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X1000MW)扩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第二次)(四标段)
金额
438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8-441500-04-01-895255
预算金额438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宋联伟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208-441500-04-01-895255
投资项目名称 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X1000MW)扩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第二次)(四标段)
标段(包)名称 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X1000MW)扩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第二次)(四标段)
公示名称 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X1000MW)扩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第二次)(四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年4月15日 9时0分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单位名称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万元)

4388.000000

4399.000000

评标情况

综合得分第一名

排除已推荐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后的其他有效投标人中综合得分第二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9137021216542242031总报价(万元):4388.000000合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本项目暂定计划于2024年6月开工建设(浇筑锅炉基础第一罐混凝土),5号机组于2026年10月并网发电;6号机组于2027年1月并网发电。里程碑及控制节点详见技术规范书并以其为准。由于本项目施工图纸不是一次性全部发放,投标人应根据施工工期配备足够的机械、设备、施工人员和施工材料,以满足工程进度需要。本工程开工时间从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书所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始起算,移交时间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工程关键节点,不得影响招标人要求的工程进度。)。

资格情况:1、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业绩情况: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1000MW超超临界火电机组工程B标段施工,含烟囱施工,投运日期:2019.11。

宋联伟

资质资格:已在投标申请人企业注册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有效期内,注册编号:鲁1372010201200566;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编号:鲁建安B(2012)2100029;高级工程师,编号:DJ2019022012042。

业绩:胜利国电(东营)热电有限公司三期热电1×600MW工程(第二标段#5机组冷却塔建筑安装工程),投运日期:2015.12。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91370000165922265H2总报价(万元):4399.000000合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本项目暂定计划于2024年6月开工建设(浇筑锅炉基础第一罐混凝土),5号机组于2026年10月并网发电;6号机组于2027年1月并网发电。里程碑及控制节点详见技术规范书并以其为准。由于本项目施工图纸不是一次性全部发放,投标人应根据施工工期配备足够的机械、设备、施工人员和施工材料,以满足工程进度需要。本工程开工时间从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书所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始起算,移交时间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工程关键节点,不得影响招标人要求的工程进度。)。

资格情况:1、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业绩情况:唐东营2x1000MW新建工程#1机组主体施工项目,含烟囱施工,签订日期:2016.09,投运日期:2020.11。

付连兵

资质资格:已在投标申请人企业注册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有效期内,注册编号:鲁1372017201820992;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编号:鲁建安B(2019)0110580;高级工程师,编号:DJ2018059012015。

业绩:唐东营2x1000MW新建工程#1机组主体施工项目,含烟囱施工,投运日期:2020.11。

异议受理部门 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0660-3408861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0-85136521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4月22日18时30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04月26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附件:
东莞市企石镇环莞路北延线电力设施迁改工程(标包二)
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X1000MW)扩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第二次)(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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