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衢州]10月24日江山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饲用早籼谷竞价销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何建勇1375700498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江山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饲用早籼谷竞价销售公告 
受江山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兹定于2023年10月24日上午9时在东方网上粮食市场(以下简称“粮网”)举办饲用早籼谷竞价销售交易会(场次编号:“江山饲用早籼谷销售20231024”),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交易报名入口 
粮网声明 
1、标的物详情资料由委托方(卖方)提供,其真实性由委托方(卖方)负责,粮网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竞买人应在网上竞价开始前对竞价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到粮库实地审看大样,卖方自公告在粮网(www.zglssc.com)发布之日起即接受现场看样。 
3、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标的物之一切现状(包括缺陷、瑕疵),并愿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在交易过程中,因网络、交易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交易中断或产生不合理的成交结果时,同场中正常成交的标的视为有效,对非正常情况下产生的不合理成交结果,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网有权判令为废标,并进行重新竞价。 
5、粮网为防止在竞价交易过程中,因竞价方恶意竞争或操作失误而出现明显背离市场的异常价格情况,特设立极限价格。最高极限价格设置为起拍价或保留价的2倍。如有变动,粮网另行通知。 
6、一旦中标后《中标通知书》以系统生成的为准,不得修改《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单位。 
7、委托单位的下属部门,不得参加本公司的竞价交易,且粮网有权不受理报名请求。 
8、考虑到网络环境的不确定性,敬请参与网上交易客户提前10分钟登陆系统,以便发现网络问题有时间处理。 
一、竞价销售标的物情况及相关说明 
(一)标的物生产年份及数量 
此次竞价销售的标的物2023年江山产饲用早籼谷1506.4吨,标的物详情。(具体质量情况以卖方标的物所在仓库大样为准,以上标的物水分增量按(国粮发〔2010〕178号)文件执行(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低0.5 个百分点增量0.75 %)。)
备注:参照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质检报告(报告编号:FA23091714、FA23091715),具体质量标准以仓库实物交货为准,请有意向的客户提前到存储库点进行实地看样,竞价交易成功后即视同买方认可该批粮食质量无异议(包括放弃实地看样参与竞价的客户),在后续粮食交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中标粮食质量问题为由提出异议。
看样联系人:中心粮库毛小华13757004981。
(二)成交后的货物交割办法 
1、交(提)货时间:自销售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1月25日前必须提货完毕,不得逾期。若买方在提货截止时间未提清提货物的,按违约处理,卖方有权将未提走部分货物转移储存地点,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同时按每天500元收取场地占用费,买方自行承担粮食数量和质量风险,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2、交货地点和交货方式:以标的物储粮地点为准,仓库前车板散装交货。 
3、数量结算方法:以卖方发货库点电子磅单为准,在此基础上买方需承担水分增量(按国粮发〔2010〕178号文件执行),按实际过磅数加水份增量,即:结算数量=过地磅数量+水分增量。买方最后提货时必须出清仓内所有粮食,无论溢余或损耗,溢余、损耗按中标价结算,同一个仓分标销售中标2个及以上标的的按中标均价结算。
(三)结算办法 
1、货款结算方式:自行结算。 
2、货款结算期限: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买方须交总货款的20%作为定金(定金充抵最后一批货款,不计利息),然后款到提货。买方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含,法定节假日顺延),将全额货款一次或分次汇入卖方指定账户;逾期支付货款在10日历天内的,按逾期金额、实际逾期天数按月息6‰计息;逾期超过10日历天的,视作违约处理,卖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收款单位:江山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江山市农发行; 
帐号:20333088100100000001151 
(四)其它说明 
1、起拍价成交价均指含税含发票价格。
2、提供正式销货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3、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当地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确认该批饲料粮食符合各项要求(运输、储存、使用结束并不转让、不流入口粮市场),需提供有监管单位盖章的加工证明。
(五)参加竞价交易会的资格 
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并有较强社会责任意识的国内饲料生产加工企业或工业酒精加工企业参与(报名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饲料生产许可证》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签订《参与衢州市饲料稻谷公开竞价交易承诺书》,有当地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同意监管的函。 
二、履约保证金和交易费保证金 
1、报名参会的交易商须根据意向交易数量按170元/吨标准预交保证金(其中履约保证金150元/吨,交易费保证金20元/吨;交易费按实际成交额的3‰向中标方收取)。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完成合同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会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对中标后拒绝签订购销合同且无书面说明正当理由的交易商,粮网有权扣除其与中标数量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付给另一方。 
2、履约保证金和交易费保证金须确保在10月23日17:00之前到衢州东方粮食电商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帐户(通过电汇或转帐方式交纳保证金的交易商建议在10月23日17:00之前办理好转帐手续),以取得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资格。 
3、保证金交纳帐户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帐号
衢州东方粮食电商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
工行衢州柯城南湖支行
1209210019201438985

