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部非生活垃圾清运询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4-JLJZFC-F4002)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ljzfc-f4002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某部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1850816150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7
公告正文

某部非生活垃圾清运流标

询价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1月14日我部进行了非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开标评标,因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供应商不足3家,我部对非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进行二次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合格的报价方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部非生活垃圾询价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JZFC-F4002

三、项目概况(最高限价:300000元)

序号

名称

容积要求

单项控制价

服务范围及清运地点

服务时间

时间要求

服务费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

非生活垃圾清运

运输报价以单车总价形式,包含驾驶人工费用、车辆使用费、垃圾清运上车、运输费、垃圾处理费等一切费用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2处绿化垃圾、废弃家具及办公桌椅等非生活垃圾(包括但不限于)的转运及清理。

2024年11月至2025年11

甲方向乙方提出非生活垃圾清运需求后,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响应,并组织车辆到位清运。

 

以成交单价及清运车次据实结算;甲方按次向乙方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以对公转账方式支付清运费

报价总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备注:①垃圾清运车在营院内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相关规定(保密规定、人员管理规定、车辆管理规定等),严格按路线行驶,控制车速,注意避让行人,确保安全;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对营院环境、周边设施等进行拍摄。②非生活垃圾的营院外运输及处理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独自承担相应行为责任。③垃圾清运车辆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检验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材料。④乙方在清运过程中避免发生泄漏,如发生泄漏情况,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企业资质:成立满1年,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外商独资或者控股合法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 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118日至1121(新疆作息时间:10:00-14:00,下午16:00--2000,其余时间不受理)

(二)申领方式:供应商编辑短信(公司名+参加项目名+供应商姓名+联系方式+QQ邮箱号)送至2798676920@qq.com,采购机构在申领时间到期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询价文件至供应商QQ邮箱。

(三)询价文件售价:免费。

六、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1127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报价文件递交方式:法人或者委托代理人(需授权书)现场递交报价文件。

七、 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一)评审开始时间:2024年11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二)评审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具体电话咨询)

八、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8508161505(0991-4987038)(非本项目报名供应商勿扰)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

十、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干事

电话:0991-4987059

                               某部采购中心

                            2024年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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