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乐清市水鹤线大荆段改线工程(大荆镇二环路建设工程三期)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56.2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6.25万元
招标公司乐清市大荆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0577-62239758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鸿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温州广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56.2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水鹤线大荆段改线工程(大荆镇二环路建设工程三期)施工监理,招标人为乐清市大荆镇人民政府,委托温州鸿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于 2024 年12月23日在乐清市大荆镇招投标中心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 2024年12月24日始三个工作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废标原因及依据:
异议受理部门:
乐清市大荆镇人民政府 电话:0577-62239758
投诉受理部门:
乐清市大荆镇招投标中心 电话:0577-62239119
未中标单位:
山东东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新凯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诚合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德清永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乐清市大荆镇人民政府
乐清市大荆镇招投标中心
2024年12月23日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水鹤线大荆段改线工程(大荆镇二环路建设工程三期)施工监理,招标人为乐清市大荆镇人民政府,委托温州鸿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于 2024 年12月23日在乐清市大荆镇招投标中心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 2024年12月24日始三个工作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排序 | 中标候选人 | 是否乐清企业 | 报价(元) | 备注 |
1 | 温州广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否 | 562562 | |
废标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废标依据 |
| | |
异议受理部门:
乐清市大荆镇人民政府 电话:0577-62239758
投诉受理部门:
乐清市大荆镇招投标中心 电话:0577-62239119
未中标单位:
山东东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新凯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诚合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德清永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乐清市大荆镇人民政府
乐清市大荆镇招投标中心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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