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03-fw2023-gzz26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9
公告正文
新建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联络线工程征地拆迁、其他迁改、材料价差等第三方审价服务竞争性磋商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GZ03-FW2023-GZZ26
1.采购条件
根据原铁道部《关于细化铁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清理概算送审文件要求的通知》(鉴综函〔2012〕82号),征地拆迁、材料价差、岩溶处理需进行第三方审价。为提高项目清理及其造价确定的准确,加强投资控制,保证合规合法进行工程结算,拟委托专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对广州南站至广州站项目设计范围内的迁改工程、材料价差项目及其造价进行第三方审价工作。
项目业主为项目公司,委托广州局集团公司建设和运输管理,由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组织实施,建设资金来自国铁集团、广东省、项目公司融资。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指挥部《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小额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次修订)的通知》,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谈判响应人参与。
2.采购项目内容及完成时间
2.1 建设项目地点:广州市、佛山市。    
2.2 建设项目规模:新建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联络线工程线路起自广州铁路枢纽广州站,利用既有广茂铁路至五眼桥线路所后,新建线路以隧道形式沿规划城市快捷路向南,引入广州南站,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运营距离25.23公里,其中新建线路16.077公里,相关工程包括广州站端与贵南广联络线在五眼桥接轨改建贵南广联络线上、下行线各1.4公里。
2.3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决算完成为止。
2.4采购范围: 新建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联络线工程设计范围内的迁改工程、材料价差等第三方审价咨询服务。
2.5 采购内容:
2.5.1征地拆迁
①对征地拆迁进行过程监督和审价。审核是否合法合规、权属合法、界址清楚、数量准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审核是否满足本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费及相关费用确认的要求;审核是否满足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对办理土地证的要求;审核是否满足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
②审核涉及征地拆迁的资料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批准文件齐全。
③审核本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方案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部会议纪要要求,批准手续是否齐全。
④审核是否按国家规定交纳了各种税费,符合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的费用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
⑤审核征用耕地部分占补平衡措施是否已落实。
⑥全过程监督征拆实施单位对土地、青苗、建(构)筑物、设备等征拆物品进行实地测量、清点,确保征地拆迁数量真实、准确。
⑦审核所有土地、青苗、建(构)筑物及其他补偿的合同书与“征地、拆迁补偿清册收”(付)款凭证是否金额、数据一致。
⑧审核是否出现“搭车、圈地”等违法用地现象。
⑨对涉及本项目相关县区市的征拆工作做出整体评价。
⑩按施工用地图(含设计变更)确定的设计数量、补偿金额和依据施工现场合理、合法发生的设计以外的数量、补偿金额分别进行统计,同时对补偿标准、金额进行审核。
?详细审核项目征地拆迁实际支付费用的金额,包括征拆范围是否符合审核工作依据,征地拆迁数量、类别认定是否准确真实、符合程序,征拆取费标准是否合规合理,征拆数量、类别认定相关凭证是否完整。
?审核征地拆迁已拨付资金流向是否合法合规、相关凭证是否真实有效。
?审核“征地、拆迁补偿清册” 是否按本工程征拆管理办法编制。
?对企业及厂房、城市房屋拆迁等搬迁采用评估办法进行补偿的项目,审核评估报告是否符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评估数量、类别认定是否准确真实,取费、计算依据是否合理。
?审核因铁路建设引起地方要求产生的沟渠顺接、水库坝塘还建、路损、震损、水损、灰尘、泥浆、噪音污染等其他地方维稳及政策性要求发生的相关补偿费用项目,费用编制是否正确,取费、计算依据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国铁集团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规定等。
上述工作中:一是征地拆迁调查阶段征拆数量的真实性审核确认。参与调查过程并对调查进行抽查复核,出具审核报告作为建设单位实物确认的依据。二是征地拆迁费用预算审核。各地根据调查资料编制费用预算,经审核后的预算作为投资控制、资金拨付依据。三是概算调整(分阶段清理和征迁工作全部完成二个阶段)。与设计概算进行对比分析、原因说明等,配合建设单位编制概算调整报告。
2.5.2道路改移、改河(沟渠)、三电及管线迁改、河堤加固、禾仰水闸迁改等其他迁改工程(含地面、地下各种管线迁改等)
①迁改工程(含道路改移)的过程参与,迁改工程的数量确认、费用审核,国防光(电)缆、高压燃油(气)管道、给排水主干管路等设备及其相关设施迁改(防护)方案的审核,35KV及以上电力线路迁改方案的咨询、合同的谈判、费用的核定;对个案、特殊项目进行咨询、审价。
②审核迁改工程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③审核迁改工程方案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程、规范,标准是否合适。
④审核迁改工程的工程量计算方法是否合理,现场实施工程数量是否真实、准确。
⑤审核预算编制原则、定额选用、取费标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⑥按甲方要求分阶段出具审价报告及总报告(含对应的按甲方上级单位要求格式的分类统计报表)。
⑦与设计概算进行对比分析、原因说明等,配合建设单位编制概算调整报告。
2.5.3材料价差:
①审核施工期产生的甲供料设备价差以及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有关文件指定的可调价差材料的价差、电价差、火车运价差、变更设计材料价差及其他符合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有关文件可调整的差价。
②配合建设单位对各项价差进行阶段性调整并出具阶段性审价报告,为建设单位对各项价差的验工计价工作提供依据。
③配合建设单位对批准调整后的各项价差进行分劈等工作。
④配合建设单位在概算清理、竣工决算等阶段对材料价差的调整及结算等工作,并出具最终审价报告。
2.5.4 岩溶处理及另需审价的内容(如有)
①审核其合规性、合理性、合法性。
②审核方案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程、规范、标准是否合适。
③审核工程量计算方法是否合理,现场实施工程量是否真实、准确。
④审核预算编制原则、定额选用,取费标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⑤按甲方要求出具审价报告。
2.5.5 工程量清单如下:

