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伊犁天鹿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对外租赁沥青拌合站生产经营权的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fh-202300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志龙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丰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海杨1899938255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2
公告正文

伊犁天鹿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对外租赁沥青拌合站生产经营权的项目(招标编号:XJFH-202300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伊犁天鹿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对外租赁沥青拌合站生产经营权的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伊犁天鹿市政建设有限责任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 项目名称:伊犁天鹿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对外租赁沥青拌合站生产经营权的 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犁天鹿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对外租赁沥青拌合站生产经营权的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伊犁天鹿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对外租赁沥青拌合站生产经营权的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企业需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年检合格且经营范围(沥青制品加工)涵盖本 项目的相关业务。 近一年内具有类似业绩不少于两项(沥青混泥土供货合同),投标企业及 指定的主要负责人具有沥青拌合站实际运营经验。
三、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网站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单
位公章;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2 月 09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2 月 13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3 月 02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吉林路 1299 号合顺家园蜀东大厦 100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3 月 02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吉林路 1299 号合顺家园蜀东大厦 1001 室
七、其他
1.招标内容:
1.1 项目名称:伊犁天鹿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对外租赁沥青拌合站生产经营权的项目;1.2 租赁内容
伊犁天鹿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拌合站位于伊宁市英也尔乡通达路以北,金铸耐磨厂以 西;沥青拌合站设备为 3000 型, 1000 吨沥青罐;占地面积 13 亩,独立院落及沥青洒布车 一台等(详细数量参数见招标文件)
1.3 出租期限:3 年。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企业需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年检合格且经营范围(沥青制品加工)涵盖本
项目的相关业务。 近一年内具有类似业绩不少于两项(沥青混泥土供货合同),投标企业及 指定的主要负责人具有沥青拌合站实际运营经验。
三、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网站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单 位公章;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事项
3.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证件(以下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三套):
(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近 1 年类似项目业绩至少 2 项(提供供货合同)。
(5)“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 印)
3.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 年 2 月 9 日至 2023 年 2 月 13 日上午 10:00 时至下午 19:30 时(北京时间)。
3.3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吉林路 1299 号合顺家园蜀东大厦 1002 室; 3.4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3.5 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
4.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3 月 2 日上午 10: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吉林路 1299 号合顺家园蜀东大厦 1001 室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犁天鹿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伊宁市
联 系 人:王志龙
电 话:1869997623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丰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伊宁市开发区吉林路 39 号蜀东大厦 1002 室 联 系 人: 何海杨
电 话: 1899938255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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