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延吉机场分公司2024年度消防业务采购比选公告
金额
5.3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5/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fa-bs05-dl-20240785
预算金额5.3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10-8949614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3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延吉机场分公司2024年度消防业务采购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DFA-BS05-DL-2024078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延吉机场分公司2024年度消防业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包:候机楼电检消检、场区各楼宇电检、消防设施检测; 防维保项目; 件); (002)第二包:消 (003)第三包:消防业务采购项目(含购置灭火器、灭火器年检、消防维修配 (004)第四包:七氟丙烷灭火系统钢瓶检测及更换药剂和氮气瓶检测维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包:候机楼电检消检、场区各楼宇电检、消防设施检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1本次比选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已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且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承接过1套电检消检服务 (各一份)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人员要求具有建筑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证(四级)不少于四名、一级消防注册工程师 不少于一名。 3.4供应商须提供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 3.5信誉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 量问题,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上述网站的截图(需显示截图日期)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情况单位的报名,一 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 (002第二包:消防维保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比选要求供应商必须是 已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的公示信息(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且 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承接过一项消防维保服务相 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人员要求具有建筑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证(四级)不少于四名、一级消防注册工程师 不少于一名。 3.4供应商须提供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 3.5信誉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 量问题,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上述网站的截图(需显示截图日期)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情况单位的报名,一 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003第三包:消防业务采购项目(含购置灭火器、灭火器年检、消防维修配件))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比选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已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提供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且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承接过一项灭火器供货或灭 火器年检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人员要求具有建筑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证(四级)不少于四名、一级消防注册工程师 不少于一名。 3.4供应商须提供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 3.5信誉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 量问题,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上述网站的截图(需显示截图日期)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情况单位的报名,一 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004第四包:七氟丙烷灭火系统钢瓶检测及更换药剂和氮气瓶检测维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3.1 本次比选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已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提供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且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承接过一项七氟丙烷灭火剂 钢瓶检测维修或氮气瓶检测维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 准证》 3.4供应商须提供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 3.5信誉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 量问题,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上述网站的截图(需显示截图日期)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情况单位的报名,一 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8日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3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在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7室(详细地址)或邮寄 方式购买比选文件,或将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dfzx05@163.com 进行比选文件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6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6室 七、其他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延吉机场分公司2024年度消防业务采购(项目名称)已由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 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采购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采购人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采 购。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服务地点:延吉机场 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各项业务根据招标单位要求陆续完成) 2.3服务内容: 第一包:候机楼电检消检、场区各楼宇电检、消防设施检测; 第二包:消防维保项目; 第三包:消防业务采购项目(含购置灭火器、灭火器年检、消防维修配件); 第四包:七氟丙烷灭火系统钢瓶检测及更换药剂和氮气瓶检测维修。 2.4最高应答控制价:第一包: 53000元第二包:57000元第三包:56848元,第四包114750 元。 2.5本项目四个包可兼投兼中。 3.供应商资格要求 第一包: 3.1 本次比选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已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且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承接过1套电检消检服务 (各一份)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 人员要求具有建筑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证(四级)不少于四名、一级消防注册工程师 不少于一名。 3.4供应商须提供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 3.5信誉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 量问题,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上述网站的截图(需显示截图日期)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情况单位的报名,一 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第二包: 3.1 本次比选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已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且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承接过一项消防维保服务相 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人员要求具有建筑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证(四级)不少于四名、一级消防注册工程师 不少于一名。 3.4供应商须提供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 3.5信誉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 量问题,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上述网站的截图(需显示截图日期)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情况单位的报名,一 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第三包: 3.1本次比选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已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且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承接过一项灭火器供货或灭 火器年检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人员要求具有建筑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证(四级)不少于四名、一级消防注册工程师 不少于一名。 3.4供应商须提供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 3.5信誉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 量问题,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上述网站的截图(需显示截图日期)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情况单位的报名,一 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第四包: 3.1 本次比选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已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且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承接过一项七氟丙烷灭火剂 钢瓶检测维修或氮气瓶检测维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 准证》。 3.4供应商须提供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 3.5信誉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 量问题,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上述网站的截图(需显示截图日期)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情况单位的报名,一 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各潜在供应商于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5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 外),在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7室(详细地址)或邮寄方式购买比 选文件,或将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dfzx05@163.com 进行比选文件获取(邮件主题格式 必须为: XX项目-xx单位报名资料,邮件正文必须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手机、电 话、传真、电子邮箱、收件地址等),提供如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明,人员资料, 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须盖公章)。 4.2比选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4.3邮购比选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 后2日内寄送。 5.比选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6日9时00分, 地点为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6室。(供应商可以将应答文件邮寄至 代理机构处,供应商自行承担文件邮寄风险并保证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元博网采 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同步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431-7778522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 项目经理:张工、吴工 电话:010-89496149 代理机构的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号:532907032510706 备注:1: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使用用途;供应商汇款后,须在规定的获取文件的时间 内将汇款回单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该账户仅限购买文件) 2: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是本项目指定的、唯一的、合法的招标代理机构,并发 布此公告。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转载、修改此公告或利用此公告从事非法活动, 违者必究。 3:只有在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了本项目比选/招标文件并填写了“购买文件 记录表/报名登记表”的潜在供应商/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3500号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0431-777852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院国翼中心11号楼307室 联系人: 张工、吴工 电 话: 010-89496149 电子邮件: dfzx05@163.com Z17b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科/叉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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