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乐清市教育技术中心
项目名称: 乐清市中小学危险废弃物一体化处置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乐清市中小学危险废弃物一体化处置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乐清市中小学危险废弃物一体化处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5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加强乐清市中小学校实验室废物的处置与管理,消除校园安全隐患,保障生态环境和校园安全,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校实验室废物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需要建立乐清市中小学校实验室废物统一收运模式,乐清市教育技术中心拟采用政府采购服务的模式,由一家具有资质的单位对乐清市中小学校实验室产生的废物进行处置。温州地区的医疗废物和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工作主要是由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的,其下属的温州市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是温州地区唯一一家具备焚烧、固化及填埋于一体的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由于本项处置工作具有专业性强且危害性较大,产生的废物需委托具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转运与处置,必须具备专业设备和专业人员方可完成相应的服务。乐清市教育系统一直以来委托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废物的回收与处置,使废物收集处置工作更加规范化与可追溯性,符合相关部门监管要求。
综上,我单位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与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谈判,由其提供相应的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石子巷77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3月31日 至 2023年04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乐清市教育技术中心
联 系 人: 盛老师
联系电话: 0577-62522623
传 真: /
地 址: 乐清市环城东路467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乐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 张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7-57571331
传 真: 0577-57571325
地 址: 乐清市伯乐东路50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论证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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