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龙岩人民医院
乙方:福建易联众医疗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02]WZ[GK]2019038的龙岩人民医院病案统计管理信息系统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02010302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1 | 套 | 国内 | 240000 | 240000 | 易联众 | 易联众医院信息系统V11.0 | 无 | ||||
合计: | 2400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6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严格依照招标文件中商务部分履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初步验收(服务器上线部署,设备连接完成)完成后15天内,凭全额正式发票支付合同金额30%货款; 具体项目验收标准: 1、服务器各项配置完成, 2、项目后台系统和基础模块完成 3、数据库,文件系统部署完成 4、后台对设备控制功能完成 |
2 | 60 | 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60%货款; 具体项目验收标准: 1、完成项目数据对接工作; 2、服务器项目部署正式上线; 3、完成合同要求的所有功能,并验收 4、项目的工作内容及成果文档的提交应覆盖以下内容,电子文档是成果不可分割的部分。 1) 系统的体系架构及描述; 2) 系统环境部署实施文档; 3) 软件培训资料; 4) 软件使用操作手册; 5) 软件功能技术手册; 6) 数据库表结构及说明 7) 项目验收报告。 |
3 | 10 | 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支付合同金额10%货款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义务后失效。
10、违约责任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售后服务要求:乙方参照招投标文件履行相关责任,依照招标文件要求终身免软件维护费。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叁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龙岩人民医院 | 乙方: | 福建易联众医疗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住所: | 新罗区登高西路31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福州软件园G区6号楼2楼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邹小平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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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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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0597-3102959 |
联系方法: | 18178923633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五一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5919 0561 6710 601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