年07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07月18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07月18日14时00分,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七、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3)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7日15时整(北京时间)。
(4)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4、其他说明与要求:
(1)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适用于银行电汇形式)或电子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2)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八、公告发布媒体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
注: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上述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九、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业务咨询
1、采购人:宁波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36号
联系人:严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289989
2、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218室
联系人:朱琳、陈斌武
联系电话:0574-83033198
邮箱:kxzb08@126.com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鄞州区华光城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矮柳区块)和规划条件前期研究项目,项目采购人为宁波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KXZJ-2023179
2、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华光城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矮柳区块)和规划条件前期研究项目
3、招标需求:
(1)招标内容:宁波市鄞州区华光城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矮柳区块)和规划条件前期研究;
(2)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论证报告和规划条件前期研究,通过技术审查和相关报批流程形成成果稿,完成成果入库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
(3)最高限价:人民币 30 万元;
(4)工期要求:2023年8月15日前提交初步方案;2023年8月31日前提交技术审查稿;2023年10月31日前提交最终成果报告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完成成果入库,规划条件编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完成控规调整范围内所有相关地块规规划条件前期研究工作并通过技术审查、审批,出具正式成果。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投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特定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07日09时00分至2023年07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07月18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07月18日14时00分,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七、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3)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7日15时整(北京时间)。
(4)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4、其他说明与要求:
(1)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适用于银行电汇形式)或电子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2)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八、公告发布媒体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
注: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上述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九、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业务咨询
1、采购人:宁波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36号
联系人:严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289989
2、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218室
联系人:朱琳、陈斌武
联系电话:0574-83033198
邮箱:kxzb0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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