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DD24091913533820
二、合同名称:鹤岗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采购厨房设备
三、项目编号:DD24091913533820
四、项目名称:森林公安分局双眼电灶、电饼锅场内外比价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鹤岗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大陆南A50小区
联系方式:13946786811
供应商(乙方):鹤岗市向阳区新商办公用品商店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32委园丁5号楼104室
联系方式:15094524858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双眼电灶电饼锅-双眼电灶:灶夫人电饼锅:德玛仕-双眼电灶:豪华低音燃气灶电饼锅:58cm锅径 | 1(套) | 8590.00 | 8590.00 |
合同金额: 859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伍佰玖拾元整
七、本次验收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双眼电灶电饼锅-双眼电灶:灶夫人电饼锅:德玛仕-双眼电灶:豪华低音燃气灶电饼锅:58cm锅径 | 1(套) | 8590.00 | 8590.00 |
合同金额: 859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伍佰玖拾元整
八、验收日期:2024年09月24日
九、验收组成员:徐佳滨 郇傲 朱海峰 高亮
十、验收意见:通过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鹤岗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
2024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