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龙嘉机场货运仓库变电所气体灭火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
1.比选条件
长春龙嘉机场货运仓库变电所气体灭火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已批复,采购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长春龙嘉机场货运仓库变电所气体灭火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龙嘉机场货运仓库变电所气体灭火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
2.2 项目编号:0748-2244CA2111EJ
2.3比选范围:长春龙嘉机场货运仓库变电所采购一套七氟丙烷气体灭火及自动控制系统并完成安装。
2.4 计划工期:合同生效起十个自然日内到货,一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
2.5建设地点:长春龙嘉机场货运仓库变电所。
2.6项目预算:21万元。
2.7质保期:质保期为本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8质量要求: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2019年1月1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具有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如未提供网站截图,以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6供应商须提供拟供货物消防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消防产品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与,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拟供设备(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证明。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时至 11:00时,下午14: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chenge@casc.com.cn进行比选登记。
4.2 登记资料包括:
①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按资格要求3.3条款提供的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④按资格要求3.4条款提供的承诺函;
⑤“信用中国”网站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记录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查询路径:信用中国首页(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后输入信息查询截图并盖章;
⑥按资格要求3.6条款提供的有效证书,若供应商为代理商,另需提供授权证明材料。
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注:须通过邮件发送登记资料,并须在邮件标题注明“XX公司报名登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邮购比选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
4.4 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以纸质形式提供:
①付款方是一般纳税人的证明资料;
②付款方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和电话、开户行名称和账号。如无法提供第2条证明资料的,我单位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凡领购比选文件请在中航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http:/www.cabidding.com.cn)注册。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10月25日0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比选申请文件接受邮寄,供应商须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按要求封装,再进行外包后邮寄至比选申请文件接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联系人:晨歌,电话:010-84384717。(如供应商选择邮寄方式须在发出包裹后将快递单号发送至chenge@casc.com.cn,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妥善对文件进行包装,如因未发送快递单号导致文件漏收或未及时查看等问题,供应商需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如寄送过程中发生遗失、包装损坏等问题,导致我司无法按时收到,或因包装损坏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导致拒收我司不予负责)。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机场路3500号
联系人:刘刚
联系方式:0431-77785229
采购代理机构: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
邮编:100125
联系人:晨歌、李音佳
联系方式:010-84384717
电子信箱:chenge@casc.com.cn
8、其他
供应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中选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