序号

审价项目

被审价项目预估造价(万元)
 
 

1

土地征用补偿费及拆迁补偿费

161244
 

2

道路改移、改河(沟渠)、三电及管线迁改、河堤加固、禾仰水闸迁改等其他迁改工程

20696
 

3

材料价差、岩溶处理及另需审价的内容

20000
 

备注:①被审价项目造价为估算价。②最终的第三方审价费用以批准的被审价项目费用与中标的审价费率共同确定。③征地拆迁、道路改移及迁改工程、岩溶处理计算基数按照最终批准的费用总额进行计算;材料价差计算基数按照每季度最终批准的材料价差增减额的绝对值进行计算。④岩溶处理及另需审价的内容据实按费率结算。⑤不需要审价的项目,其审价费用相应取消。
2.6 质量要求:
依法合规、权属明晰、范围清楚、数量准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费用真实,为本项目阶段性相关工作提供依据。
2.7 项目采购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伍拾壹万捌仟伍佰元整(518500元),最终的第三方审价费用以招标人送审预算金额与中标的审价费率共同确定。
3.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会计师事务所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提供经营范围的查询地址和网页截图),并提供企业在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会计师事务所须具备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1.2 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9月-2023年9月)具有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或类似线性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审价咨询业绩,审价咨询内容应包含征地拆迁、迁改(含三电)工程、材料价差内容,业绩证明材料以业务约定书或合同为准。
3.1.3 财务要求:2020年~2022年(近3年)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工程的能力。
3.1.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主审)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造价师或房地产估价师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10年以上执业经历,应主持过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或类似线性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或迁改工程或材料价差的审价工作。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在本单位服务2年以上,并附社保证明。
3.1.5 设施设备要求:具有足够的仪器、设备和人员,具备承担本项目第三方审价服务的能力。
3.1.6 联合体投标要求: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联合体主办方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3.2 谈判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谈判响应人及其投标所列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的;
(4)谈判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谈判响应人处在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的;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的;
(7)谈判响应文件中所列主要服务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的。
(8)其他情形:谈判响应人不得与本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等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             
4.磋商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4日9时00分至2023年9月8日16时00分,进行线上购买磋商谈判文件,将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汇款凭证的彩色盖章版扫描件以及联系人、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发送到gtgzzhb@163.com购买磋商谈判文件,电子邮件经招标代理确认后(联系电话:020-61333211)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磋商谈判文件电子版发出。
4.2 磋商谈判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谈判响应人须在购买磋商谈判文件前将磋商谈判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及购买包件号。磋商谈判文件发票获取:谈判响应人在购买完磋商谈判文件后须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bidding-crmsc.com.cn)完成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将按照“系统管理”公司信息中投标人录入的开票信息开具标书款发票(投标人须及时更新公司信息),待开具成功后,投标人通过“投标管理”中“电票下载”自行下载标书款发票。详细步骤请参考登录页面的《使用手册》。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7005007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3本次谈判的谈判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磋商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磋商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14时00分至2023年9月19日14时30分,递交磋商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9日14时30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2号嘉星广场21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磋商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街道广九社区白云路22号嘉星广场21~25楼
邮编:510000
联系人:李铁梅 刘育初 梁耀新
电话:020-61333211、020-61333324
电子邮件:gtgzzhb@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五号院鼎兴大厦A座1109室
邮编:100071
联系人:刘工、郭工
电话:18127445505
电子邮件:gtsanzu@163.com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
2023年9月1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