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文化东路(滨河路~银滩路)改造绿化工程施工
金额
163.8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3/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3.87万元
招标公司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邵理军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泓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15152180390
标书截止时间2022/04/07
投标截止时间2022/04/11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文化东路(滨河路~银滩路)改造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文化东路(滨河路-银滩路)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赣行审投【2021】1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连云港泓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文化东路(滨河路~银滩路)改造绿化工程施工 (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赣榆区文化东路,西起滨河路,东至银滩路
2.1.2建设规模: 工程西起滨河路,东至银滩路,全长1864米,主要实施道路绿化等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 1638798.92 元。
2.1.4工期要求:总服务期 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绿化工程施工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有园林绿化或景观绿化等绿化工程类相关内容(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说明:a.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单位和现执业单位不一致的,以社保中心出具社保证明的缴纳单位为准;b.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同时提供职称评审申报表且表中通过评审的专业为园林绿化专业;c.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d.上述证明材料须以企业诚信库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即: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21】338号、连建发【2021】336号等文件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保证中标后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b.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C.本工程执行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或“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评标时评标委员会现场实时查询为准。);
d.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 、2021年9月--2022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e.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建筑企业参加我市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f.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g.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或围标串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序,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4.1评标入围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4.1.2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4.1.3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在本次招标项目中,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评标入围方法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时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以下其中一种办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以下8家共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4.2根据苏建规字[2017]1 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 号)文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开标时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其中一种办法。
4.2.1投标报价(100 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减0.9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2.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K2=92%
Q1 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3、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4、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 号文:评标结束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5、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苏建招办[2019]2号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减0.9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2 年 03 月 30 日至 2022 年 04 月 07 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等内容,如关注不及时,造成后果自行承担。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2 年 04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6.2 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以下有效文件:
(1)、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3)、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 2021年9月至 2022年2月);
(4)、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5)、相关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含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证明、电子保函);
(6)、投标人承诺书(格式内容见招标文件);
(7)、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格式内容见招标文件);
(8)、投标人投标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格式内容见招标文件);
(9)、其他与资格审查相关的证明材料。
注: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建议第 1~3 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第4~9项以原件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连云港泓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赣榆区新城区建设大厦 地 址: 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华中南路东侧鑫鑫精品装饰城5号楼104商铺
邮 编: / 邮 编: 22100
联 系 人: 邵理军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 13815463333 电 话: 1515218039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2 年 03 月 29 日
10、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 5 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工作;
4.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 7.0 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 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 号 3 号楼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 3 号楼。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特别提醒:本工程属于建设工程7.0建设工程网络招投标,投标单位下载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
文化东路(滨河路~银滩路)改造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文化东路(滨河路-银滩路)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赣行审投【2021】1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连云港泓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文化东路(滨河路~银滩路)改造绿化工程施工 (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赣榆区文化东路,西起滨河路,东至银滩路
2.1.2建设规模: 工程西起滨河路,东至银滩路,全长1864米,主要实施道路绿化等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 1638798.92 元。
2.1.4工期要求:总服务期 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绿化工程施工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有园林绿化或景观绿化等绿化工程类相关内容(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说明:a.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单位和现执业单位不一致的,以社保中心出具社保证明的缴纳单位为准;b.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同时提供职称评审申报表且表中通过评审的专业为园林绿化专业;c.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d.上述证明材料须以企业诚信库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即: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21】338号、连建发【2021】336号等文件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保证中标后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b.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C.本工程执行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或“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评标时评标委员会现场实时查询为准。);
d.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 、2021年9月--2022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e.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建筑企业参加我市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f.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g.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或围标串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序,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4.1评标入围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4.1.2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4.1.3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在本次招标项目中,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评标入围方法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时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以下其中一种办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以下8家共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4.2根据苏建规字[2017]1 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 号)文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开标时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其中一种办法。
4.2.1投标报价(100 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减0.9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2.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K2=92%
Q1 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3、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4、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 号文:评标结束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5、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苏建招办[2019]2号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减0.9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2 年 03 月 30 日至 2022 年 04 月 07 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等内容,如关注不及时,造成后果自行承担。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2 年 04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6.2 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以下有效文件:
(1)、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3)、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 2021年9月至 2022年2月);
(4)、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5)、相关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含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证明、电子保函);
(6)、投标人承诺书(格式内容见招标文件);
(7)、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格式内容见招标文件);
(8)、投标人投标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格式内容见招标文件);
(9)、其他与资格审查相关的证明材料。
注: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建议第 1~3 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第4~9项以原件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连云港泓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赣榆区新城区建设大厦 地 址: 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华中南路东侧鑫鑫精品装饰城5号楼104商铺
邮 编: / 邮 编: 22100
联 系 人: 邵理军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 13815463333 电 话: 1515218039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2 年 03 月 29 日
10、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 5 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工作;
4.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 7.0 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 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 号 3 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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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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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本工程属于建设工程7.0建设工程网络招投标,投标单位下载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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