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新城建示范及智能建筑产业园(一期)工程永久用电(施工)的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1月24日止),具体如下: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要求 | 合同有效期(工期)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填写 |
1 | 新城建示范及智能建筑产业园(一期)工程永久用电(施工) | 第1名 | 广州正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16744552.23 | 符合 | 符合 | 骆巨灿 | 一级注册建造师/粤1442017201851990 |
第2名 | 广东永鑫建设有限公司 | 16571927.98 | 符合 | 符合 | 吴俊光 | 一级注册建造师/粤1442023202400119 | ||
第3名 | 广州西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17176112.86 | 符合 | 符合 | 刘英杰 | 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2015201502716 |
1、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收到异议后应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活动。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2、异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3)提出投诉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异议文件必须通过南方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递交。
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