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小型水库标准化管护(物业化管养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麻阳苗族自治县小型水库标准化管护(物业化管养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 已由 湖南省水利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湘财预〔2022〕299号、湘水函〔2023〕2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麻阳苗族自治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债券资金(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麻阳苗族自治县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麻阳苗族自治县小型水库标准化管护(物业化管养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麻阳苗族自治县境内 2.2 规 模:本项目包括标准化管护系统建设及维护、各类工作培训及提供相关培训资料、小型水库标准化管护资料档案管理、坝顶土方养护修整、坝坡土方养护修整、硬护坡养护、草皮护坡养护、草皮补植、排水沟维修养护、涵(隧)洞维修养护、钢闸门及埋件防腐处理、溢洪道底板及挡墙养护、标志牌维修养护、防汛公路养护、水库日常巡查及汛期巡查工作等。 2.3 服务期限:3年 2.4 招标范围:麻阳苗族自治县小型水库标准化管护(物业化管养服务)项目 2.5 招标编号:本项目招标编号为(F)HNWX-GZ-2023013,H431200002283001001为系统编号。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不作要求 3.1.2 财务要求: 不作要求 3.1.3 业绩要求: 不作要求 3.1.4 信誉要求: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不作要求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不作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 (北京时间,下同) 起,登录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3 年 9 月 1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II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9.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麻阳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监管部门) 的监督,联系方式0745-5822125。 1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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