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中分公司7月1.2万吨(江内)贸易煤采购01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高建章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5
公告正文


华中分公司7月1.2万吨(江内)贸易煤采购01
资源编号23MTA523301 交易方式煤炭询价采购 当前状态报价中 发布时间2023-07-24 15:28:07

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华中神贸50 热值(KCal/kg)5000 硫份(%)≤0.43 产品别名 批次号 产品编码946 产品参数查看参数详情 交易数量 12,000.00 计量单位吨 最高限价*** 最低限价无 最小交易量12,000.00 最小变量单位100.00 最大交易量无 最小变价幅度0.50 交割地长江沿岸中转港口 交割方式离岸平仓交货/到港车板交货/场地过户交货 运输方式内河 验收方式 港口第三方验收 结算方式 一票结算
交易信息
报价开始时间2023-07-24 15:28:06 报价结束时间2023-07-25 15:28:06 交货开始日期2023-07-27 00:24:45 交货结束日期2023-08-06 23:59:52 交易保证金类型按元/吨支付 交易保证金金额20.00 交易保证金支付时限固定时间 交易保证金支付截止时间2023-07-25 15:28:06 支付方式 线上支付 限制报价次数 不限 合同需方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是否询比价是 是否二次谈判否 流拍判断规则 无有效报价 成交判断规则 价格低、报价早 结算付款方式结算付款方式:采用一票结算,卖方在约定的时间内送交的煤炭通过买受人的数量、质量验收合格,并根据交货地第三方检验验收结果出具的计质计量报告,以及双方签订的合同计价标准办理结算。卖方按约定完成货物交接,并将货权转移给买方后,买方可预付该批次货物交货总金额的70%。买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全部货款。
考核条款(1)验收方式:以买方委托的买卖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的数质量为准。若具备海轮整船过驳交接条件时,数量以第三方检验机构根据海轮水尺计量结果出具的数量检测报告作为结算依据;若条件不具备则数量以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具有资质且检测合格的设备计量(汽车衡/皮带秤)进行监督检测后,根据设备计量结果出具的数量检测报告作为结算依据。质量以第三方检验机构在江轮装船过程中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的检验报告作为结算依据。(2)质量考核:(一)发热量(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发热量以5000kcal/kg为基准,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加1kcal/kg,价格增加((合同价格+3)/5000)元/吨,每降低1kcal/kg,价格降低((合同价格+3)/5000)元/吨(计算值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热值低于4900kcal需方有权拒收,若不拒收,则协商议价;热值高于5300kcal不奖罚。(中间计算过程小数点后保留三位,最终奖罚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二)硫份(收到基全硫)硫份(St,ar)以0.43%为基准,实际交货硫份在0.43%(含)以内,价格不作调整,如超出范围,每超0.01%价格降低0.2元/吨;若硫份大于0.6%,则拒收。(三)灰分(收到基灰分)灰分(A,ar)以20%为基准,实际交货灰分在20%(含)以内,价格不作调整,如超出范围,则拒收。(四)全水(收到基全水)全水(Mt ,ar)以10%为基准,实际交货全水在10%(含)以内,价格不作调整,如超出范围,每超0.1%价格降低0.1元/吨;若高于≥11.5%,则拒收,若不拒收,则协商议价。(五)焦渣特征 焦渣特征(CRC)以4为基准,实际交货在4(含)以内,价格不作调整,如超出范围,则价格降低10元/吨。以上条款明确作为煤质调价指标,其它指标均不作为调价的依据,以上扣款累加计算。
备注信息其他事项: 各供应单位参与报价收取20元/吨保证金,若未确定为供应单位,保证金退还至原支付账户,若确定为供应单位,直至合同履约完毕退还保证金至原支付账户。 其他约定祥见合同相关条款约定。  ****要求内蒙古准格尔煤,煤质干燥不湿黏,粒度以10-100mm规格为准,10-100mm规格的煤炭占比要求在60%(含)以上,以双方现场查看煤质情况后进行确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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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信息
采购单位 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联系人 高建章 手机号1770277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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