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西安热电厂竞价公告
竞价单编号:NJJD-717114-202302-132
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西安热电厂就2023年02月市场煤采购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煤种:烟煤
2. 采购数量:3,400吨
3. 交货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户县,大唐西安热电厂
4. 交货日期:2023-02-16 至 2023-02-28
5. 运输方式:火运
6. 交货价格:到厂价
7. 数量验收方式:厂方
8. 质量验收方式:厂方
9.货款结算方式:双方完成结算结果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由卖方向买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向卖方支付已结算确认的无争议货物的全部货款。
10. 是否含税:含税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trlcg.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3-02-15 16:02:57
四、质量标准
煤炭指标 |
单位 |
典型值 |
拒收值 |
---|---|---|---|
发热量(收到基低位) |
kcal/kg |
≥3,500 |
<2,700 |
干燥基全硫St,d |
% |
<1.2 |
≥1.7 |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 |
% |
22 |
|
收到基灰分Aar |
% |
||
全水分(Mt) |
% |
<18 |
|
空干基内水(Mad) |
% |
||
粒度 |
mm |
≤25 |
|
灰熔点(ST) |
℃ |
||
哈式可磨系数(HGI) |
HGI |
五、奖惩标准
1. 煤价(含增值税、税率13%),采用【单卡计价】方式
煤价=基准价格+质量调整价+数量调整价+其他因素调整价
(1) 基准价格:质量指标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第4项约定标准的煤炭到厂交货含税基准价格,具体如下:
/ | (千卡/千克) | 元/ [(千卡/千克)×吨] | 月合同周期 | 收到基加权低位发热量×热值基准价格(税率13%) |
/ | 3500千卡/千克 | 月度 | 元/吨 (不含税:元/吨、税额元/吨) |
(2) 质量调整价:
①发热量指标以本合同第一条第4项约定的各品种“煤炭质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按照品种基准价格/相应基准发热量进行加价或减价。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品名/煤种 | 煤质指标 | 指标范围 (千卡/千克) | 变化幅度 | 价格扣减额 (价格或比例) 元/[(千卡/千克)×吨] |
扣减基准(千卡/千克) | 加权方式 | 质量调整价 |
烟煤 | Qnet,ar (千卡/千克) |
3400≤-<3500 | 1-100千卡/千克 | -0.001 | 3500 | 合同周期 | (加权验收值-扣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扣减额 |
/ | / | 3300≤-<3400 | 1-100千卡/千克 | -0.002 | 3400 | 合同周期 | (加权验收值-扣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扣减额 |
/ | / | 3200≤-<3300 | 1-100千卡/千克 | -0.004 | 3300 | 合同周期 | (加权验收值-扣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扣减额 |
/ | / | 3100≤-<3200 | 1-100千卡/千克 | -0.007 | 3200 | 合同周期 | (加权验收值-扣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扣减额 |
/ | / | 3000≤-<3100 | 1-100千卡/千克 | -0.01 | 3100 | 合同周期 | (加权验收值-扣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扣减额 |
/ | / | 2500≤-<3000 | 1-100千卡/千克 | 每增降低1-100下浮0.003 | 3000 | 单批次 | 累计扣减额-0.01+(单批次验收值-扣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扣减额 |
/ | / | 2500以下 | / | 按0.02元/(千卡/千克)×吨结算 | 2500 | 单批次 | / |
②【硫分/挥发分等】指标以本合同第一条第4项约定的各品种“煤炭质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品名/煤种 | 煤质指标 | 指标范围 | 变化幅度 | 价格扣减额 (价格或比例) |
扣减基准 | 加权方式 | 质量调整价 |
烟煤 | 硫分St,d(%) | >1.2% | 0.01 | -0.3元/吨 | 1.2 | 月加权/单批次 | (加权/单批次验收值-扣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扣减额 |
/ | 水分Mt (%) |
>18% | 1% | -1元/吨 | 18 | 月加权/单批次 | (加权/单批次验收值-扣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扣减额 |
/ | 挥发分【Vdaf】 (%) |
<22% | 0.01% | -0.02元/吨 | 22 | 月加权/单批次 | (加权/单批次验收值-扣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扣减额 |
除买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合同期内合同兑现率必须达到90%以上;兑现率在90%—80%(不含)之间的,结算单价下浮1元/吨(含税、税率13%);兑现率在80%—70%(不含)之间的,结算单价下浮2元/吨(含税、税率13%);兑现率在70%—60%(不含)之间的,结算单价下浮3元/吨(含税、税率13%);兑现率在60%—50%(不含)之间的,结算单价下浮4元/吨(含税、税率13%);兑现率在50%及以下,结算单价下浮6元/吨(含税、税率13%)。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发生如下任何一种情形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 卖方违反本合同义务,经买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仍未纠正的; 2. 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经买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仍未履行的; 3. 在约定的交货日前【3】日,买方书面通知卖方的; 4. 卖方发生破产清算、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的; 5.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买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发生如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 买方违反本合同义务,经卖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仍未纠正的; 2. 买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经卖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仍未履行的; 3. 买方发生破产清算、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的; 4.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卖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争议解决 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 (1) 向买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西安热电厂
2. 联系人:孟嘉
3. 联系电话:81482405
八、备注
受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由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平台对煤炭竞价实行有偿服务,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服务费收费主体单位: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二、竞价服务费交纳对象:煤炭供应商(不含承运等供应商)。 三、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1元/吨(含税)。 四、竞价服务费收取及确认规则 具体规则请参照平台《供应商须知》、《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 五、竞价服务费缴费账户: 账户名称: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171101040013921 大额支付行号:103100017111 税务登记号:91460200MA5TGN5W6D 邮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B座10层 邮政编码:100040 联系电话见平台首页。
九、合同附件
市场煤采购合同标准模板(到厂交货).docx市场煤采购合同标准模板(到厂交货).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