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西藏公司采购共享服务中心2022-2023年仓储服务外包项目
1.2采购规模: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34.36878万元(含税)126.763万元(不含税)
1.3采购内容:1.支撑人员需求16名,用以完成工程物资实物的出入库、装卸、库存盘点到货简易验货等库内作业及物流配送运输监督工作:财务管理员4名、实物管理员10名(其中30%人持叉车驾驶资格证书)、其余人员2名(含主管及系统支撑)。2.提供仓库管理台账、仓储数智化监控大屏系统。:
1.4项目周期:2022年11月29日-2023年11月28日。
1.5中选人数量: 1名。
1.6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7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134.36878万元(含税)126.763万元(不含税)应答人对应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1、应答人资格: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应答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登记证等证明材料一致。
2.2纳税人资格:应答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或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例如:税务事项通知书或国家税务总局查询截图或以往开过的增值税专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须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近三年)自2019年01月01日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止(时效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签订的类似项目合同(至少1份),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等内容);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等内容)及须提供对应的结算单据或订单,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合同,含有多份结算单据或订单的框架合同视为一份合同业绩,原件备查。应答人应提供清晰的证明文件,若无法查阅或关键页不齐全者视为无效业绩。应答人如是2022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新单位,可以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2.4证书要求:应答人需具备应答人应具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应答人需具备自主研发仓储管理系统产权证明(包括不限于仓库台账管理系统、仓储数智化远程监控大屏系统等功能,需提供功能演示视频或功能演示截图)。
2.5人员要求:供应商须配备支撑人员16名,用以完成工程物资实物的出入库、装卸、库内作业、库存盘点、到货简易验货、物流配送运输监督工作:财务管理员4名、实物管理员10名(其中30%(含)人员持叉车驾驶证书;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其余人员2名(含项目经理及系统支撑)。注:1、以上人员需按对应的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2022年1月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且社保缴纳单位为应答人;2、拟派驻的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不允许重复,若出现人员复用,则复用人员无效。若不按要求提供材料,则人员不予认可。
2.6、风险提示: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税收违法”记录名单;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中无记录,在“行政处罚信息”中不存在影响本次项目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记录。备注:需做书面承诺,未承诺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评审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进行审核)。
2.7、其他说明事项:
(1)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影响正常经营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及事故责任、质量问题、犯罪行为的;被纳入西藏移动禁止合作负面行为清单中。
(2)应答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包括法人代表、控股股东)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控股的不同子公司或总公司与分公司)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各应答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各应答人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4)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6)应答人承诺遵守中国移动西藏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实施细则。
备注:以上6项需做书面承诺,未承诺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备注:以上6项需提供承诺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2.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及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必须符合的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 购 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娜女士
电 话:17808989967
电子邮件:17808989967@139.com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金珠中路84号通服楼2楼采购开标室
联系人:彭文博、吴纪材
电 话:13618996310(工作时间:09:30-13:00,15:30-18:30)
电子邮件:13618996310@139.com(全天可接受邮件)
应答人认为本次公开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采购人监督部门投诉,投诉时请署名。
投诉处理信息:
第一级处理人:杨娜,电话:17808989967,邮箱:17808989967@139.com;
第二级处理人:于先生,电话:15089000761,邮箱:15089000761@139.com;
第三级处理人:胡先生,电话:13989989273,邮箱:13989989273@139.com;
备注:
1、投诉时请严格按照第一级处理人、第二级处理人、第三级处理人的顺序进行投诉,严禁越级投诉;
2、质疑及投诉应当递交书面投诉书并署名,包括应答人名称和联系方式。如属于捏造事实或恶意投诉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如提出的异议投诉,经查实后属于无理或者无效,一年内发生两次的移动公司将对该单位通报批评;超过2次的将对该单位拉入供应商黑名单处理,2年内不得再参与移动公司的投标(依据:《中国移动西藏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
3、投诉电话只接受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9.1若应答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应答人需在比选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主动向采购人提出申报。
9.2支付要求(标书购买程序)∶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仅支持供应商通过ES系统在线购买标书,请务必在比选文件售卖截上时间前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采购项目进行比选文件购买操作,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比选文件及比选文件附件,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供应商完成标书购买后,请将税务信息表((详见公告附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9.3特别提醒:为不影响供应商参与项目应答,请及时阅读《关于供应商全面CMCA证书服务的通知》并按照相关说明及时完成CMCA证书助手下载以及CA证书更换,网址连接为:https://b2b.10086.cn/b2b/main/viewVendorNoticeContent.html?noticeBean.id=21064。
9.4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可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查询投标报价及开标情况,使用CA电子证书在线提出问题、异议及确认开标记录,在线提出问题、异议及确认开标记录的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后延后60分钟,请关注系统流程。未确认或超时确认开标记录的视为确认开标结果,且对开标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