三、竞价交易会时间、地点 
竞价交易会的开市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9时(场次编号:“江山饲用早籼谷销售20231024”);地点是:东方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竞价交易大厅,从 入口处 登陆。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标的物详情查询 
本次竞价交易会的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3日17:00;报名地点:网上报名在东方网上粮食市场(http://www.zglssc.com)首页“交易报名入口”,现场报名在衢州市粮食电商产业园(川汇路2号)。 
五、中标签约办法 
1、交易会结束后,中标单位的工作人员需携带东方网上粮食市场中标通知书主动与江山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购销合同书。 
东方网上粮食市场联系咨询办法  
咨询项目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竞价报名咨询
姜利涛
0570-3850110(兼传真)
交纳保证金咨询
谢秋月
0570-8888100
价系统技术咨询
毛宏伟
18057085832
标的物咨询办法(委托单位咨询电话)  
委托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山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何建勇
13676607318

六、联系咨询办法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竞价交易的单位须自备可接入互联网的电脑,为确保网上竞价顺利进行,交易商须注意检查自己的电脑配置,竞价交易系统要求电脑的最低配置为:CPU奔三(PⅢ)1G以上,推荐CPU奔四(P4); 
内存:128M 以上,推荐256M以上;操作系统:Window 2000,推荐Window XP;浏览器:IE6.0;显示器分辨率:1024*768。 
(2)在使用竞价交易系统的时候,如果安装了3721、sohu 工具栏等网页拦截工具的时候,请务必将本竞价交易系统的站点,加入“可信任站点”,否则系统将受到拦截工具的影响而无法正常使用。 
(3)交易双方在参加交易时必须遵守《网上竞价交易规则》和《网上竞价交割细则》,有关竞价交易规则和竞价交易细则请登录东方网上粮食市场查询,也可打电话向报名及业务联系人咨询。 
(4)为了交易的公平、公正,请参与竞价的用户在竞价过程中合理出价,如出现恶意竞价,粮网将保留采取必要措施的权利。 
(注: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东方网上粮食市场,如有变动以东方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发布为准。) 
东方网上粮食市场 
2023年10月18日 
 
饲料稻谷安全处置承诺书 
我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全称),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愿参加衢州东方粮食电商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东方网上粮食市场)的饲料稻谷(场次编号:江山饲用早籼谷销售20231024)竞价交易会,并做出如下承诺:
1、我单位具有饲料生产经营资质。去年以来我单位生产运营正常,长期以来企业信誉较好,无不良记录。我单位保证所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饲料生产许可证等材料、数据真实有效。
2、我单位将严格执行饲料稻谷销售的有关规定和购销合同。所购买的饲料稻谷仅限于本企业加工生产饲料,并符合饲料卫生标准和饲料安全相关规定,不转卖倒卖,不在其他企业(单位)代储、代加工,不改变用途,不加工成口粮销售,采购及加工期间不从事同品种原粮销售业务。
3、对所购买的饲料稻谷单独运输、单独储存。
4、按要求及时报送处置进展相关情况,随时接受监督检查;
5、如有违反处置政策规定的行为,愿承担由此所引起的全部责任,并愿意接受行政和经济处罚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签字):
监管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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