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原子光栅光谱实验系统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1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1-12-08

依据有关规定,大学物理教学实验中心拟对原子光栅光谱实验系统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原子光栅光谱实验系统

合同金额(万元):27.867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科艺仪器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条款:

第三条 货物交付及验收

1.交货日期和地点

(1)合同签订后 88 个日历日内交货(若为进口免税货物,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款委托外贸公司签订外贸合同并申办免税,装运应安排在免税等进口证书获批后),产品的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随产品一同交付;

变更后:

第三条 货物交付及验收

1.交货日期和地点

(1)合同签订后 210个日历日内交货(若为进口免税货物,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款委托外贸公司签订外贸合同并申办免税,装运应安排在免税等进口证书获批后),产品的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随产品一同交付;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况的采购合同,可以由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变更:1、因产品停产,需要变更同品牌升级产品的;2、因实际需求发生变化,需要核减采购标的内容的;3、因实际需要,需追加采购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追加采购的标的金额在原合同采购金额10%以内,且未超过原项目预算金额的;4、因实际需求发生变化,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调整采购标的尺寸、规格、数量、付款方式等的。

本次采购符合上述第_4__条____履约时间发生变化______情况,特申请采购合同变更,请予批准。

(以下请具体说明申请采购合同变更的理由)

由于新冠疫情原因,导致设备生产、航班运输均受到严重影响,无法按时完成供货。依据《深圳市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第十条“疫情防控期间,中标(成交)供应商受疫情影响造成不能按期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经合同双方协商一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延期履行合同,免予追究违约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拟对合同进行变更。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1年12月08日至2021年12月14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学物理教学实验中心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兰田路3002号

联系电话:0755-23256651传真:0755-23256186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友情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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