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郑州机场灯光设施维护和嵌入式灯具嵌缝项目公告
金额
73.81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6/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采购条件
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机场”)灯光设施维护和嵌入式灯具嵌缝项目已经审批立项,并具备采购条件,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机场灯光设施维护和嵌入式灯具嵌缝项目
2.2项目编号:JCXM2024-035
2.3项目总预算价:73.81万元(不含税)其中(1)北跑道跑中灯底座更新不含税42.31万;(2)北飞行区反光棒更新不含税24万;(3)嵌入式灯具嵌缝不含税7.5万元,供应商不含税总报价及各分项不含税报价均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报价。
2.4项目概况:
2.4.1拟对郑州机场北跑道跑中灯底座75只进行拆除并重新采购安装;
2.4.2拟对郑州机场北飞行区反光棒524根进行更新;
2.4.3南飞行区H滑行道嵌入式灯具250只进行重新嵌缝。
2.5项目地点:郑州机场飞行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6项目要求: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的主材及配套材料(包括灯具底座、二次接头、反光棒等)由供应商自行提供,且必须是全新、有效期内合格产品,材料的包装、存储、运输由供应商自行解决。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工具仪器、劳保用品、反光标志服、车辆等由供应商自行准备。供应商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采购人将不再支付相应的费用。供应商提供的主材如为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信息表”,详情参照《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
2.7质量要求: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主材和辅助材料(包括灯具底座、二次接头、反光棒等)性能参数指标均不低于采购方目前在用产品相关性能参数;项目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2.8验收要求:项目实施完毕,供应商自验合格后,向采购人申请验收。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该项目费用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审核无异议后,凭发票向供应商支付项目费用。
2.9项目期限、质保期:
2.10其他: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郑州机场安全管理等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应具有《机场目视助航项目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在4E及以上机场助航灯光系统安装施工工作经验并提供证明文件(相关项目合同)。
3.3人员要求: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如有)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需提供近期至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或破产状态;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状态;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行为,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安全问题。
3.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包括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打印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单位时提供主页信用信息项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查询个人时提供主页个人信用项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供自行查询截图,如查询内容存在瑕疵或者缺项漏项,以采购小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因单位性质,无法使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按实际情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参加本项目的不同供应商存在相互隶属、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原则上不得共同参与本项目谈判,一经查实将终止所有当事供应商的谈判(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责任损失。
*3.7与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含所属企业)存在以下关系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1河南省机场集团员工及其近亲属为公司股东的(上市公司除外)。
3.7.2河南省机场集团员工及其近亲属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或参与经营管理的。
3.8供应商被列入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8日16:00点(北京时间)登录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系统”进行注册报名。(http://bidding.zzairport.com/)。
4.2报名后,登录“招标采购系统”免费下载谈判文件。项目报名供应商之间报名/下载采购文件IP地址相同或前三段位相同时,需向采购人说明原因,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3谈判文件以下载的电子谈判文件为准,采购人不再提供纸质谈判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5.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业务楼429会议室(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机场三路与货运路交叉口)。
5.3谈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谈判地点和时间
7.1谈判地点: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业务楼429会议室(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机场三路与货运路交叉口);
7.2谈判时间:2024年6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8.发布谈判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系统(http://bidding.zzairport.com/)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9.纪律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谈判现场全程音视频留证,请报名供应商在接收竞争性谈判文件后仔细阅读文件内容,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本次采购活动,遵守谈判现场纪律,规范自身行为,以保障本次谈判顺利进行。
10.监督与投诉
监督单位: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371-58516289
监督单位: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371-58519706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司先生
联系电话:58517515/13273806490
邮 箱:cgo-bidding@zzairport.com.cn
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机场”)灯光设施维护和嵌入式灯具嵌缝项目已经审批立项,并具备采购条件,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机场灯光设施维护和嵌入式灯具嵌缝项目
2.2项目编号:JCXM2024-035
2.3项目总预算价:73.81万元(不含税)其中(1)北跑道跑中灯底座更新不含税42.31万;(2)北飞行区反光棒更新不含税24万;(3)嵌入式灯具嵌缝不含税7.5万元,供应商不含税总报价及各分项不含税报价均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报价。
2.4项目概况:
2.4.1拟对郑州机场北跑道跑中灯底座75只进行拆除并重新采购安装;
2.4.2拟对郑州机场北飞行区反光棒524根进行更新;
2.4.3南飞行区H滑行道嵌入式灯具250只进行重新嵌缝。
2.5项目地点:郑州机场飞行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6项目要求: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的主材及配套材料(包括灯具底座、二次接头、反光棒等)由供应商自行提供,且必须是全新、有效期内合格产品,材料的包装、存储、运输由供应商自行解决。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工具仪器、劳保用品、反光标志服、车辆等由供应商自行准备。供应商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采购人将不再支付相应的费用。供应商提供的主材如为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信息表”,详情参照《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
2.7质量要求: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主材和辅助材料(包括灯具底座、二次接头、反光棒等)性能参数指标均不低于采购方目前在用产品相关性能参数;项目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2.8验收要求:项目实施完毕,供应商自验合格后,向采购人申请验收。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该项目费用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审核无异议后,凭发票向供应商支付项目费用。
2.9项目期限、质保期:
项目名称 | 项目期限 | 质保期 |
北跑道跑中灯底座更新 |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0天内完成。 | 2年,自双方共同签署“最终验收合格证明”次日起计算 |
北飞行区反光棒更新 |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90天内完成。 | 2年,自双方共同签署“最终验收合格证明”次日起计算 |
嵌入式灯具嵌缝 |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20天内完成。 | 2年,自双方共同签署“最终验收合格证明”次日起计算 |
2.10其他: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郑州机场安全管理等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应具有《机场目视助航项目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在4E及以上机场助航灯光系统安装施工工作经验并提供证明文件(相关项目合同)。
3.3人员要求: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如有)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需提供近期至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或破产状态;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状态;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行为,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安全问题。
3.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包括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打印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单位时提供主页信用信息项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查询个人时提供主页个人信用项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供自行查询截图,如查询内容存在瑕疵或者缺项漏项,以采购小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因单位性质,无法使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按实际情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参加本项目的不同供应商存在相互隶属、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原则上不得共同参与本项目谈判,一经查实将终止所有当事供应商的谈判(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责任损失。
*3.7与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含所属企业)存在以下关系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1河南省机场集团员工及其近亲属为公司股东的(上市公司除外)。
3.7.2河南省机场集团员工及其近亲属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或参与经营管理的。
3.8供应商被列入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8日16:00点(北京时间)登录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系统”进行注册报名。(http://bidding.zzairport.com/)。
4.2报名后,登录“招标采购系统”免费下载谈判文件。项目报名供应商之间报名/下载采购文件IP地址相同或前三段位相同时,需向采购人说明原因,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3谈判文件以下载的电子谈判文件为准,采购人不再提供纸质谈判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5.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业务楼429会议室(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机场三路与货运路交叉口)。
5.3谈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谈判地点和时间
7.1谈判地点: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业务楼429会议室(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机场三路与货运路交叉口);
7.2谈判时间:2024年6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8.发布谈判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系统(http://bidding.zzairport.com/)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9.纪律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谈判现场全程音视频留证,请报名供应商在接收竞争性谈判文件后仔细阅读文件内容,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本次采购活动,遵守谈判现场纪律,规范自身行为,以保障本次谈判顺利进行。
10.监督与投诉
监督单位: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371-58516289
监督单位: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371-58519706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司先生
联系电话:58517515/13273806490
邮 箱:cgo-bidding@zzairport.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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