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0ctVisionInc所持有的1010SycamoreAve#204,SOUTHPasadenaCA91030房地产及车辆
金额
438.8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0ct Vision Inc 所持有的1010 Sycamore Ave #204,SOUTH Pasadena CA 91030房地产及车辆
项目名称 | 0ct Vision Inc 所持有的1010 Sycamore Ave #204,SOUTH Pasadena CA 91030房地产及车辆 | 项目编号 | GR2024BJ1002403 | |
---|---|---|---|---|
转让方名称 | 0ct Vision Inc | |||
转让方承诺 |
| |||
转让底价 | 438.84万元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6-05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24-07-04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否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李经理 / 联系电话:010-83143159 |
- 资产情况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信息披露期
- 交易方式
- 其他信息
一、资产情况
房屋建筑物 | 坐落位置 | 1010 Sycamore Ave #204,SOUTH Pasadena CA 91030 | ||
---|---|---|---|---|
房产证号 | 5311003064 | 目前用途 | 办公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86.4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交通运输设备 | 号牌号码 | 7NKP129 | 型号 | 丰田塞纳2015款Xle两驱 |
---|---|---|---|---|
购置日期 | 数量 | 1 | ||
登记日期 | 使用年限 | |||
颜色 | 行驶公里数(万) | |||
所在地 | 1010 Sycamore Ave #204,SOUTH Pasadena CA 91030 |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名称 | 0ct Vision Inc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文件名称 | 侨城办纪字【2024】12号 | |||
批准单位名称 |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提出受让申请,保证金汇入转让方指定外币收款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由转让方出具到账证明文件。 2、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如有需要可自行勘验标的房产,转让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4、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的相关政策法规,并按照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政策规定于当地进行交易。 5、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6、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本项目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交易价款以美元在场外进行结算。受让方应在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足额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7、本次转让标的物以产权转移当日的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物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默认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标的房产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的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房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如转让标的物涉及的产权证等载明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相关管理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8、交易过程中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等,按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9、因标的房产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非交易双方自身原因造成本项目无法成交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0、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材料为英文的,应按照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由翻译公司或律所加盖公章。 11、意向受让方通过美元支付相关保证金或者价款,则汇率约定为披露信息见网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踏勘安排 | 本项目可进行现场踏勘,踏勘需提前与转让方预约并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踏勘联系人:song meng,+1 6269296888。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根据本项目评估报告所示,该房产处于第二层204室,房产面积为86.00平方米。 2、标的房产处于空置状态。 3、本项目转让底价不含增值税。 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其对转让标的受让事项是否符合房产当地法律法规及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政策、房屋权属变更机构的相关规定,是否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其他详见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44.00万元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支付 | |||
交纳截止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 (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6)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 |||
处置方法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
三、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日起20个工作日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四、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
---|
图片 | VR全景:请点击查看本项目的"VR全景"展示 |
---|
意向受让方登记受理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路71号北交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 |||
---|---|---|---|---|
shadow 北交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出口 确定 50 米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