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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关于2024年第1期个人不良贷款(个人消费贷款)转让项目转让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5/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关于2024年第1期个人 不良贷款(个人消费贷款)转让项目不良贷款转让公 告
本机构依据《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和《银行业信贷资 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信息披露细则》的要求,拟通过银登中心开展不良贷款转 让业务,现予以公告。
一、不良贷款基本信息
注1:若无特殊说明,本表格中“加权平均逾期天数”、“借款人加权平均年龄”、“借款人加权平 均授信额度(元)”按拟转让贷款本息总额加权平均计算。
注2:逾期起始点确定标准:贷款本金或利息到期后未按时归还即认定为逾期。
二、时间安排
竞价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22日 17:00
竞价日:2024年5月28日
三、转让方式
转让方式:线上公开竞价
四、交易对象要求
1.交易对象资格和条件:(1)需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 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1〕26号)文件、《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 批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2〕1191号)文件及《银行业信贷资 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银登字〔2023〕1号)文件要求的受让方范围;(2)受让方必须在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平台完成开户手续;
(3)受让方同意出让方交易条件。
2.意向受让方申请渠道:通过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业务系统进行申请。
3.意向受让方申请材料:(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需提供监管机构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地方资产 管理公司需提供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核准设立或授权文件复印件(加盖公 章),以及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同意试点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交易条件
1.通过项目挂牌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时,接受协议转让。
2.是否使用标准协议文本
不使用不良贷款转让业务标准协议文本。
3.是否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
不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
4.保证金要求:
本次竞价不收取保证金。
5.转让协议签署要求: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协议》最终以 出让方的审批为准。
6.资金支付要求:
竞价款项在竞价成功后2个工作日内缴入指定账户。划款账务信息为:户名:暂收单位 信贷资产转让款项,账号7353010127308000201,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清 算中心。
7.档案移交要求:
标的资产竞买成交后,请最终受让方到出让方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双方需于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档案移交手续。
六、其他要求
无。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险
联系电话:19905126212
电子邮件:zhouxian_js@citicbank.com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024年5月14日
本机构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
交易基准日 | 20240421 | 未偿本金总额(元) | 90,827,402.05 |
资产笔数(笔) | 1185 | 未偿利息总额(元) | 3,191,710.39 |
借款人户数(户) | 628 | 未偿本息总额(元) | 94,019,112.44 |
加权平均逾期天数 | 167 | 其他费用(元) | 10,807.00 |
单一借款人最高未偿 本息余额(元) | 314,395.89 | 借款人平均未偿本息余额(元) | 149,711.96 |
借款人加权平均年龄 | 39 | 借款人加权平均授信额度(元) | 83,350.40 |
五级分类情况 | 可疑 1183 笔;次级 1 笔;损失 1 笔 | ||
核销情况 | 已核销 0 笔 | ||
担保情况概述 | 信用 1185 笔 | ||
诉讼情况概述 | 未诉 1183 笔;诉讼中 1 笔;已判未执 1 笔 |
竞价方式:一次竞价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5-28 09: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5-28 11:00 |
起始价(元) | 0.00 |
加价幅度(元) | 5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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