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速数据收集平台信号接收及处理专用设备研制设备采购[ZJZB-2024-18556]-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zb-2024-1855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彦来1599837528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高速数据收集平台信号接收及处理专用设备研制 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速数据收集平台信号接收及处理专用设备研制招标人为北京华云星地通 科技有限公司、ZJZB-2024-18556,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速数据收集平台信号接收及处理专用设备研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高速数据收集平台信号接收及处理专用设备。 2.2供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 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 事项的有效授权。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如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 图。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3.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报告正 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 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两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3.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6年(2018年09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承担过的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指卫星设备的研发、建设、销售等)业绩。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 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或合同中载明的签订或履约起点时 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 架协议数量计算。 (2)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 ,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投标人提 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 若框架协议下无具体订单(框架合同须未明确订单形式),则须提供银行客户回单,回 单须包含:对应框架协议中甲乙双方名称、具体金额、可体现出支付款项为同类项目内容且 服务时间在框架协议期内。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3.4信誉要求: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内容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且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查询内容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往”网站(http://www.ccgp.gov.cn/)查询 内容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 代理商参加投标。 3.7投标人之间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 其他 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 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 检 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4年09月06日起至2024年09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30分至17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2发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街道天银大厦A西座10层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售卖标 书联系人:张彦来;电话:15998375280;电子邮件:zhangyanlai@chinaccs.cn;账号:3110910043850040778;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户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 息并购买招标文件(无需现场报名,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zhangyanlai@chinaccs.cn);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格式如下:
序号类别信息
1投标人名称
2投标人注册地址
3投标人单位电话 (提供开票注册电话)
4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5组织机构代码
6开户银行
7户名
8银行账号
9开票类型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信有 (34) \ 招标专用章
注: 1.本表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人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3.招标文件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本表须提供电子可编辑版及盖章扫描件版各一份。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 (5)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6日09时30分,地 点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街道天银大厦A西座10层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 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北京华云星地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街道天银大厦A西座10层 邮 编:100031 联 系 人:魏欣博、于海元、张彦来、冯耿星、卢华升、解艳秋、杨燕燕 电 话:18636946028 电子函件:weixinbo.gyl@chinaccs.c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