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信用卡类诉讼案件法律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N240098/02、KCFW-2024-08609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信用卡类诉讼案件法律服务项目(二次),经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满足招标人处理信用卡违约业务的需求,招标人拟选取律师事务所代理相关诉讼案件,并按综合排名选取前5-9名律所,中标单位首批案件数量按照平均分配原则进行分配,具体数量由招标人确定。
2.2招标范围:投标人为招标人在云南省全范围内各级机构提供为处理信用卡诉讼所需要的法律服务,包括:办理立案、保全、应诉、调查取证、出庭、执行;拟定、审查、修改法律文书;提供咨询、参加项目审查、谈判、办理综合性法律事务;撰写案件法律意见书、案件进展情况及结案报告;处理破产程序相关事务;协助招标人进行调解、和解等;服务事项、分布情况及预计数量见下表,具体采购需求等内容详见“第五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分布情况 | 信用卡违约客户诉讼案件-基础代理预计数量(件) | 信用卡违约客户诉讼案件-风险代理预计数量(万元) |
昆明 | 8400 | 2688 |
昭通 | 780 | 702 |
曲靖 | 2100 | 1890 |
玉溪 | 420 | 378 |
红河 | 420 | 378 |
文山 | 330 | 297 |
普洱 | 390 | 351 |
版纳 | 150 | 135 |
楚雄 | 270 | 243 |
大理 | 330 | 297 |
保山 | 450 | 405 |
德宏 | 480 | 432 |
丽江 | 150 | 135 |
怒江 | 60 | 54 |
迪庆 | 30 | 27 |
临沧 | 240 | 216 |
合计 | 15000 | 8628 |
注:风险代理中的数量是指招标人的目标回收金额,实际数量以投标人服务达成的回收金额为准。
2.3招标规模:约2962.8万元(含税)。
2.4服务地点:云南省16个州市(含昆明),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州开展服务的能力。
2.5服务期限:合同期共计三年,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计算。
2.6服务标准: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服务,接受招标人考核结果,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遵循职业道德,积极开展工作,认真维护招标人合法权益,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对案件涉及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8其他: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主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厅颁布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近三年年检结果均为合格(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年检结果)。成立时间不短于1年。
3.2根据本项目特点提出的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建行云南省分行2023年律师库更新后的库内律所,且未发生律师库禁入、禁用情形,提供入库时签署的《入库承诺函》,入库后发生名称变更、合并等情形且经我行同意继续提供服务的,应一并提供相关材料,做为报名资格审核依据。
3.3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服务团队中执业律师人数(不含实习律师,含团队负责人)至少3人(含)以上,提供项目服务团队成员有效的身份证、律师执业证(含律师年度考核备案,且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投标人为项目服务团队人员购买的社保证明(打印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
(2)拟派往本项目的服务团队成员专业能力较强,具有丰富的法律诉讼服务经验,且熟悉相关政策与法规;严格遵纪守法,律所及服务团队律师在近3年(含3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且不存在其他不良执业信息;在中标后的合同服务期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该服务律师团队成员(提供书面承诺书)。
3.4投标人在为招标人及招标人下辖机构提供法律服务期间,承诺不办理、代理与建行有利益冲突的非诉或诉讼法律事务(须提供书面承诺书)。
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①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注: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
3.6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代理过一件金融行业诉讼案件。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
3.7财务要求: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3套表)、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3套表指: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下同】,近三年每一年度资产负债率均小于100%、且至少有一个年度盈利。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请按成立年限提供各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3套表)、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不得存在全部年度亏损的情况,且其中任意一年度资产负债率小于100%。
3.8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没有被注销、解散、停业、破产等相关负面舆情信息;当前不存在作为被告涉嫌重大侵权的法律纠纷;未处于“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行政处罚期内;
(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未被官方媒体或主管部门官网列入失信名单,包括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credit.acla.org.cn)”中无行政处罚信息及行业处分信息(注:查询时间应为公告发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前进行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投标人存在违法记录的“其违法和失信记录属于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未处于建设银行云南地区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3.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10投标人承诺能够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11投标人需承诺满足或不存在以下列情形:
(1)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2)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4)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5)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6)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如有任何因建设银行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13营业场所要求:投标人云南省内具有固定办公营业场所,需提供总所或分所有效的产权证明或不低于1年且还在有效租期内的租房合同。
