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延边州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延边州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申请材料通过核验,且招标文件费到达指定账户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HD2023-CG039;
2.项目名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延边州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服务;
3.预算金额:8100万元/年,三年共计24300万元;
4.资金来源:其他资金(自筹)
4.最高限价:本次招标为定价招标,无最高限价;
5.采购需求:
(1)标段划分:1个;
(2)招标内容:根据延边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及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管理办法等相关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采取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的方式,实行州级统筹。由延边州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开展承办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服务的商业保险机构招标工作,通过统一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商业保险机构作为全州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承办机构,承办2024年-2026年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服务业务,被保险人为全州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且符合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参保条件的全体人员;
(3)质量标准:符合《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边州职工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州政办发﹝2022﹞1号)、《延边州医疗保障局 延边州财政局关于调整延边州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延州医保联发﹝2021﹞17号)等文件与现行医疗保险政策相符的规定执行;
6.服务地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州本级、延吉市、图们市、龙井市、敦化市、和龙市、汪清县、珲春市、安图县。
7.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月4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计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专业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近年(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5)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7)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8)投标人登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按办事指南中相关规定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联系电话:15604331467。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本项目采取网络发售文件的方式。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3218252342@qq.com邮箱(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供应商单位全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必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考本公告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4)如投标人发送的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自招标代理公司收到投标人发来的材料时间开始计算)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须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资料合格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应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连同招标文件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加盖公章后扫描(PDF格式)回复发送至上一条指定的信箱。
开户名称:吉林省厚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营支行
账 号:0790 1040 1101 5200 018365
联 系 人:姜运琪
联系电话:18643370333
4.售价:招标文件每套1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并到达招标代理机构账户(转账备注须注明XX项目招标文件文件费)。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无误且招标文件费到账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1月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1室),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未购买招标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人民币20万元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
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数量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地 址:延吉市建工街500号
联 系 人:张普迪
联系方式:0433-287918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厚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延吉市朝阳街1001号三楼(大连海润楼上)
联系方式:0433-2420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炎
电话:0433-2420008
4.监督管理部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购买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及处理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代理人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 。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委托期限内,投标人应保证其授权委托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一直有效,以确保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