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非生活垃圾清运流标 暨询价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1月14日我部进行了非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开标评标,因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供应商不足3家,我部对非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进行二次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合格的报价方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部非生活垃圾询价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JZFC-F4002 三、项目概况(最高限价:3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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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①垃圾清运车在营院内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相关规定(保密规定、人员管理规定、车辆管理规定等),严格按路线行驶,控制车速,注意避让行人,确保安全;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对营院环境、周边设施等进行拍摄。②非生活垃圾的营院外运输及处理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独自承担相应行为责任。③垃圾清运车辆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检验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材料。④乙方在清运过程中避免发生泄漏,如发生泄漏情况,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企业资质:成立满1年,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外商独资或者控股合法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 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1日(新疆作息时间:10:00-14:00,下午16:00--20:00,其余时间不受理)。 (二)申领方式:供应商编辑短信(公司名+参加项目名+供应商姓名+联系方式+QQ邮箱号)送至(2798676920@qq.com),采购机构在申领时间到期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询价文件至供应商QQ邮箱。 (三)询价文件售价:免费。 六、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7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报价文件递交方式:法人或者委托代理人(需授权书)现场递交报价文件。 七、 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一)评审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二)评审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具体电话咨询)。 八、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8508161505(0991-4987038)(非本项目报名供应商勿扰)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 十、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干事 电话:0991-4987059 某部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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