3.14总所或分所不得同时参与,同时参与均无效。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本次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前往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ibuy.ccb.com)根据流程自行领取招标文件。
5.2本项目通过建行龙集采平台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无纸质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08月23日16时00分至2024年08月3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建行龙集采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资格不能转让)(成功获取过一次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二次投标时无需重复缴纳文件费,龙集采平台订单审核时上传一次获取招标文件转账截图即可)。
户名: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50202150902480844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城市开发支行
备注:投标人在汇款附注(备注、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以及“报名”字样,便于招标代理公司识别。
5.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申请步骤:①登录投标人界面→“投标”→“在线报名”,编辑完成报名信息,提交后报名完成,邮件方式联系下方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要求进行报名审核;
投标人在编辑报名信息时须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上传至“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②报名审核通过后→“公开后审”→“立即购买”→“确认购标信息(联系人、手机号和邮箱信息务必准确)、发票信息(务必与贵司财务确认后填写准确)、支付(付款方式选为电汇并上传支付凭证)”→“提交”→邮件方式联系下方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告知付款完成并要求进行付款审核。
5.4招标代理机构后台审核步骤:招标代理机构会进行线上付款审核。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完成后,投标人可下载招标文件。
5.5投标人招标文件下载操作步骤:登录投标人界面→“投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文件”→“确认下载”→“下载对外文件”。
5.6招标代理机构开票步骤:投标人自行添加客服qq:3012470554,根据要求提供资料即可开具电子发票。
5.7投标人针对建行龙集采平台的技术问题咨询,可拨打建行龙集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18190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遇法定节假日正常调整。
5.8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实名认证、投标人资料准备及上传、投标人注册申请后台审核、项目报名审核、招标文件下载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
5.9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办理并获取CA电子印章(一般制证时间须3-5个工作日),否则将不能使用CA电子印章进行后续操作(例如投标文件加密、解密和CA签名操作等)。CA数字证书的办理可咨询中国金融认证中心(联系电话:4008809888)。
5.10投标文件准备环节所需相关软件在账号登录界面“常用软件”处下载(包含浏览器、CA电子印章驱动程序、PAGEOFFICE插件、龙集采投标客户端等)。
5.11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若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11(不含)家时,本项目做流标处理,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6.2凡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通过建行龙集采平台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投标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
6.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4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6.5建行龙集采平台中无投标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通过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线上开标大厅以线上方式实施。
7.3本项目开标投标人不需要派专人前往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仅需通过龙集采在开标时间前十五分钟进入开标大厅。
7.4开标会开始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电子化平台发起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解密时间(30分钟)内通过CA电子印章或专属文件加密密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结束后,投标人须在规定签名时间(10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CA电子印章签名。如投标人因为技术原因或其他原因不能完成签名,系统将于规定签名时限到达时自动签名。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尽快远程解密。
7.5投标文件解密处理规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的情况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1)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文件解密倒计时时间直至该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或(2)利用其他技术手段解密;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6投标人所使用的电脑须下载谷歌浏览器、CFCA插件、Pageoffice插件、投标客户端等相应插件,如因电脑问题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ibuy.ccb.com/cms/index.htm)、金采网(www.cfcpn.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地址:昆明市金碧路306号
联系人:李老师、万老师
电话:0871-63060144、0871-63063112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联系人:陈红、李俊、胡兴松、胡琛、张昊然
联系电话:18487253467、15911723151
邮箱:107925451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