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航翔安新生产基地综合保障工程A地块(施工)
发布时间:2024-01-21 19: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厦航翔安新生产基地综合保障工程A地块(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幕墙工程施工图纸修改,原2024年01月11日发布的施工图纸“03厦航翔安新生产基地综合保障工程A地块幕墙工程施工图”作废,以随本答疑纪要同步发布的幕墙工程施工图纸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的“其他文件”中的“其他”栏目中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本工程因施工图纸修改导致工程量清单内容修改,故本工程原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作废,以随本答疑同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的“工程量清单文件”栏目中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原2024年01月11日发布的专用技术要求作废,以随本答疑纪要同步发布的专用技术要求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的“其他文件”中的“其他”栏目中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本工程招标文件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4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三)参考品牌-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部分修改如下: 1、土建部分第18项、第24项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2、“暖通部分”-第19项“开式横流冷却塔”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3、“厦航翔安新生产基地综合保障工程A地块水专业材料品牌”-第3项、第9项、第11~16项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4、“翔安新生产基地数据中心推荐品牌表”-机电系统-第15项“水源热泵空调”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五、本项目原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02月 1日10:45:00(北京时间),现修改为:2024年 02 月 06日 10 :45 : 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 六、招标文件原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 ||||||||||||||||||||||||||||||||||||||||||||||||||||||||||||||||||||||||||||||||||||||||||||||||||||||||||||||||||||
招标人:厦门航空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 01 月 21 日 |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01月 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