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红沙泉二矿混煤至金玉万通专用线“公转铁”综合运输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红沙泉二矿混煤至金玉万通专用线
“公转铁”综合运输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管理办法及新疆公司批示,现通过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询价确定红沙泉煤矿混煤由红沙泉二矿至金玉万通专用线公转铁综合运输服务项目的承运单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红沙泉二矿混煤由红沙泉煤矿至金玉万通专用线公转铁综合运输服务项目。
二、招标项目内容
1.项目拉运总量为100000吨,根据矿生产情况以实际运量为准,运费结算量以金玉万通专用线经国家质检部门检定合格的汽车衡复磅,作为唯一结算依据,单车复磅数不得大于出矿数量,大于出矿数量按出矿数量结算。
2.项目内容:煤炭从红沙泉二矿矿区通过汽车运输至金玉万通专用线,并在金玉万通专用线场地集装箱储存、空重箱吊装(含两装两卸)、按照铁路货运规章制度喷洒防冻液和抑尘剂、符合铁路货运规章制度要求的装载设备及人员、具有国家质检部门出具年检证明的地磅和过磅工作人员、列车检车及装载加固所需的设备及相关工作人员,最后通过集装箱铁路发运为止。运输里程约为67公里。注释:两装两卸,一卸:空箱从火车吊卸至场地,一装:空箱从场地吊装至汽车,二卸:重箱从汽车吊卸场地,二装:重箱从场地吊装至火车。(协助国能公司完成铁路重箱清单制作、配空车等业务)
3.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三、投标人须知
1.凡是在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功的物流企业均可作为投标人参加。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合法证件;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9%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承担的费用范围:包含红沙泉二矿矿区煤炭汽车运输至金玉万通专用线,并在金玉万通专用线场地集装箱储存、空重箱吊装(含两装两卸)、按照铁路货运规章制度喷洒防冻液和抑尘剂,符合铁路货运规章制度要求的装载设备及人员、具有国家质检部门出具年检证明的地磅和过磅工作人员、列车检车及装载加固所需的设备及相关工作人员,最后通过集装箱铁路发运为止的全程综合服务费。
4.投标人须具备金玉万通专用线及场站使用权。中标后因不具备专用线使用权,造成合同无法履约,发包人可终止该项目服务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将中标单位列入黑名单。
5.中标后不允许将项目范围内业务转包第三方,否则发包方一经查实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6.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竞价交易服务费0.16元/吨由乙方承担,服务费由乙方在合同执行首月缴纳至甲方指定账户。
7.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5元/吨,遴选结果下达,乙方知悉并同意其在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乙方所中标项目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8.合同履约完成后,双方无争议予以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四、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在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密封报价电子交易,根据投标人自报价,最低价成交。密封报价交易规则,按照“价格低、提交时间早”原则进行成交。
五、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充分了解并认知合同履行区域内的各行政机关的制度性要求及防疫要求,投标人承诺独立承担项目履行中的行政责任(环保责任、各类税费缴纳责任)、与第三方的民事责任、独立承担与其所属员工(包括雇工)的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应承担法律责任。
2.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均应充分了解现场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 不论投标人是否进行过现场踏勘,招标人始终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是对现场情况充分了解和熟悉的基础上进行的;中标后,凡是以未充分现场踏勘或类似理由,要求顺延工期或增加价款的,采购人一律不予认可,由此导致合同不能执行的,按照《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3.在合同期内煤炭运输总计划约为100000吨。合同周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具体运输量由发标人根据实际生产情况、需求情况确定。
4.投标人投标前须认真阅读投标公告及《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合同》(新疆公司煤炭综合运输合同范本),熟知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和管理考核条款。
六、此项目委托招标联系部门: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运销中心。
联系人:刘帅 18099188613
“公转铁”综合运输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管理办法及新疆公司批示,现通过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询价确定红沙泉煤矿混煤由红沙泉二矿至金玉万通专用线公转铁综合运输服务项目的承运单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红沙泉二矿混煤由红沙泉煤矿至金玉万通专用线公转铁综合运输服务项目。
二、招标项目内容
1.项目拉运总量为100000吨,根据矿生产情况以实际运量为准,运费结算量以金玉万通专用线经国家质检部门检定合格的汽车衡复磅,作为唯一结算依据,单车复磅数不得大于出矿数量,大于出矿数量按出矿数量结算。
2.项目内容:煤炭从红沙泉二矿矿区通过汽车运输至金玉万通专用线,并在金玉万通专用线场地集装箱储存、空重箱吊装(含两装两卸)、按照铁路货运规章制度喷洒防冻液和抑尘剂、符合铁路货运规章制度要求的装载设备及人员、具有国家质检部门出具年检证明的地磅和过磅工作人员、列车检车及装载加固所需的设备及相关工作人员,最后通过集装箱铁路发运为止。运输里程约为67公里。注释:两装两卸,一卸:空箱从火车吊卸至场地,一装:空箱从场地吊装至汽车,二卸:重箱从汽车吊卸场地,二装:重箱从场地吊装至火车。(协助国能公司完成铁路重箱清单制作、配空车等业务)
3.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三、投标人须知
1.凡是在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功的物流企业均可作为投标人参加。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合法证件;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9%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承担的费用范围:包含红沙泉二矿矿区煤炭汽车运输至金玉万通专用线,并在金玉万通专用线场地集装箱储存、空重箱吊装(含两装两卸)、按照铁路货运规章制度喷洒防冻液和抑尘剂,符合铁路货运规章制度要求的装载设备及人员、具有国家质检部门出具年检证明的地磅和过磅工作人员、列车检车及装载加固所需的设备及相关工作人员,最后通过集装箱铁路发运为止的全程综合服务费。
4.投标人须具备金玉万通专用线及场站使用权。中标后因不具备专用线使用权,造成合同无法履约,发包人可终止该项目服务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将中标单位列入黑名单。
5.中标后不允许将项目范围内业务转包第三方,否则发包方一经查实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6.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竞价交易服务费0.16元/吨由乙方承担,服务费由乙方在合同执行首月缴纳至甲方指定账户。
7.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5元/吨,遴选结果下达,乙方知悉并同意其在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乙方所中标项目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8.合同履约完成后,双方无争议予以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四、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在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密封报价电子交易,根据投标人自报价,最低价成交。密封报价交易规则,按照“价格低、提交时间早”原则进行成交。
五、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充分了解并认知合同履行区域内的各行政机关的制度性要求及防疫要求,投标人承诺独立承担项目履行中的行政责任(环保责任、各类税费缴纳责任)、与第三方的民事责任、独立承担与其所属员工(包括雇工)的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应承担法律责任。
2.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均应充分了解现场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 不论投标人是否进行过现场踏勘,招标人始终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是对现场情况充分了解和熟悉的基础上进行的;中标后,凡是以未充分现场踏勘或类似理由,要求顺延工期或增加价款的,采购人一律不予认可,由此导致合同不能执行的,按照《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3.在合同期内煤炭运输总计划约为100000吨。合同周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具体运输量由发标人根据实际生产情况、需求情况确定。
4.投标人投标前须认真阅读投标公告及《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合同》(新疆公司煤炭综合运输合同范本),熟知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和管理考核条款。
六、此项目委托招标联系部门: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运销中心。
联系人:刘帅 18099188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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