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马尔康市白湾乡标准化建设行政村常态化森林草原防灭火暨新冠疫情防控综合卡点等相关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96.4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6/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lt20220222
预算金额96.53万元
招标公司马尔康市白湾乡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泽仁卓玛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028-67873777
中标公司四川利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96.4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马尔康市白湾乡标准化建设行政村常态化森林草原防灭火暨新冠疫情防控综合卡点等相关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SCLT20220222(招标文件编号:SCLT20220222)
二、项目名称:马尔康市白湾乡标准化建设行政村常态化森林草原防灭火暨新冠疫情防控综合卡点等相关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利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韦家碾一路118号5栋6层630号
中标(成交)金额:96.450897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四川利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马尔康市白湾乡标准化建设行政村常态化森林草原防灭火暨新冠疫情防控综合卡点等相关建设项目 | 常态化森林草原防灭火暨新冠疫情防控综合卡点等相关建设 | 与基础装修工期同步(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 黎聪 | 川2512017201812127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志梅、何飞阳(评审小组组长)、泽仁卓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的 1.5%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46763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马尔康市白湾乡人民政府
地址: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成那线
联系方式:泽仁卓玛15196201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15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028-67873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028-67873777
【专业诚信高效】
项目编号:SCLT20220222
马尔康市白湾乡标准化建设行政村
常态化森林草原防灭火暨新冠疫情
防控综合卡点等相关建设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马尔康市白湾乡人民政府
共同编制
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川·马尔康
2022年5月
【专业诚信高效】
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2
第二章磋商须知...................................................5
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24
第四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48
第五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49
第六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内容及其他商务要求.....................51
第七章评审方法..................................................53
第八章采购合同(样例)..........................................66
1
【专业诚信高效】
第一章磋商邀请
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马尔康市白湾乡人民政府委托,拟对马尔康市
白湾乡标准化建设行政村常态化森林草原防灭火暨新冠疫情防控综合卡点等相
关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
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LT20220222。
2、采购项目名称:马尔康市白湾乡标准化建设行政村常态化森林草原防灭
火暨新冠疫情防控综合卡点等相关建设项目。
3、采购人:马尔康市白湾乡人民政府。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965398.37元(其中暂列金:41392.35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以公告形式
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
1、供应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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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许可证。(省外注册企业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
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2、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
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
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
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
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
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供应商可登录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scltzb.com”,在
“办事平台”板块中进行在线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标书售卖操作指南”。
磋商文件可到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
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5号)现场获取,也可联系远程提供。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磋商文件自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24
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发售。磋商文件售价300
元/份,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八、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时间:2022年5月30日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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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不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
响应文件。
十、递交响应文件和磋商地点: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四川
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5号)。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马尔康市白湾乡人民政府
地址: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成那线
联系人:泽仁卓玛
联系电话:1519620181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15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67873777
电子邮件:qa@scl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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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
邀请磋商
1本次采购采取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的方式
采购预算:965398.37元(其中暂列金:41392.35
元)。
2采购预算
注: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
算,否则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最高限价:965398.37元(其中暂列金:41392.35
元)。
3最高限价
注: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
理。
1、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85%或者低于其他有
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90%,有可能影响工程
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
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
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
低于成本价
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
4不正当竞争预防措
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及其有关的
施
货物、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
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
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
否则无效。书面说明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
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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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
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
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
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
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
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
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
理。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
微企业)价格扣除:(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不适
用)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
业的报价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
小微企业(监狱企2、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
5
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扣除优惠政策。
格扣除3、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参加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
弃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5、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采购
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国家节能产品采1、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
6
购政策(如涉及)的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内优先采购产品类别内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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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
的,将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要求进行
加分;
2、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属于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
布的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内强制采购产品类别
内的,响应人必须选取取得认证证书的产品进行响
应。
国家环境标志产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公布
7品采购政策(如的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将按照第七
涉及)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要求进行加分。
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或信息
产业部公布的(截止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当天)
最新一期的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清单
范围的,将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要
国家无线局域网
求进行加分;
8产品采购政策
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或信息产业部公布的无
(如涉及)
线局域网产品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
ttp://www.ndrc.gov.cn)、信息产业部网(ht
tps://www.mii.gov.cn)上自行查阅、下载。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
9磋商情况公告结果等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
以公告。
10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本项目有()/无(√)答疑会/现场考察
90日历天(磋商有效期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
13磋商响应有效期
止之日起算,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磋商无效。)
14响应文件份数供应商磋商时应准备资格性响应文件叁份(其中正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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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
本壹份、副本贰份)(实质性要求),其他响应文
件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实质性要求),
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壹份。
统一扫描下列二维码进行询问答复:
15磋商文件咨询
磋商过程、
16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28-67873777
结果工作咨询
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联投招标
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17成交通知书领取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28-67873777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
心N5区20楼2015号。
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提供有效、完善的开
票信息进行发票开具。
18发票开具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28-67873777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
心N5区2015号
金额:本次代理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的1.5%计取,
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
付。
19代理服务费
收款单位: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益州支行
银行账号:5105014161850000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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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
20所属行业建筑业
9
10.5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11.价格调整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X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
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
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
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
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
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
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
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
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合同价格形式
12.1.1单价合同。
83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2.1.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2.1.3其他价格方式:。
12.2预付款
12.2.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比例20%-40%):。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2.2.2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12.3计量
12.3.1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12.3.1.1总价措施项目的计量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中的项目(除环境保护、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
施等以费率计价的项目以外),包干计取,结算不作调整;进度支付时按发包
人确认后的工程形象进度比例按月计量。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量、支付与结算按川建发〔2017〕5号执行。
12.3.1.2规费的计量
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承包人规费费率计量和结算。
12.3.1.3税金
84
税金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取。
12.3.2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
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2.4.5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85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1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X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X小时。
13.2竣工验收
13.2.1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
方法:。
13.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13.3工程试车
13.3.1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
13.3.2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13.4竣工退场
13.4.1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86
14.竣工结算
14.1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14.2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14.3最终结清
14.3.1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14.3.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1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15.2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
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2.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87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15.2.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
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15.3保修
15.3.1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15.3.2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16.违约
16.1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
任:。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
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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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
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
复工的违约责任:。
(7)其他:。
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
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承包人违约
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
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17.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
支付。
89
18.保险
18.1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18.2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应当。
18.3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19.争议解决
19.1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19.1.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19.1.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19.2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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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
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
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
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
方约定如下:质保期:详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第39—42条。
2、质量保修期
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
修期如下: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
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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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为2年。
2.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量保修责任
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
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
现场抢修。
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
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
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保修费用
4.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其他
5.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质量保证金按工程竣工结算价的3%计算,质量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约定,
不计利息。承包方接到保修通知书后三天内必须到场保修,否则发包方可请人
保修,所发生的费用在保修金中支付。
5.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
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92
评审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马尔康市白湾乡标准化建设行政村常态化森林草原防灭火暨新冠疫情防控综合卡点等相关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SCLT20220222 | 评审时间:2022/05/30 | |||||
评审过程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 | 未通过原因 | 是否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 | 未通过原因 | 得分 | 排序 | 评审结果 |
1 | 四川利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是 | / | 是 | / | 92.84 | 1 | 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利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报价金额:964508.97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 阿坝君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965106.62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力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964929.33元。 |
2 | 阿坝君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 | 是 | / | 86.32 | 2 | |
3 | 四川力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 | 是 | / | 85.67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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